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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梅答應得也很爽快,「行,那我們就開車過來拉,到時候你回來以後,你再拉回去。」
這話,一聽就比郁霞秋說的讓人舒服。
第二天,楊金梅和劉志傑就開著車來了。
他們那輛車是一輛二手車,楊金梅說因為劉志傑剛學會開車,買新的實在有些心疼,技術有些太差了。
青雲飛和劉志傑上樓去搬東西了,楚麗華和楊金梅在樓下聊天。
楊金梅和劉志傑也打算年底結婚了。
理由既然是明年是楊金梅的本命年,後年是劉志傑的本命年,要是今年不結了,就要再等兩年,那時年紀就太大了。
——「梅梅,你這麼說,可讓我情何以堪啊?」
——「你們那啊一樣,我們本來就在一起兩年了。按理說,也應該結婚了。」
楊金梅說著,就在花壇邊上蹲了下來。
——「什麼叫應該?聽你這口氣,似乎是無奈之選啊!」
——「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啊!現實里結婚,很多事情都談不攏,只能將就著,畢竟換一個人,也不一定就會比現在這個好。」
楊金梅邊說邊嘆氣。
——「唉~」
楚麗華想起自己不也是一樣。
年紀不小了,要是重新找一個,再相處一段時間,萬一再不行……
很多事情,沒到自己身上的時候,都可以說得頭頭是道,一旦放到自己身上,才明白其中的無奈。
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十全十美的。
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以後慢慢去經營。
在解決某些比較重要的終身大事的時候,在信息極度稀缺的情況下,只能分析潛在可能,尋找做出最佳判斷的時機。
根據計算機的運算,只要是零信息博弈,最佳的決策時機,都是同一個時間,決策總時限的37%。而且,是任何問題,都是這個時間點。
比如結婚,假設你給自己限定的結婚年齡是18到40歲,過了40歲就不結婚。
那麼你決策的最佳時間,就是18到40歲之間37%的時間點,也就是26.1歲。
在此之前,無論有多合適的戀人,你都要克制。過了26.1歲,只要看到比之前更合適的對象,就要立即求婚。
在37%這個時間點上,你有最大的概率選到最好的結果。這個結論乍一聽有點匪夷所思。
當然,37%原則並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適用,它有兩個局限。
第一,37%原則所解決的問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事先已經劃定了明確的結點,比如買房,必須在1個月內做決定;
結婚,年齡嚴格限定在18到40歲;跳槽,已經給自己規定好了要面試10家公司。
但在實際決策中,結點往往很難在一開始就決定好。我們總會期待未來會有更好的機會,未來的不確定性,往往讓人在決策的時候更加舉棋不定。這是第一個局限。
第二就是,人生畢竟不是數學題,就像TVB的台詞裡說的,做人,最重要就是開心。
在婚姻大事裡,很多一見鍾情的故事都被傳為佳話,在事業選擇中,夢想和熱愛往往超過了利弊權衡。
37%原則是一個選項,有效,但絕不唯一。
但對於楚麗華這種從來沒有遇到過自己一見就怦然心動的人,這樣的選擇無異於是最好的選擇了。
劉志傑和青雲飛下來的時候,兩人都默契地轉換了話題。
——「我給你打個比方,假如我們同時面臨A和B兩個任務。A任務要耗時5天,B任務耗時1天。
你覺得先做那個合適?」
——「這有什麼關係,先做那個都一樣啊!不過,我覺得還是先做B吧,先易後難嘛!」
楊金梅反應到也快。
——「這個選擇沒毛病,但是,在數學上,它就有一個精確的分析。
假如先做A再做B,那麼你在執行A的這5天裡,心裡多少也會惦記著B,它也在不知不覺占用你大腦的後台緩存。
也就是說,B實際占用大腦的時間不是1天,而是6天。
這樣A和B加在一起,就相當於5天加6天,一共占用了你的大腦11天。
假如反過來,第一天就完成B,後5天再完成A,那麼就相當於B占用了大腦1天,A占用了大腦6天,加起來一共7天。」
青雲飛和劉志傑把搬下來的東西放在後備箱以後,又上樓去了。
——「你怎麼突然拐的這麼遠?」
楊金梅問。
——「不,這也是和我們的無奈選擇有關的。算了,先不說那個了。
我這次一離開,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回來了。想想這些年在北京現在比較掛念的人反而是最後認識的你。還真是諷刺啊!」
這一刻,楚麗華才真正有了那種離開的感覺。
第698章 心病
待在北京五六年了,早就把這裡當成了第二故鄉。在離開的時候沒有懷念的人,感覺相當失敗又諷刺。
還好,現在不是了。
——「你要是回來告訴我,我和劉志傑開車去機場接你們。」
——「嗯,好,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但是,有你這句話,我就滿足了。」
楊金梅和劉志傑開車走的時候,楚麗華在樓下站了許久。
——「終於,還是要離開這個比家鄉還熟悉的地方了。」
——「留在北京的人,要麼能力很強買得起房,要麼就是單身一人心裡不慌。不然等到以後孩子上學,那就是各種問題接撞而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