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章:還沒開始便結束(三)
第二天早上,葉凌天剛起來就見到李燕已經坐在了客廳里了。看到李燕的樣子葉凌天很是驚訝,問道:「你怎麼起得這麼早?」。
「沒有睡著,所以起得早,你洗漱吧,然後帶上戶口本,我們走」李燕催促著葉凌天。
「你還是決定要離婚?」葉凌天再次皺起了眉頭。
「對,凌天,我很認真。你知道嗎?如果不離婚,我都快被我自己壓抑的呼吸不過來了。我不願意欠別人的,你明白我說的話的,求求你,幫幫我吧」李燕真的是似乎在求著葉凌天。
葉凌天看了看李燕,然後走進浴室里,開始洗漱,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很清楚,李燕說的很對,就他們兩個之間的這一攤子事,很難做到像一對正常夫妻一樣的生活,而且,李燕的確是那種性子剛烈,眼睛裡揉不得半點沙子的人,對於別人是這樣,對自己就更是如此了。因為她的失誤,她總是把所有過錯歸結到自己身上,她害怕別人說她是騙子,故意捏造懷孕的事來脅迫葉凌天跟她結婚,更加覺得虧欠葉凌天與李雨欣,也不想葉凌天與她在一起難受,她想給葉凌天自由。所有的這一切,在幾乎有些強迫症的李燕身上就變成了沉重個心理壓力。葉凌天其實很明白,他與李燕似乎真的很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說到底,他對於李燕真的沒有太多男女之間的感情,之前的這段日子他也是因為責任在壓抑著自己,說難過說痛苦,他的確是如此的。但是他還是不願意接受離婚這件事,他是個把責任看的比天都大的人。
「把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都帶上吧」李燕等到葉凌天出來了,再次催促著。
「沒必要這麼急吧,李燕,你聽我說。我覺得我們應該認真對待這件事,再仔細考慮一下,我們不能就這麼一拍腦袋就把婚給離了。我覺得,我們還是再等等,再試一試。我說過,我會愛你的,我會對你好,你相信我,我們會幸福的」葉凌天認真地對李燕說著。
「可我過不了我自己心裡這一關,我自己都過不了我自己心裡這一關怎麼幸福?現在這場婚姻對於我來說就是折磨,時時刻刻折磨著。他無時無刻不在告訴我我是個騙子,我是在騙婚,你知道嗎?我拆散了你的幸福,拆散了你和李雨欣。我覺得自己特別的齷齪,特別的無恥。凌天,你認真的告訴我,你跟我在一起,你快樂嗎?你覺得幸福嗎?」李燕認真地問著葉凌天。
葉凌天選擇了沉默,這個答案,他不敢給出肯定個回答。
「凌天,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有些事情我們應當理性,應當快刀斬亂麻。離婚其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嗎?這個世界上每天離婚的人數不說上萬,但是一千總有吧?過得好就過,過不好就離,這是很平常的事情,我也沒覺得離婚有什麼丟人的,我們單位三個副局長有兩個是離婚的。我爸我媽不能接受,是因為這件事情來得太快了,我想,過段時間他們能接受的。凌天,你知道我的性格,每天猶如喉嚨里被卡著一根魚刺一樣的感覺真的很難受,難道你沒有這種感覺嗎?經過這件事情之後,你覺得我們的婚姻還能正常持續嗎?一個月後離婚、一年後離婚與現在又有什麼區別?我昨晚整整想了一個晚上,這是個經過深思熟慮做出的決定。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離婚對於我來說是解脫,不是可憐。即使你不願意離婚,我們選擇分居,分居到了一定時間我也是一樣能夠去法院申請離婚的。凌天,早點離婚讓你我都好些吧,難道你每天看著這麼一個我出現在你面前你不覺得彆扭嗎?我現在看著這個喜字都覺得是對自己莫大的諷刺」李燕指著牆壁上的大紅喜字說著。
葉凌天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靜靜地抽著煙,一口接著一口,仔細地思考著,權衡著。很久很久之後,他不得不說,李燕說的很對。這段婚姻現如今對於兩人來說,就是一根卡在喉嚨里上不來也下不去不痛,但是卻十分難受的魚刺。
「走吧」葉凌天站了起來,慢慢的說著,然後往外走去。
去辦結婚證的那天,民政局有很多的人,排著長長的隊,但是,今天去離婚窗口辦離婚的時候,卻沒有一個人,連排隊都不需要。而且,辦理離婚的工作人員十分的不負責任,根本就沒問兩人為什麼離婚,也沒有絲毫要勸說一下的意思,只是嘀咕了一句:「才結婚幾天就離婚呀,也不嫌麻煩啊?證件都帶了嗎?都拿過來,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然後去填幾張表」。
整個離婚證辦理的非常順利,順利的葉凌天都有些木然了,前後也就十幾分鐘,就把兩人的結婚證收了上去,每人給發了一本離婚證。看著手裡的離婚證,葉凌天有些不敢置信。前一刻自己還是已婚,這一刻自己又是單身了。前一刻身邊的這個女人還是自己妻子,而現在,這個女人又成了別人。
葉凌天慢慢地抽著煙,一步一步往外走,心情說不清楚的難受。李燕走在葉凌天身邊,同樣一句話不說,手裡緊緊攥著離婚證。
兩人走到了民政局的門口,葉凌天停了下來,看著李燕,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李燕看著葉凌天,忽然之間就哭了起來,毫無預兆地哭了起來。
葉凌天慌了,也不知道該說什麼,身上也找不到紙巾。
「抱我一下」李燕說著,然後就撲在了葉凌天的懷裡。一撲進葉凌天的懷裡,從剛開始只是默默流眼淚就變成了嚎啕大哭。
從李燕的嚎啕大哭,葉凌天能感覺的出來,李燕這幾天心情有多負責,有多麼難熬。這是個自己折磨自己自己強迫自己的女人,其實他與李燕一樣,也是個自己強迫自己自己折磨自己的人,他與李燕是同一種人。如果李燕不是這種人,他們根本無需離婚,該怎麼生活就怎麼生活下去,至於以後會不會幸福,誰知道呢?而加入他葉凌天不是個自己強迫自己的人的話,他們也不會結婚,要知道,當時李燕是不同意結婚要把孩子打掉的。而葉凌天當然是不想結婚,因為他不愛李燕。但是,為了那份責任,他還是強迫自己與李燕結婚了。所以說,世界上的一切似乎都是那麼的巧合那麼多的不可能組成的,整件事就猶如一個羅生門一樣,一環接著一環,誰也說不清到底是誰對誰錯,或者是該怎麼樣不該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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