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454頁

    說到這裡,張德順突然哽咽。

    傅暖也有些觸動,死別是這世上最無能為力的事,雖然眼前這個兇手十惡不赦,可人性終歸不是片面的,至少他對於他的亡妻,是真情實感。

    她的手無意識地握緊容與的手,他也緊緊回握,凝視她的目光中滿含堅定。

    「她原本身體就不好,拼死生下女兒,還是走了……女兒就是她生命的延續,是我心頭的寶,可是老天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說著說著,張德順潸然淚下。

    女兒是他最後的寄託,卻因為一場無情的大火,生命永遠定格在五歲。

    「火災發生的時候我就在外面,幾次都想衝進去救我女兒,可那些救援人員攔著我,不讓我進,他們說過會救出我女兒,可結果呢!」

    張德順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專業人員立刻進行疏導,讓他平靜下來再繼續講述。

    「我的女兒,最終都沒能被救,他們只抱著個殘疾的女孩出來,說火勢太大,我的女兒救不了了……」

    「為什麼可以救這個殘疾的,卻不能救我的女兒?我鬧過,要他們給個說法,可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我的女兒,可憐她……可憐她那么小……」

    張德順已是淚流滿面,失聲痛哭,手裡還緊攥著女兒留在世上的那隻紙兔,寶貝不已。

    如果說他的內心還有一絲善意和柔情,也只是對他逝去的妻女。

    「失去女兒之後,我每天都過得渾渾噩噩,無心經營,生意也一落千丈,只能勉強維持。而且我發現,我……我開始憎恨,憎恨所有跟那個小女孩一樣,腿有殘疾的人。每當看著坐輪椅或是拄拐杖的女人從我門前經過,我就恨不得!」

    說到這裡,張德順一拳重重砸在桌子上,臉部肌肉開始抽搐,憤怒至極。

    他心裡的癥結,就在於此。

    「我恨不得殺了她們!所以我就砍了她們的腿,反正也只是個擺設,連自救都做不到,不如不要!」

    據張德順交代,他在清江縣殺害的第一個人就是那個在火場中被救的殘疾女孩。

    他原本想,只需要殺這一個,這個耽誤了救援人員救助他女兒的人,就足夠了。

    可惡念一起,根本停不下來。

    他體內就像有隻惡魔,心底的聲音在誘導著,只一個怎麼夠?那些殘疾的,拖累別人的,都該死!

    「殺了一個之後,我發現那種感覺似乎並不差,而且我的心情,並沒有因為那個女孩的死而平靜,所以我又接著殺了幾個,每個都一樣,我砍去了她們的雙腿。」

    這一點與從清江縣調取的卷宗不謀而合,在過去的兩年間,發生了幾起兇殺案,都是同樣的作案手法,卻一直沒有抓到兇手,也並未找到受害者的斷肢。

    「後來停手,是因為案子影響太大,我不得不收斂。然後我就離開老家,換了名字,來到桐城。」

    敘述作案過程的時候,他的語氣十分平靜,絲毫沒有悔意。

    陳隊長問:「那那些死者的斷肢都去了哪裡?」

    「被我煮了。」

    張德順呵呵一笑,手上還比劃了個砍剁的動作。

    「沒辦法,為了毀滅證據,這是我最好的選擇。就像這樣,我把她們的腿骨用刀砍斷。我的餐館不是經營不善嗎?沒有資金進豬骨,這人骨就成了我的替代品,我用它來熬湯,喝過的人都說,真香……哈哈哈哈……你說他們要是知道自己吃的是這東西,還誇得出口嗎?」

    在場的所有人都忍不住皺起眉頭,就連一貫鎮定自若的容與臉上都有了幾分異色。

    這個人,是真的瘋魔了。

    「你之所以來到桐城,難道不就是想改頭換面開始新生活?為什麼又要作案?」

    「因為我的大骨湯沒有人腿骨做原料,就不香了。」

    張德順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本來我一開始想要的就是那個女人的腿骨,偏偏那天沒機會,可腿骨用完了,只能先拿那個男人湊湊數。然而味道嘛……還真是不如女人!」

    所以那天他們去食堂看到的骨頭,很可能就是江聿城的腿骨,而在食堂喝的大骨湯原材料……

    想到這個,傅暖不免噁心,幸好她並沒有喝湯。

    可是安竹,那妮子可是一個勁夸好喝,還喝了那麼多,她要是知道不是食物中毒那麼簡單,竟是人骨……

    「食物殘渣你如何處理的?」

    「警官,這個問題不是廢話嗎?當然是和所有的廚房垃圾一起,運去了垃圾填埋場。」

    陳隊長沉下臉色,立刻交代手下警員出警,這麼多天過去,還能不能找到也不一定,但他還是希望,能找一點是一點吧。

    第374章 民政局領證

    張德順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警方終於成功破獲這起性質惡劣的連環兇殺案,可每個人的心裡都輕鬆不起來。

    人總是容易因為一個偏執的念頭,鑽了牛角尖,最終將自己困死在牢籠之中,變得狂躁,甚至兇惡。

    就像張德順,他原本只是個平平凡凡的小生意人,因為失去妻女而變得偏激,遷怒他人。

    傅暖看著他在口供上簽字蓋手印想要說什麼,卻終是沒說出口。

    案子告一段落,傅暖的嫌疑也算是徹底解除。

    張德順被暫時關押起來,之後會由警局這邊提起公訴,等待開庭的日子。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454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