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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輔,加菲貓遇到了陳知昂。
或者說,將這位一身名牌氣質儒雅的貴氣少爺當成了偷盜對象,但令他沒想到的是,這位少爺看起來白白淨淨斯斯文文,實則比誰都心狠手辣,他的手還沒摸到他的兜,就被他握住手腕放倒了。
更氣人的是,在他倒地上之後,這位少爺竟然笑呵呵地對他說:「起來,再打,今天你要是能把我放到,我就放了你,要是不能、」說到這兒,陳少爺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思量片刻,「我新開的酒吧里剛好少個學徒,你要是不能放倒我,就到我的酒吧當學徒吧。」
當時他的第一想法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他自動倒地。
他一點也不想當小偷,他只想好好活著,像個人似的活著。
陳知昂看出了他心頭的疑惑,笑著對他說了句:「我吃飽了撐的沒事幹了,騙你一個小乞丐?」
他氣急敗壞:「我特麼是偷兒!」
小偷也有小偷的尊嚴!
各行各業都有鄙視鏈!
他們當偷兒的,最瞧不起的就是乞丐!
偷兒雖然可恥,但好歹是憑本事吃飯的,叫花子是憑什麼吃飯?沿街乞討這種毫無技術含量的事誰不會?
陳知昂被他逗笑了:「你這個小乞丐倒是和我的脾氣。」
少年僅有的一點點自尊心也被踐踏了,當即惱羞成怒,衝到陳知昂面前和他打了起來,然而他根本不是陳知昂的對手,不到三分鐘的時間,接連被放倒了好幾次。
圍觀群眾越來越多,陳少爺不但沒有不好意思,反而越打越開心。
最後一次加菲貓直接躺在地上起不來了,陳知昂蹲到了他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他,一臉不耐煩:「你趕緊認輸吧,別耽誤我去和女朋友約會。」
正在這時,一個身穿黑色短袖的男人衝出了人群。
男人身材高大,滿臉橫肉,雖然戴著墨鏡,但遮蓋不了他凶神惡煞的長相,他衝到他們面前後,他二話不說直接把加菲貓從地上拎了起來。
他是偷盜團伙的高層領導人之一,每天的任務就是在加菲貓他們這幫孩子的「工作」區域附近搞監視。
那時的加菲貓天天食不果腹,還是個瘦弱的小少年,跟細麻杆似的,墨鏡男拎他跟拎一隻小貓仔一樣。
把他從地上拎起來後,墨鏡男對陳知昂說了聲:「抱歉。」然後就要帶著加菲貓離開。
陳知昂卻擋了他的去路,眸光冷冷地盯著他:「我他媽讓你走了麼?」
男人的刀眉一橫:「想活命就他媽少管閒事!」
陳知昂不氣反笑:「我本來還真沒想管閒事,但你既然這麼說了,我要是再不管管,多不給您面子呀。」然而說完之後,他卻嘆了口氣,朝後退了一步,「算了,你先走吧,爺今天事多,改天再管你們。」
墨鏡男只當他是在嚇唬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拎著加菲貓離開了。
臨走的時候,加菲貓還回頭看了陳知昂一眼,眼神中帶著期待,又帶著失望。
他不該將希望寄托在一個陌生人身上。
回到基地後,他不出預料地又挨了一頓毒打,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下地。
然而到了第四天,團伙的秘密基地被警察包圍了。
偷竊團伙的頭目盡數被抓,就連他們所投靠的那位厲害的大佬也被抓了。
加菲貓他們這一幫被迫盜竊的孩子暫時被安置到了孤兒院,然而去了孤兒院沒多久,陳知昂就來了。
陳少爺是個十分信守承諾的人,他如約將他帶到了酒吧,讓他成為了調酒師的學徒。
也是在那時他才知道,這位少爺是真的大少爺,不是假少爺,本事大到能通天,之前的那個偷盜團伙的頭目所投靠的大佬,跟陳少爺比起來屁都不是。
那年的陳少爺才21歲,還在念大學,但卻在國外念大學,只在放假的時候回國。
他來到酒吧後沒幾天,陳少爺就出國了,但是在出國之前,陳知昂特意交代了那個代理店主,要好好地照顧他,如果一年後他沒有胖十斤,就把店主開了。
店長不敢違背陳少爺的叮囑,於是在接下來的一年內好吃好喝地伺候著他,一年之後,店長不僅完成了任務,還超額完成了任務:他胖了整整二十斤。陳知昂從美國回來之後,差點沒認出來他。
他的體重也是從那時起開始一路飆升,最終由一根細麻杆變成了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
後來陳家破產,樹倒猢猻散,酒吧原來的班底全部走完了,只有他和小紅沒有走——小紅是他來酒吧的第二年,陳知昂從街上撿回來的——陳家破產那年他十八,小羽毛也十八,小紅十四。
小王來的最晚,是在陳家破產後加入的南橋。
他加菲貓是在南僑待得時間最長的一個人,整整十二年,他見證了南橋的興衰起伏,見證了陳知昂由一位玩世不恭的少爺變成了獨當一面的酒吧老闆,見證了小紅和小羽毛的成長,還見證了小王的人生跌宕。
他比誰都要愛南僑,也比誰都明白人生不易的道理。
如果當初陳哥沒有幫他一把,他現在估計還是個偷兒,或者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聽聞劉琳琳也是從春山逃出來的之後,他就不由自主地對她產生了憐憫和同情,或者說,他是在憐憫過去的自己,是想幫過去得自己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