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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里,可愛公主過膩了大小姐的生活,想要去體驗一下人間疾苦,於是去到「冷」酒吧那裡去做服務生。結果有一天晚上上班的時候,可愛公主就因為美貌被一個啤酒肚大叔看上,對她動手動腳,於是可愛公主就罵了他一頓,惱羞成怒的大叔抓著她的衣領想要狠狠地教訓她,被一個人阻止了,而那個人就是可愛公主的官配,溫柔王子。

    然後再回到現實,看看這個服務生,多麼柔美清秀的小臉蛋,多麼堅強不屈的小眼神,再看看那個王子,多麼帥氣逼人的臉龐,多麼騷氣十足的男士襯衫……

    咳咳,扯遠了。

    果然,這個世界不是紫色的,還是《四大公主vs四大王子》比較寫實,那些綠江里的純愛文都是些什麼鬼!

    那邊,男人道完歉灰溜溜地離開了,吃瓜群眾也不約而同地移開視線,該幹嘛幹嘛。

    李富貴若有所思,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後還是忍不住問在一邊打遊戲的祁軒,「你說他們倆,會不會發生點什麼?」

    聞言,祁軒有些疑惑,順著李富貴的視線看到了凌哲夜和那個服務生。

    得,邪魅王子名不虛傳,看見服務生長的清秀可人,現在已經撩上了,騷力大增。

    祁軒瞭然地回了頭,「可能吧,這種事經常發生,前幾天夜才從一個大叔手裡救了一個女服務員,轉眼就帶著人家去開房了。」說罷,他嘖嘖地感慨,「人不可貌相,那個看起來清高自傲的女服務員第二天問夜要了一輛豪車。」

    嘖嘖嘖,瞬間現實起來了呢。

    ……不對!這才是真實的吧!

    小說女主萬中無一,凌哲夜需要抬手攔住多少個惡棍才能救下一個真命天女啊……

    想想那畫面,凌哲夜每天晚上都蹲吧檯,經過七七四十九天之後終於用「鐵鉗一樣的手」攔住了炮灰並且救下了一個出淤泥而不染的女主,然後成功地……

    練出了肱二頭肌……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李富貴沒忍住笑出聲,進而狂笑,而一旁正在和成熟性感的御姐調情的祁軒和正在看書的酒吧里的一股清流的歐陽宇不約而同地對視了一眼。

    祁軒:咋回事啊?

    歐陽宇:……不知道啊?(攤手)

    他們又一次不約而同地看著李富貴,而這傻缺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笑抽了氣仿佛下一秒就要笑昏過去再下一秒又要笑醒過來。

    祁軒/歐陽宇:不過,李富貴這個傻樣,好像才是正常的吧……

    於是又不約而同地收回了眼神繼續做自己的事情。

    時針一晃眼間就轉到十一點,李富貴也是時候回家了。本來他沒想這麼早回家的,但是他發現酒吧也沒什麼好玩的,想學別人泡妞吧,學不來,剛說一句情話就舌頭打結,慘變結巴,讓凌哲夜他們樂了一晚上。

    想喝酒吧,烈酒又苦又辣,不好喝,女士喜歡的水果酒雖然好喝,但是點了又沒面子,不符合他成熟型男的身份……

    哎,罷了,罷了,不如歸家去。

    婉拒了歐陽宇要送他回家的提議,成熟型男李富貴繞著一身紙醉金迷的菸酒味走在寂靜的夜空下,迎著初秋凌咧的涼風憂鬱地嘆了口氣。

    正感慨著人生的酸甜苦辣,管家突然打了個電話過來,問是否要派司機去接他回家。

    李富貴心想,我就是我,掩藏有什麼用呢,某某哲學家曾經說過,人最珍貴的,就是要做最真實的自己,無論自己是什麼樣的,都要對他人誠實,更要對自己誠實。

    對啊!我要做最真實的自己!泡吧怎麼了!難道泡吧我就不是那個天下無敵第一帥逼了嗎?我還是!所以!泡吧什麼的,被管家叔叔知道沒什麼!被哥哥知道也沒什麼!被爸媽知道也沒什麼——

    「少爺,把你的地址告訴我吧。」管家手機里說道。

    「額,我在xx百貨,對對對,我在東門等你。嗯,拜拜。」

    砰的一聲掛了電話。

    ……最後還是說了離這裡一公里遠的百貨商店。

    QAQ!

    打了個車到xx百貨之後,李富貴看了眼仍在營業的奢侈品服裝店,心想來都來了,也不能白來,正好最近天氣轉涼了,還是進去給自己買幾件新衣服吧。

    步子剛邁開一步,遠處突然傳來一聲驚恐的喊聲,「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喊聲伴隨著沉重又頻率極高的腳步聲,和鐵鏈快速摩擦地面的聲音。

    李富貴被嚇了一跳,猛地回頭一看,只見幾個混子模樣的殺馬特少年面目猙獰地朝他這邊跑過來,後面緊跟著同樣面目猙獰的大型犬。

    「臥槽,臥槽!」李富貴也跟著逃了起來,一跑三回頭,生怕這大狗轉移視線就追上他。

    「汪!汪!齜齜——」

    那幾個殺馬特混混見有逃跑的隊伍又加了一個人,其中一個混混一邊喘氣,一邊賤兮兮地笑開了,「嗨,兄弟,你也來啦!」

    「我、我去尼瑪的!!」李富貴面目猙獰地罵出了人生中的第一句髒話。

    但多虧了這些日子他班主任的「照顧」,李富貴在跑步上進步神速,一個漂移加速往一個隱蔽的地方躲了起來。

    那條大狗不是沒有看見李富貴的動作,但是李富貴只有一個人,勝利品太少,而混混們有好幾個人,於是大狗就毫不猶豫地放棄了李富貴,繼續追這幾個看起來很「美味」的混混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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