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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天作之合

    飯廳外的露台上,兩個昔日好友緊緊擁抱住對方。

    「原來真的可以十年不見。」弓翊有感而發。

    這十年,小津在國外,他在國內,他偶有出國演出,也與小津的行程對不上,竟就這樣,陰差陽錯,十年不見。

    「十年,弓翊哥哥每一天都在我心中。」覃小津說道。

    「我的小津也每一天都在我心中。」

    好在,十年未見,不是十年失聯。那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適用愛情,也適用友情。

    擁抱了長長的一段時間,方才放開彼此,一起靠著露台的白玉石欄杆說話。

    「我推遲到下個月的音樂會,邀請你來做嘉賓吧!」

    弓翊手扶欄杆,目光眺望遠方。

    遠方的天空一碧如洗纖塵不染,近處的花園開滿晚秋的花朵。

    千林掃作一番黃,只有芙蓉獨自芳。晚秋的木芙蓉在金色的夕陽里為覃府花園增添了別樣的光彩。

    「好。」對於弓翊的邀請,覃小津答應得乾脆。

    覃小津的本意只是為朋友站台,在弓翊,他的初衷卻是想要幫到小津。

    畢竟聽向清說,小津接下來要回國發展。自己如今在國內箏壇好歹有一定知名度,有自己牽線搭橋,外加雲箏世家第三代傳人的光環加持,小津的事業藍圖很快就能在國內鋪開。

    弓翊拋來的橄欖枝,覃小津欣然接住,這聽在向清耳朵里,是一件樂見其成的事。

    向清正從飯廳走出來,笑著對弓翊說道:「弓翊,你想得真周到,如果你不主動提出,我還要死皮賴臉跟你要來這個機會呢!」

    向清已經走到二人中間去,嘆一口氣說道:「雖然古箏在民樂里是大頭,可是和鋼琴比起來,還是比較小眾,前兩年就有人統計,國內學習鋼琴的琴童已經超過三千萬,進入院校學習的每年就有二十萬,古箏這幾年算是民樂里普及最廣的樂器,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學習古箏的琴童已有八百萬到一千萬的規模,但和鋼琴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這也可以上升到整個民樂與西洋樂的一個普及度對比。」

    「所以,」向清頓了頓,「在這個講究流量的時代,受眾越廣曝光度越高流量就越高,流量高就意味著效益好。打造一個知名的演奏家,造一顆古箏界的明星,已經不能按大先生和姑奶奶他們那一套來了,他們太低調。咱們年輕人太低調,賺不到錢的。」

    弓翊「噗嗤」樂了:「向清啊,你把小津當一件商品了。」

    「我是小津的另一半靈魂,只是不住在小津的身體裡而已。」向清說著扭頭笑看了覃小津一眼,在她口若懸河的時候,他總是一副認真傾聽卻又事不關己的模樣,不過向清不在意,因為對小津已經太熟悉太了解了。

    「小津負責彈古箏,我負責做生意,如果小津既要彈琴又要搞營銷,那他的琴藝一定不高。一個搞專業的人,他在專業以外的心思太多,那他的專業肯定到不了最高的段位,所以我和小津是天作之合。」

    向清侃侃而談的樣子充滿自信,仿佛給她一把刀她就能屠龍。

    弓翊卻說道:「如果你和小津是天作之合,那新娘子算什麼?」

    胸口突然被插了一把刀,向清卻必須面不改色,但心裡已經把弓翊罵了一百遍。沒想到十年的時間可以讓一個人從笨嘴拙舌變成毒舌!

    弓翊對向清的內心波瀾當然無法感覺,他只是問覃小津:「怎麼不見新娘子?」

    「我讓她先回酒店了。」覃小津答,一向淡漠的臉上閃過一絲溫柔。

    「嚯,藏得這麼嚴實。」弓翊打趣。

    「婚禮那天你反正要見到的。」面對弓翊,覃小津的臉上難得一直帶著微笑。

    正說著,覃湖走出來,笑道:「向清,讓你出來把人叫進去吃飯,你怎麼自己還留下聊上了?」

    「姑奶奶,這就來。」向清說著,三個人都動身向飯廳走去。

    「回頭我把我的經紀團隊介紹給你,你和他們好好聊聊。」弓翊特意落在覃小津身後,對向清說道。

    向清立即把適才在心裡罵弓翊的話全部收回。

    「夠肝膽。」向清給了弓翊一個擯棄所有成見的笑容,她還正想找個合適的機會和弓翊商量這件事呢。

    弓翊內心的考慮卻不只是站在兄弟義氣的高度,而是站得更高:

    可能有人學習古箏一開始就奔著這個民族樂器去的,但更多的人是對這項樂器感到陌生,弓翊小時候學古箏,就有鄰居老爺爺敲門問他彈得是不是箜篌。

    甚至很多老百姓對整個民樂都是排斥和鄙夷的,他們推崇西洋樂,覺得民樂不入流。

    演奏家可以依靠個人魅力吸引老百姓的關注,扭轉老百姓的刻板印象,讓更多人因為喜歡這個演奏家,而去喜歡演奏家手上的樂器。

    樂器和世上的物品一樣,如果離開人,它就是死的,但演奏家卻是活生生的。

    讓更多人因為演奏家愛上演奏家演奏的樂器,這就是演奏家的使命。

    弓翊說道:「我是覺得咱們能夠多造一個星出來,就多一份影響力,古箏的普及、民樂的普及就多一份力量。」

    這正是覃湖教授一向教導他的學藝做人的原則:古箏界要團結,流派要團結,演奏家與演奏家之間要團結。

    「相信我的能力。」向清保證道。

    會當擊水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這就是向清。

    晚飯的飯桌上,氣氛十分融合,每個人都在分享,關於古箏的,不關於古箏的,各種話題,暢所欲言,唯有覃小津安靜地傾聽安靜地吃飯。

    自己是客,覃家人都把更多的關注給了他,弓翊覺得冷落了覃小津有些過意不去,便主動八卦道:「小津的婚禮是安排在我們入住的那家酒店舉行嗎?」

    「哪家酒店,有區別嗎?」覃山海隨口說道。

    這個幼稚的臭小子為了和他賭氣不但領證還要辦婚禮,以為戲做足了,他就看不穿他?反正老太太寵著這個孫子,縱容這個孫子,他也不能說什麼,畢竟十年才歸家,是要小心捧著他,以防他再次出走。

    覃小津卻說道:「不是的,要在覃家別墅舉行。」

    這話讓向清和覃山海都愣住了。

    覃小津低眉順眼,補充道:「奶奶和姑姑都贊成的。」

    向清內心嘀咕著:沒必要吧!雖然放在哪裡舉行都是婚禮,可是放在覃家別墅有種登堂入室的感覺,令她不舒服。這還是不是假結婚了?

    覃山海把目光投向自己的母親和姐姐,是一臉鬱悶責怪的表情。

    桑教授笑著說道:「是的,我同意的,放在家裡熱鬧。」

    覃湖也笑道:「小津高興就好。」

    向清是打算在小津的婚禮上大做文章的,屆時會有很多媒體,如果放在家裡舉行婚禮,不是連家裡都曝光了?

    覃山海素來低調,覺得搞藝術,憑作品說話,不喜歡這種炒作的風氣。

    他忍著氣,說道:「婚禮都在家裡舉行,那你有沒有打算結完婚以後就從酒店搬回家裡住?」

    這是一個父親在向兒子低頭。

    可惜覃小津不領情:「婚禮以後,我和白荷直接搬去藍花塢的老房子居住,藍花塢的繼承權已經歸了我,我當然要過去守護屬於我母親的東西,畢竟我母親沒有丈夫,只有兒子,許多事情也只能靠我這個兒子去守護她。」

    覃小津抬起頭,帶著抹嘲笑看著覃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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