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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常衛給方大成錄完口供出來,小歸遞給他一份舊案資料。
「受害人的身份確定了,的確是煙廠門衛的女兒,叫宋芳。」小歸說,「八年前宋芳無故失蹤,她家裡還來警局立過案、登過尋人啟事。」
周常衛翻了幾頁,信息都對上了,方大成的口供可信度很高。
「我去審丁強。」周常衛琢磨思忖了片刻,「建國,你把劉任達帶到隔壁的監聽室。」
五分鐘後,丁強被帶進了審訊室。
萬茂記筆錄,周常衛來審:「受害人宋芳,」他把桌子上的照片推過去,「認識嗎?」
丁強只掃了一眼,立刻否認:「不認識。」
「確定?」
丁強斬釘截鐵地說:「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周常衛腿一伸,身子往後靠:「沒見過啊。」他不緊不慢的,「那你解釋一下,你的職工胸針為什麼會和受害人的屍體埋在一個地方。」
丁強一時沒反應過來:「什麼職工胸針?」問完自己愣了幾秒,突然激動地站起來,「你們少在這污衊人!」
周常衛把今天在煙廠後山案發現場拍的照片推到對面去,然後口述還原了一下當時的場景:「當時你殺了人,手忙腳亂地處理屍體,沒有注意到受害人在掙扎的時候扯下了你的職工胸針。」
紅角制煙廠的員工每人都配有一個職工胸針,上面會刻上職工的工號,金屬胸針使用的材料很好,埋在土裡八年了,也沒有將上面刻的數字腐蝕掉。
丁強只看一眼照片,方寸大亂:「不是我殺的,不是我!」
慌了呢。
慌了才好,慌了容易跳坑,周常衛循循善誘:「證據確鑿,坦白從寬。」
坦白從寬。
四個字,就像魔障一樣,瞬間蠶食了丁強的理智,他衝口而出:「是劉任達,是他殺的,那個女孩一直喊叫,是劉任達,是他把人捂死的!」
隔壁監聽室。
丁強的話通過設備傳送過來,一清二楚。
玻璃是單向的,監聽室里看得到審訊室里的情況,丁強推卸之後,劉任達的第一反應也是推卸。
「他胡說!」劉任達指著玻璃那邊的丁強,「分明是丁強他自己殺的,胸針是他的,他故意把髒水潑給我!」
丁強那邊聽不到、也看不到監聽室的情況,大難臨頭,他只顧得了自己:「我本來不想參與的,是劉任達拉著我,說那個女孩子才十幾歲,膽子小不敢報警。」
另一邊的劉任達反駁說:「他胡說!」他面紅耳赤地辯解,「都是丁強指使的,他才是主謀!」
審訊室里還在繼續。
周常衛繼續:「李權德當年幫你們放風,知道你殺了人,這些年還一直拿這件事來敲詐勒索你,所以你就乾脆痛下殺手一了百了。」
丁強咆哮:「不是我,是劉任達出的主意!」
劉任達在隔壁:「不是我,主謀不是我。」他扒在單向玻璃上,衝著審訊室那邊大喊大叫,「丁強,你他媽放屁,分明是你出的主意,是你說要殺人滅口的!」
丁強一口咬定:「是劉任達,他是主謀。」
劉任達也一口咬定:「是丁強,他才是主謀。」
周常衛抬頭看了一眼審訊室里的監控攝像頭,手比了個OK。
究竟是誰主謀,誰出主意,都不重要了,三條人命,兩人一個也跑不掉。
九點,戎黎接到譚彬的電話。
「戎哥,狗和狗咬起來了」
戎黎嗯了聲,掛掉了。
他有兩張牌,一張是譚彬,一張是方大成。原本他設計李保定輸錢欠債,就是想讓那三人反目成仇,只是沒想到劉任達和丁強這麼心狠手辣,直接要了李權德父子的命。
命案發生的當晚,他去了李權德家,譚彬也去了,到那的時候,屋裡沒人,現場也已經被處理過。
就這樣,他的第二張牌提前了一點。
戎黎掛斷電話,抬頭望茫茫夜色,然後伸出手摸索,小心翼翼地邁開腳
「先生。」
戎黎腳下停住,目光覓著聲音看過去。
村口的巷子裡,徐檀兮提著燈籠,在等他,她穿黑色長衣長裙,頭髮半挽半散,靜立於夜色,明眸善睞,溫良端方。
那次他醉酒,埋怨了她不等他,打從那之後,但凡他晚歸,她都會在巷口等他,多晚都等他。
戎黎站著不動,遠處的燈籠打來很微弱的光,夜色模模糊糊,只有她清清楚楚,就在那裡。
他不走了:「我看不清路,你到這來接我。」
從她到他,也就十多米的距離。
徐檀兮提著燈籠走過去,看了看他,把燈籠放下:「你怎麼了?」她見他眸光潮紅,伸手碰了碰他的右頰,「你臉好燙,是不是發燒」
戎黎抓住那隻要從他臉上划走的手,用力攥著,他目光有點空,像行屍走肉:「徐檀兮,」他說,「你抱抱我。」
分明是央求的口吻,他卻沒等她同意,就把她整個人撈進了懷裡,緊緊抱著。
徐檀兮微微仰著頭,一動不動的,耳朵與鼻頭都紅了。她的美人,正在他懷裡,她靈魂要出竅了。
戎黎把臉埋在她肩窩裡,偶爾一兩下緩緩地蹭,像被遺棄的幼獸,無助、脆弱、毫無安全感。
過了很久,他低低說話,像在自言自語:「我的母親叫白秋,她眼睛看不見,是個很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