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頁
「我知道這個報館,在廣興大街中間,就是對著嘉木茶樓那個二層樓,看上去倒挺體面,他們給的薪水也不少,只是你一個姑娘家,跟一幫男人一起上工……」
方晴笑道,「那倒不礙的,如今女人出來工作的多了。這報紙我也看過,也是正經報紙,剛才您又說這是個體面地方,想來不會有什麼……」方晴看一眼劉大爺,二人心照不宣,那魏先生許只是長得猥瑣……
越琢磨方晴越覺得這實在是個不錯的機會。別的不說,萬一被家裡人知道自己「拋頭露面」出來謀生活,說出去,總比南市擺攤體面些,單只這一條就值得去試試。況且薪水比現在擺攤兒掙錢多多了。
方晴笑著說,「您明兒個陪我去看看?您經的見的多,替我掌掌眼。」
見方晴已經決定,劉大爺也就不說什麼了。對方晴這樣的姑娘來說,南市擺攤終不是長久之計。
劉大爺笑道,「那我得把我最好的那件長衫穿上,不能丟了你的人。」
「不至於的,您老就是穿短打,一眼看上去也是文質彬彬的夫子。」
劉大爺笑罵,「你這妮兒越髮油嘴了。」
因著這件大事,爺兒倆下半晌就收工回家了。
回去一說,劉大娘、錢二嫂聽了都代為高興,錢二嫂更提醒方晴捯飭捯飭自己,「我姨家有個小表妹,上的女學,畢業了就在報館當——當什麼來著?對了,記者!我見過一回,收拾得可體面了,燙著頭髮,穿著洋裝裙子。」
既錢二嫂如此有見識,方晴便找出應季的衣服,請錢二嫂並劉大娘幫著參詳明天的行頭。
錢二嫂打量方晴,「幸好年前我攛掇你去剪了頭髮,梳髻哪像個在報館上工的新女性。」
方晴先是被錢二嫂的「新女性」逗樂了,繼而想起馮璋的話,呵,原來我也一個不小心就成了「新女性」呢,真是諷刺!
「你應該索性去把頭髮燙一燙,那才摩登。」錢二嫂仍在說頭髮。
年前的時候,一是自己使性子,一是錢二嫂攛掇,方晴去理髮店把頭髮剪得只到肩膀,梳不了髻,也不方便再梳辮子,就學摩登女郎拿個發箍箍著。
錢二嫂和劉大娘都說好看。方晴看不出好看不好看,起初只覺得解氣,剪掉了作為「媳婦」的髮髻,心裡好像也不那麼沉了。等過了這使性子的勁頭兒,就剩下心疼那一塊錢了。難怪那店裡的剃頭婆那麼殷勤,這麼貴。
聽錢二嫂這麼說,方晴笑道,「我這就夠摩登了,回我們鄉下,會被我娘打死。」
「呸呸,說話也沒個忌諱。」錢二嫂嗔怪道。
「要我說,頭髮這樣就很好,顯文氣,」劉大娘端詳片刻說,「再穿這個旗袍。」
劉大娘挑的,與春天穿的那件到腳踝的白底兒繡迎春花的軟緞旗袍一樣,都是方晴的陪嫁衣裳,只是這件藍白格子洋布旗袍更顯樸素莊重。
這件袍子當時能到小腿中間,現在卻快到膝蓋了——恰巧現在街面上流行這個長短的,長袖,藍緞子滾邊兒,盤扣兒是那年在京里買的,樣式也是當時京里流行的樣子,只是沒那麼緊,開叉也只意思意思地開了一寸。太緊、開叉太大,在鄉下是沒法穿的。即便這樣,這件衣服方晴出嫁後也沒穿過。
錢二嫂拿旗袍往方晴身上比了比,與劉大娘統一了意見,「這件倒真是合適,只是有點肥。」
試一下,竟出乎意料地好看,既不像過去試穿時那麼松,也不像市面上摩登小姐的旗袍那樣緊,稍有餘地的樣子,顯得風姿綽約。
「放了幾年,竟然合身了。」方晴笑說。
「你長身體的時候呢。」
方晴又翻出當年妗子給買的玻璃絲襪,也只上次去大姨家穿過一次。
「呦,這可是新鮮物。」劉大娘拿過來細看。
「這叫玻璃絲襪,得好幾塊錢一雙吧?」
「是不便宜,妗子送的。」
「就只缺一雙高跟皮鞋了。」
「那就真沒有了,只有繡花鞋。」方晴擺出鞋來,齊整些的是一雙粉色繡柳葉兒短臉兒不系帶的和一雙藍色繡同色吉祥紋的系帶方口鞋。既然要搭藍白格子旗袍,三人決議就選了後者。
錢二嫂催著方晴再換上襪子和鞋。
「嘖嘖,看看,看看,真是人靠衣裝,佛靠金裝。」錢二嫂先讚嘆。
劉大娘也笑道,「是像個出去做事的女先生了。」
方晴只笑。
一宿無話。第二天一早,劉大爺也穿上備好的藍洋布長衫,帶上打扮得齊齊整整的方晴,往南市進發。
「呦,今兒劉大哥這麼精神。」早有相熟的跟劉大爺打招呼。
雖方晴這事有了七八分的譜兒,劉大爺謹慎,卻也不提前說出去,就怕萬一不行,方晴再在南市畫畫兒就尷尬了,是以對這種問候只打個哈哈混過去算罷。別人原也不認真細究的,不過是打個招呼。
倆人還是鋪開攤子,等著。
等的時候不長,昨日那個八字鬍魏先生就來了。
看方晴的打扮,魏先生心裡已經知道了答案,抹一把小鬍子,笑著問,「姑娘考慮得怎麼樣了?」
方晴差點打寒顫,心說,您別這麼笑行嗎,我怎麼感覺跟要賣身似的?過會兒許要簽文書什麼的,得多個心眼兒仔細看看。面上卻還繃得住,微微笑著說,「已經跟家人商量過了,我願意去貴報館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