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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晴在花轎里也是流淚不止,都說別離最苦,信焉!
到得馮家,一番喧囂,跟小姑三丫頭拜完堂,領入洞房,眾人被讓入席吃酒,屋裡只剩下三丫頭陪著,方晴才算歇口氣。
當下掀了紅蓋頭,三丫頭竟是比方晴更羞澀的,倆人先是相對無言,又都噗嗤笑了。
折騰了半天,都餓了,倆人對面坐下吃東西。小炕桌上本來備下的子孫餑餑按照慣例是半生的,這會子馮璋不在,很多環節也就省了,這餑餑就被擱在那,姑嫂倆人吃的是饅頭、幾碗席面菜。
三丫頭是個懂事的,一個勁兒地讓方晴:「嫂子你吃塊肉,昨兒我看著蒸的,蒸了好幾個時辰呢,稀爛稀爛的。」
方晴笑著說「好」,心說三丫頭還是孩子呢,卻不想自己也只比三丫頭大一歲。
二人吃過飯,又過了陣子,想是外面席散了,進來些嬸子大娘嫂子大姑小姑們,還有妗子姑姑之類親戚女眷,人多得屋子裡簡直裝不下。方晴被指引著挨個叫了人,得了長輩的見面禮,又鬧哄一陣子,也便散了。本地習俗,拜堂是正午,所以眾人散了,冬天的太陽還沒落山呢。
第15章 鄉下小媳婦
如此,方晴便開始了馮家媳婦的日子。
馮家足有三四十口人,祖母還健在,下面父輩兄弟五人,堂兄弟十三個,姐妹五個,兄弟們有些已經成親,姐妹也嫁走了三個,下面孩子又有若干,這麼一大家子方晴過了好些天才完全認清。
馮家是農戶,日子比方家過得要清苦些。
「地主家也沒有餘糧」在這個時代也並不全是虛言。並不像後世宣傳的那樣,是個地主就日日大魚大肉。普通的小地主日常也是常吃粗糧的。
方家有地,方守仁賺些束脩,更兼本也有些積蓄,人口又少,所以日子過得寬裕,吃得起細米白面。
馮家連地主都不算,只是個富裕些的農戶,人口又多,即便有些好的也先緊著老人,次及孩子,媳婦們是吃的最差的,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至少有三百日是吃棒子麵兒。
上頓棒子麵下頓棒子麵地吃著,方晴覺得嗓子都拉粗了。
不只吃食上粗糙,活計也多。
方晴嫁過來時是冬天,農閒時刻,還不怎麼覺得。到開了春,男人們都下地,女人們就擔負起所有家事,灑掃庭除不算,餵牲畜,打掃牲畜圈舍等等都是女人來干。
這樣的大家庭,這樣的生活環境,這樣的生活習慣,再加上當媳婦與在父母身邊當姑娘不同,方晴少不得一一適應。
這時候方晴的堅韌就顯了出來,並不嬌氣叫苦,不曾做過的,一樣一樣學著做。即便開頭做得不好,但做得多了,自然也就像模像樣了——就像世間絕大多數事情一樣,拼的是手熟,而不是天賦。
其實馮家人真還沒難為方晴。
一則是方晴是先生家的女兒,自小讀書識字,並沒做過這些活兒,總要擔待些;另一個不能說出口的就是——馮璋始終沒有回來。
再者說,方晴雖不是軟糯的脾氣,卻也不是個愛掐尖好勝的,人有些疏離,卻又客氣,讓人挑不出什麼理去。或者因為馮璋不在,方晴便始終覺得在馮家是客居,便更多兩分忍讓。
雖偶爾有一兩個妯娌什麼的說話帶刺,方晴也只裝愚。跟她們有什麼好爭的?讓她們占個口頭的上風又如何?多干點活,受點小氣,不是大事兒。
方晴打交道最多的是婆婆、小姑和兄弟媳婦,一則是至親,一則是住在一個院子裡。至於公公,問個安、盛個飯的事,公公和兒媳婦要避諱。小叔子見的更少,是個靦腆的年輕人。
婆婆馮五奶奶是個精明人,並不像很多婆婆那樣把自己年輕時候受的苦轉嫁到媳婦身上。或許也因著馮璋在婚禮時沒回來,覺得對大兒媳婦有虧欠,所以對方晴格外和顏悅色。
方晴受寵若驚,更加兢兢業業,譬如後世之受領導器重的職員,恨不得加班到十二點以報知遇之恩。是以婆媳很是相得。
小姑兒是個厚道懂事的,常讓方晴想起表妹芙蓉,卻又比芙蓉溫柔,沒有旗人姑娘的潑辣。
兄弟媳婦也不算難相處,雖不聰明,可也不自作聰明,只按禮法規矩行事,是個標準妯娌。
方晴白天和妯娌姑嫂一起灑掃庭除做飯做針線伺候長輩照管侄子侄女,晚上看看書,畫兩筆畫兒,間或得到允許可以回娘家住兩天。這樣的日子,方晴漸漸就習慣了,吃得香,睡得飽,斤兩都沒掉。
照說不是該有「閨怨」嗎?方晴疑惑自己心思太粗,不然何故不像書上戲裡說的那樣哀傷自憐?雖偶爾覺得悶,但只要回兩天娘家,就又活泛過來了。
「可見是個粗胚!」方晴給自己下了斷語。
方晴對自己的認識還是很到位的。
方晴這種人命賤,人生順遂、花紅柳綠的時候,總是心懷惴惴,老懷疑命運之神憋著什麼壞心思要放大招,故而小心謹慎,不敢輕狂;等真正路遇坎坷了,許是因為提前有心理準備,倒也能沉下心思、踏實從容,故而表現得特別寵辱不驚。誰能想到這份寵辱不驚後面藏的是一顆糾結得破抹布似的杞人心。
在馮家,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兩年多。
這中間,小姑出嫁,小叔子家又添了個小子,而馮璋始終不曾回來。卻也不是全無音信,寄回過兩次信,小叔子家的老二出生的時候,還寄回過三十塊錢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