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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落魄歌手

    從村長家出來,大概是上午10點左右。

    李凡明顯感覺到今天來村子的遊客,要比昨天多多了。從村長家到村口的這段路程,李凡碰到的組隊遊客就超過10波,還不算那些單獨一個人,或是兩人的遊客。

    而且遊客們一個個臉上還顯得頗為興奮,看來昨天大傻救人的事件影響力果然不小。

    這是好事兒,這種積極正面的影響越多越好。

    李凡心中得意,決定今天去縣城報考一個駕校。他覺得他的確應該有一本駕駛證了。

    在村口的農莊辦公樓里,李凡叫上了峰子和他一起去。這麼大一個農莊的總經理不會開車,不像話嘛。

    峰子嘿嘿一笑,屁顛屁顛的跟著李凡走了。

    兩人在縣城裡逛了一會兒,很快就找到一家叫做「長安駕校」的報名點。

    「嗯,這家名字不錯,長安長安,長久平安,多好的名字。就這家了。」李凡說完,率先走了進去。

    峰子在心裡腹誹了一句,「走了這麼久,也就只找到這一家,當然不錯了。」隨即,也跟著走了進去。

    接待妹子見有生意上門,眼睛一亮,非常客氣的將兩人引到一處沙發上坐下。在得知兩人都要學之後,更是顯得客氣。

    3000塊錢一個人?李凡點點頭,非常爽快的付了6000快錢。然後問道:「由於我們住在農村,進城來一次比較麻煩。你看可不可以這樣,這個學車的事情我們自己想辦法解決,以後我們直接才參加考試就可以了。」

    接待妹子微微一愣,看了兩人一眼,說道:「這個應該是可以。不過既然你們住農村,那學車這些可能不大方便吧?考試沒過的話,補考要加錢的。」

    李凡微微一笑,這妹子倒是挺負責任的,說道:「沒事,我相信我們能過的。」

    妹子心中腹誹:「說得這麼輕鬆,到時候過不了我看你怎麼辦?還不是得乖乖交錢補考。」不過看李凡似乎已經確定了,她也不再勉強。只是給李凡兩人交代了一些事情以及考試的時間。

    李凡點點頭,表示自己都已經知道了,便和峰子一起離開了接待處。

    「峰子,我們中午吃點什麼?」出了接待處,李凡問道。

    峰子看了看四周,說道:「隨便找一家飯店吃飯吧。」

    「嗯,那我們走著看。」李凡點頭道。

    兩人沿著街道一路前行,走到一處小廣場的時候,發現前面圍了一大群人,正在指指點點著什麼。

    「前面出什麼事了?我們過去看看。」峰子說完,快步向著人群走去。

    「這小子就這麼喜歡看熱鬧?」李凡笑笑,也跟了上去。

    走近人群,先是聽到一個小女孩嚶嚶的哭泣之聲。哭泣中還夾雜著女孩的說話聲:「媽媽,媽媽你不要走。」

    隨後看到,一個女子從人群中快步走了出來。女子30歲左右,頗有幾分姿色,腳下踩著一雙高跟鞋,「蹭蹭蹭」的上了一輛停靠在路邊的轎車。

    女子走出來以後,小女孩哭得更傷心了,「媽媽,媽媽為什麼不要我了。」

    女子從走出人群,登上轎車,到轎車啟動離開,都沒有再回頭看過一眼。

    「唉!」人群中,一個三十五、六歲,一臉滄桑的男子低聲嘆了口氣,走到小女孩身邊,拉起小女孩的手,說道:「鈴鈴乖,鈴鈴不哭,媽媽以後還會再回來看鈴鈴的。」

    從男子走路的姿勢看,右腿有一些殘疾。

    叫做鈴鈴的小女孩約麼七、八歲的年紀,腦後扎著兩個小辮子,小臉蛋兒粉嘟嘟的,頗為可愛。只是雙眼有些發紅,臉頰上有兩道明顯的淚痕。

    此時的小女孩已經沒有再哭了,只是微微還有些抽泣。抬頭望著男子,說道:「可是為什麼都這麼長時間了,媽媽從來沒有主動回來看過鈴鈴呢?」

    「那是因為媽媽不知道鈴鈴想她了啊,知道了他就會回來看鈴鈴的。」男子說完,拉著鈴鈴的手慢慢離開。

    離開之前,還努力露出一個笑容,向著圍觀的人群微微點頭示意。

    男子離開之後,李凡從圍觀人群的議論聲中,大概聽明白了是怎麼一回事。

    男子叫做張雨,原本是附近一家酒吧的駐場歌手。由於唱功紮實,在酒吧里也算是小有名氣,每月的收人也算可觀。

    然而正是因為如此,讓酒吧里的其他歌手對其嫉妒不已。張雨人又比較老實,每次唱完歌后都是直接回家,從來不與其他歌手一起去花天酒地。

    這讓其他歌手對張雨更是不滿,認為張雨是看不起他們這些沒有他紅的人。

    於是,他們沒少聯合起來暗中給張雨使絆子。只是由於當時的張雨是老闆眼中的紅人,其他的歌手不敢太過分。

    張雨明知道有人對他使絆子,也沒有怎麼計較。他與其他的歌手不一樣,他來酒吧唱歌,不僅僅只是為了掙錢。他非常喜歡唱歌,他感謝有酒吧這麼一個平台,可以讓他一直唱下去。

    他也有著屬於自己的夢想,有一天能有一首屬於自己的歌,能出一張專輯,能夠有人來聽他的演唱會。

    然而這一切,都在兩年前,一天夜裡的一次車禍中嘎然而止。

    由於是在深夜,肇禍司機逃逸,最後也一直都沒有找到。張雨不得不自費治療。

    這場車禍不僅花光了張雨所有的積蓄,還讓右腿從此落下了殘疾。

    屋漏偏逢連夜雨。張雨出院後,酒吧老闆一改以前對張雨的熱情態度,變得不冷不淡。一個已經殘疾了的歌手,只能唱,不能跳,是不可能再讓酒吧的觀眾喜歡了。

    只是看在張雨以前是酒吧紅人的份上,老闆不好直接讓張雨滾蛋。索性就讓張雨在酒吧里自生自滅。

    張雨心中苦澀,他知道自己已經不再適合酒吧了。只是他想唱歌的信念還在燃燒,他不甘心就這樣離開舞台。

    離開了酒吧的舞台,或許意味著,他從此也離開了人生的舞台。

    他依舊在酒吧里苦苦掙扎。

    只是,命運終究還是沒有眷顧張雨。以前那些心生嫉妒的歌手,開始明目張胆的排擠張雨,對其極盡嘲諷,認為他一個殘廢還想要唱歌唱出名,簡直就是滑天下之笑談。

    酒吧老闆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候甚至還暗示其實歌手們可以更加過火一些。

    只要張雨是因為受不了,自己離開的酒吧,那麼他就可以做到問心無愧。

    終於,張雨還是離開了酒吧,也離開了他的歌唱生涯。

    離開酒吧後,張雨也試著去聯繫了其他幾家酒吧。如果是以前,酒吧老闆必然興奮不已。現在嘛,又有誰還認識張雨呢?

    唱不了歌,張雨不得不去尋找其他的工作。可是除了唱歌,其它他並不擅長什麼,再加上腿有殘疾,他又能夠找到什麼好工作呢?

    原本每月收人可觀的他,現在一個月卻只能掙兩、三千塊錢。

    他的妻子,也就是剛剛那名女子,接受不了這樣巨大的落差。在張雨最為落魄的時候,毅然選擇和張雨離婚。

    張雨沒有挽留,只是提出要女兒的撫養權。

    對此,她的妻子求之不得。即便是張雨不提出來,她也要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他。

    她還年輕,又有姿色,完全可以找個有錢人再嫁。如果帶個女兒,就要麻煩得多了。

    ……

    非常感謝,神天氣4444的1000打賞!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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