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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山澤損原文: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第13章

    屋子裡靜悄悄的。

    南時唇畔的微笑都快掛不下去了。

    鬼新娘妹子也緊張得飛起,總覺得大佬緩緩下垂的嘴角就是她鬼生的倒計時。

    晴嵐端了茶進來,茶盞輕輕地擺在兩人面前,薄如紙的白瓷盛著半碗碧綠的茶水,從杯壁上就能瞧出一二分不動聲色的韻味。

    南時端起茶,氤氳的霧氣被茶蓋悠悠的撥開,連帶著香味從中溢了出來,他低頭抿了一口,在唇瓣上染上了一層淡淡的水色——媽的,好苦。

    鬼新娘也哆哆嗦嗦的捧起茶盞灌了一口——大佬家的茶好香!有她爹藏著的那幾個茶餅的味兒了!

    晴嵐能被指給南時當大侍女,也是有一兩分本事的。她見南時的眼神向她飄來,當即聞弦音而知雅意,微微屈膝:「先生,相見則為有緣,奴婢見這位姑娘神色倉惶,眉目含怨,不禁心生憐惜,還請先生……」

    南時聽得在心裡直點頭,想著回頭記得給晴嵐再燒包紙錢,讓她去買個LV包來背。他微微抬起一手,低聲道:「晴嵐說的對,相見即為有緣,姑娘,你可有什麼想問的?」

    鬼新娘看看南時,又看了看深不可測的晴嵐,再看看南時手裡那個烏龜殼,覺得自己可能是奇遇了!

    她都成了厲鬼了!換在小說里就是女主角!有個把奇遇很正常!

    「先生還請教我!」鬼新娘竹筒倒豆子一樣把自己的遭遇,還好已經夠慘了,不必再添油加彩:「我就是女大學生,S大的!這不寒假了嘛!回家路上叫人拐了,把我弄到山溝溝里給個病死鬼配陰親,還好他們找的那個陰陽先生是個赤腳,沒叫把我給釘死了,我才能……」

    啊這……南時第一個反應是,媽耶,報警了沒有?

    鬼新娘見這位先生眼露憐憫,嘴皮子一禿嚕:「先生不用可憐我,我有仇一般當場就給報了,還沒過完頭七我報仇證一下來我就把他們給搞定了,現在估摸著在下頭蹲大牢受刑呢!」

    「我還匿名報了警……對,就上次那個放火燒死兩老頭老太的那個新聞,就是我乾的,現在全兔朝都知道他們家拐賣婦女還弄死小姑娘給自己兒子配陰親,鄰居路過都要對他們家遺址呸一口呢!」鬼新娘說到這裡,覺得自己這事兒辦得特別漂亮,簡直大快人心,不禁露出了一個鬼氣森森的笑容。

    「現在就差當初拐我的人販子和那個陰陽先生,這兩個可能有點道行,專往大城市裡鑽,跑得找都找不到,勞先生幫我查一查這個生兒生女都沒屁眼的缺德玩意兒在哪,我去收拾了他們也好安心下去等投胎!」

    南時聽得一愣一愣的,不由自主的對著鬼新娘點了點頭。

    「既然如此,那還是測字吧。」南時屈指叩了叩桌子,晴嵐會意從一旁端來了筆墨紙硯,鬼新娘一看就腦殼疼——她書法賊差,就小時候家裡給報了培訓班學了一陣兒,大部分時間她還鬧著沒去。

    不過這位先生既然說了要寫字,她也不敢多有置喙,顧不得自己一手狗爬,盡力寫了個歪歪扭扭的『永』字。

    鬼新娘不好意思的說:「有點丑……我之前聽有人喊那個人販子叫『永哥』,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永』字,隨手就寫了。」

    永字,下面是水,上面一點一橫就像是一個人在一塊木板上一樣。

    水為坎卦,坎卦正北。

    南時眯了眯眼睛,其實這個字很好解,但是他總覺得這字陰氣有點重,讓他感覺有點不妙,但現在卻不好說。

    池幽說過,人不問,就不能說。

    他看向了鬼新娘,儘量不動聲色的說:「往正北走,見船則是。」

    鬼新娘一聽,或許是觸動了什麼,屋子裡刮過了一陣陰風,她咬了咬嘴唇,吃吃地笑了起來,方才看著還是個正常的小姑娘,此時一看卻再也沒有人會認為她還是個『正常』的人了。

    「多謝先生,我這就去,若真想您說的這樣,我一定送您一份厚禮。」鬼新娘說完,起身就要離開,南時點了點頭,抬頭正欲讓晴嵐送一送她,起手之間卻不甚將龜甲拂落在了地上。

    銅錢叮鈴咚嚨的滾了一地。

    南時下意識看了看,便是一怔:坎卦,凶。

    他看著鬼新娘大紅的身影,緩緩地吐出了一口氣,抬手道:「姑娘還請稍坐。」

    「先生?」鬼新娘步伐一頓,她都知道仇家在哪了,現在恨不得立刻衝過去把人千刀萬剮,哪有什麼再等的意思?

    沒有四柱八字,算易或許不准,南時不敢肯定。

    他仔仔細細的端量著她的面相,雙眉之間,山根之上為命宮,她命宮晦澀,是命宮已斷的象徵;日月印堂飽滿,可見父母俱在,略有青灰,說明父母身體不好;眉毛較粗,獨生女……

    再然後,就看不出來了。

    面相本就是輔助的學科。

    但是這姑娘是個好姑娘。

    所謂報仇證,就是魂魄身俱血海深仇,且確實慘得不行,才能下發的證件,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批下來的,否則整個陽間今天誰誰誰突然被五馬分屍,明天誰誰誰走在路上突然頭掉了,那陽間法律還混不混了?

    大多數情況下魂魄都得在地府等著,等著對方大限到,再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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