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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的時間有些著急。除了《願我能》,我希望你們還能再寫一首op出來。」
林可叄看著他,耐心等待他未說完的話。
「還有一點,《願我能》的曲風我很喜歡,但是詞,要改。」
……
林瑾歡雖是一旁老實的聽眾,但這話一出,被她一字一句拆分消化後,她便傻了眼。
就是,歌詞的短板的意思。
她眨眨眼。
而《願我能》的歌詞,出自她之手。
亦是她一直以來為之驕傲的地方。
杜先生敏銳地察覺到氣氛有些凝固,面上笑容不變:「沒有說原歌詞不好的意思,只是希望與主題契合一些。」
「噢。」
林可叄應了一聲,緩緩抬眼對上他的。
大致過了……一分鐘?
林瑾歡也不確定,也許時間挺短的,她只是一瞬間像被潑了一盆放涼的水,鑽了牛角尖,感覺有些狼狽,不想見人。
原本被握在別人手心裡的手指被捏緊。
只覺身邊一陣拉升的力道。
林可叄站起身,呵了一聲,道:
「詞,從來都沒毛病。愛要,錢夠,別動,我們就授權;再不如,加億點錢,給您定製也不是不行。」
「您要是有興趣,希望能正兒八經地在公司會議室見到您。」
他刻意加重了「億」字。
「走了。」他拉起林瑾歡的手,朝一旁還坐著的張谷鱸揚了揚下巴,將狂妄體現的淋漓精緻。
路過傅開逸,對上他帶笑的眼,嘴角一揚:「麻煩叔叔了。」
*
林瑾歡覺得,林可叄拒絕得太狂妄了。
張谷鱸默了幾分鐘,只說一切都根據林可叄的來,他沒有意見;得了他們的同意,先走了一步。
自高中和林可叄相識,一起組樂隊,一起商量一些事情,他一直都挺信任林可叄的。
總有一類人,他們本身的能力強大到,吸引旁人跟隨。這種跟隨不是甘願委曲求全。
只剩兩人,林瑾歡說先散散步,再回去。
深夜,頭頂的天空一團一團蘸了墨水的棉絮。
「你不會覺得,我們太理想化了嗎?」她被他牽著,回想起與杜先生交流的一切,抿唇,猶猶豫豫道,「歌詞,是短板,改也行啊……」
就算是天才,過於狂妄,過於目中無人,亦會淪落無人理睬的地步。
「不改。」林可叄的聲音平靜,「我們機會很多,尚且他一開始就看中的是《願我能》這首歌。」
「一首歌,離了曲或者詞,甚至換了演出者,靈魂就不同了。」
「你的詞很棒。」他的嗓音微磁,透過夏日夜晚的空氣傳入她的耳朵,「你寫出了我們。」
寫的是他們目中無人的狂妄,寫的是他們站在台上鳥瞰的感覺。
狗屁熱血機甲。
林可叄笑了一下。
林瑾歡被安慰到,「嗯」了一聲。
「今晚回不回學校住?」林可叄問。
「……都可以。」她眨眨眼。
大後天回B市,她將行李打包了大半。
「欸。」她突然嘆了口氣,「下學期,我要去實習了。」
他們學校是這樣的,大四就開始實習。
「等放完暑假回來,我就去投簡歷了,然後就畢業了,好快。」她掰著手指數,「時間過得好快。」
「嗯。」林可叄伸手摸了摸她的腦袋,「賺錢養我。」
他跟林瑾歡提過,畢業後考研,南汕理工本校的研究生。
說這個,林瑾歡可就不困了。
「好哇!我賺錢買房子養你!」
「行。」林可叄應得很乾脆。
大概,就走了十來分鐘。
林瑾歡覺得他背著的貝斯太過沉重,不由分說地暫停了今晚的散步活動,叫了車。
目的地是他在學校附近的房子。
地址是隨手一輸的,林瑾歡尋思了一下,沒想再改動了。
林可叄的租房中,有了不少她的痕跡。
角落裡巴掌大的魚缸,廚房窗台的多肉;
玄關的拖鞋(儘管她其實更喜歡,也更經常赤腳),浴室里的牙刷、洗臉巾、卸妝水,衣櫃裡的短袖。
哦,還有地板上的長髮。
進了屋,林瑾歡反而話多了不少,赤著腳跑進浴室拿了卸妝水,一邊卸妝一邊跑出來跟他說話:
「今晚真的在直播嗎?你能不能找找有沒有回放啊,我不是很上鏡的欸。」
林可叄在煮開水,應了一聲:「沒注意,但你是好看的。」
「你說台下真的有認識我們的人嗎?我好羨慕我們前面那個樂隊,就那個……什麼樂隊來著,底下就有很多粉絲呀。說實話哦,他們的歌我還真聽過。」
林可叄:「粉他們嗎?讓衛燈給你要個簽名。」
「……那倒是不至於。」林瑾歡聳肩,丟了手上的卸妝棉,一張小臉素淨好看,她又幾步跑去浴室,按了一硬幣大小的潔面泡沫,糊上自己的雙頰。
泡沫像是一張膨脹的海綿面膜,徒留一雙明亮水潤的眼睛,涼絲絲的。
她盯著鏡子,覺得好玩,又溜出來找林可叄。
林可叄在給小魚缸里的一尾觀賞魚餵食。
林瑾歡:「看我。」
他聞聲看去,看她滿手泡沫,專門把自己的臉頰往外扯,做了個鬼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