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兩個奇案
在林·紫霄查看『高校女生化學中毒案』卷宗時,吳國棟也在一旁做著簡短的介紹。
他看這案子,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自然記得十分清楚。
「這孩子,可惜了……」
「如你看到的資料一樣,她叫周曉冉,咱們C市本地人,從小就學習鋼琴,15歲時開始學習古琴。」
「92年時,周曉冉就已經展現出自己的天賦,考取C市大學,入讀化學系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2班,被很多同齡人所羨慕。」
「不僅如此,周曉冉多才多藝,加入C市大學民樂隊並成為主力隊員,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
「甚至,他還是C市二級游泳運動員。」
「可惜……」
吳國棟輕嘆。
「幾年前我去過他們家。」
「曾經的周曉冉衣食豐裕,可現在卻是家徒四壁,幾處牆皮已經剝落,屋內只看有最簡樸,甚至是破爛的陳設。」
「所有的家具加起來,也就是座椅板凳和床鋪而已,唯一例外的『書櫃』上,還堆滿了各種藥物。」
「隔壁的房間鋪設更為簡單,只有一張小床和一張病床,旁邊矗立的氧氣瓶給人一種醫院的感覺。為了照顧女兒,周曉冉的生活徹底改變了,真的很慘。」
在吳國棟的講解中,以及結合自己所看到的卷宗,齊紫霄把整個案件,大致了解了一遍。
所謂的《高校女生化學中毒案》,是指周曉冉在校期間離奇出現化學品-鉈中毒的症狀,導致身體健康遭到極大的傷害,最後得助於網際網路才受到確診和救治的事件。
同時,這也是華國首次利用網際網路進行國際遠程醫療的嘗試。
由於周曉冉沒有鉈的接觸史,警方認定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經過調查之後,幾度沉浮,兇手至今仍逍遙法外,尚無明確結果。
且由於警方對事件處理過程中的一些異常行為,讓周曉冉案成為公眾事件,從而衍生出對於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種猜測。
到13年四月,隨著之名的FD投毒案告破,關於徹查周曉冉案的呼聲亦再度湧現,昔日作案嫌疑人陳偉也遭到社會輿論的廣泛爭議。
半個月後,一位名人向周曉冉基金會捐款10萬元。
除此之外,數位明星、組合等在內的多位公眾人物也發出聲援。
同年五月,、微博官方將「周曉冉」、「鉈」、「陳偉」等案件關鍵詞進行封鎖,有關內容也遭到刪除。
在微博搜索周曉冉關鍵詞,均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字樣。
兩日後,微博官方作出回應,表示礙於證據滅失無法偵破,且過程中未受任何干擾,呼籲公眾理性看待此案。
而在官方回應中,C市警方表示周曉冉94年12月身體不適住院,95年4月28日被確認為鉈中毒,同年5月5日才報案。
因為中間間隔時間接近半年,專案組雖然認真偵查,但相關場所無監控、犯罪痕跡與物證已經滅失,所以仍未獲取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證據。
警方表示確有一些案件受偵辦條件限制,礙於證據滅失等客觀因素,最終無法偵破。希望社會公眾理性看待,尊重偵查工作規律。
如此一來,這案子,也就這般擱置了下來,到現在,已經有二十餘年了。
「人還活著?」
林·紫霄開口,有些唏噓。
「活著。」
吳國棟咬了咬牙:「之前我去的時候見過了,可惜,23年前清華才貌雙全的女大學生,如今已重度癱瘓完全痴呆,連生活都不能自理。」
「原本幸福美滿、小康的家庭,現在也早已經被拖累的不成樣子。」
「你說,這人……怎麼就能這麼壞呢?」
他長嘆:「可惜,我們也是真的沒辦法,時間跨越太久了,而且中毒到報案都有半年時間,半年啊,足以磨滅太多證據和線索,真的查不到了。」
「當初,已經是手段盡出。」
「現在……更是相隔了二十幾年,想要告破,必須得依靠你的『科學』。」
「嚯?!」
林·紫霄樂了:「感情你現在也承認我這是科學了?還以為你會認為我這是迷信呢?」
「什麼迷信不迷信?」
吳國棟攤了攤手:「對現在的我來說,才不管什麼迷信,只要有用,那就是科學!」
「最多也就是現在的科學還解釋不了的『科學』,姑且可以稱之為更高級的科學吧?」
他有些得意:「你說,我用更高級的科學破案,聘請你這個會『更高級科學手段』的人來當科學顧問,來到還不科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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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紫霄:「……,科學,非常科學!簡直太科學了。」
「是吧?」
吳國棟咧嘴:「我就這麼認為,這的確非常科學。」
「……」
林·紫霄一陣樂呵,接著,卻有唏噓不已:「這案子,的確是令人唏噓。」
昔日才女,才色雙全,本應有美好的未來,可現在卻……
「能破嗎?」
談起案件,吳國棟也不由正色。
「你說呢?」
林·紫霄一仰頭:「接了!」
「還有這個!」
說話的同時,她手指輕點《兩人一車離奇失蹤案》。
「這案子……」
吳國棟有些遲疑:「這案子可不太好破啊。」
「說來這也是真的離奇,兩人一車啊,那麼大一車,你說,又不是摩托車什麼的,怎麼還能說沒了就沒了呢?」
「當時動用了幾乎當地所有民警,也提出了懸賞,價格在當年來說絕對算是很高了,可仍然沒人能提供線索……」
「這是真的奇怪,難度不小啊!」
「我倒要看看有多離奇。」
林·紫霄表示自己不信邪。
難度不小?那也要看面對的是誰不是?
隨即,林·紫霄仔細研究了一遍卷宗,對案情瞭然於胸。
《兩人一車離奇失蹤案》,發生在96年的一天。
奮鬥塑料廠職工郭寶坤和王國慶二人駕駛一輛桑塔納轎車,到市裡的一個二手車交易市場售車。
這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兒,而在當年,桑塔納那也是倍兒有面子。
可結果,就在當日,兩人連人帶車離奇失蹤,至今沒有任何下落。
根據卷宗的記載,當時負責此事的民警,在這二十幾年來,為了尋找郭寶坤和王國慶二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走訪了大量群眾,但卻毫無結果。
郭、王2人失蹤時都才20多歲,兩人的父母二十幾年間為了此事,也是心力交瘁。
他們承諾說,如果有人向警方提供了有價值的線索,幫助警方破了案,他們將予以重謝。
而卷宗顯示,郭寶坤,男,漢族,71年5月出生,身高1.82米,膚白,牙黃,失蹤當日身穿一套藍色牛仔服,內穿灰色襯衣、棕色馬夾,腳穿棕色皮鞋。
隨身帶有塑料廠的工資卡,本人身份證及現金1000元。
王國慶,男,漢族,1973年11月24日出生,身高1.75米,體態較胖,失蹤當日穿黃襯衣,公安馬夾,外穿藍色牛仔服,下身穿藍色褲子,腳穿棕色皮鞋。
郭、王兩人駕駛深灰色金屬漆普通型桑塔納轎車,該轎車是中央門鎖,自動玻璃,隨車帶有全車手續,牌照號為****25CM。
發動機號,車架號也都有明確的記錄。
卷宗之上還記載著,當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郭、王兩人失蹤案時隔24年之久都沒有破案,他們感覺無顏面對失蹤者的父母及家人,他們將永不放棄尋找失蹤者。
這位負責人說過:此案現面向社會徵集破案線索,如能提供失蹤人員、車輛下落,或提供線索破案的,局裡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
這個案子最離奇的地方在於人車一起失蹤,人失蹤了好理解,分屍、掩埋等都可以。
但是,要連車子一起毫無痕跡,真是不可思議的。要知道排查很嚴密,要徹底讓車子沒有痕跡太難了。
車子如何處理?
不外乎集中方法。
譬如開到外地、掩埋、火燒、切割、擠壓報廢、扔進湖裡等等……
可是問題來了。
當年,雖然沒那麼多攝像頭,但是一輛車要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出很遠,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到外地去這個選項可能性不算大,而且警察都仔細查過了,基本可以排除掉。
那麼,剩下的處理方式,掩埋總得留下痕跡吧?那麼大一輛車,當時警方可是在有可能的掩埋地點進行過全方位搜查,結果卻仍然一無所獲。
火燒?燒完了不得有個鐵架子存在?不得有相關的痕跡麼?
切割,那玩意兒得有工具,得有聲音吧?
而且走訪發現,可能是案發地附近的所有居民,都沒有類似痕跡的發現。
湖裡?
打撈過!
擠壓報廢?
有相關大型器具的地方,警察同樣排查過,可卻就是沒查出來。
「唉!」
吳國棟突然嘆息道:「也就是當年,條件實在太落後了,若是換了現在,我就不信查不出來,到處都是監控,很快就能確定具體位置。」
「可是在當年,只能人為推算案發地,然後逐一排查,這無異於是大海撈針,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