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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林雨桐真信。林大嫂巴巴的想住二廠那邊自家和林雨枝收拾出來的那套房呢。一家子憋在那麼大點的鋪子裡,到底是不方便。更有孩子要上高中了,林艷如今也是大姑娘了。菜市場那地方半夜起來就車來車往的,影響孩子的學習。所以,她肯定會攛掇林爸在城裡住的。但顯然,林爸沒答應。
至於這沒答應的原因,是因為什麼的。林雨桐沒見林爸,這事也不好瞎說。
就是林爸有沒有找老伴兒這事,林雨桐都也不敢保證說一定就沒有。好些人的婚姻,那就是兩個字——湊活。
反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了婚有了孩子,養孩子過日子,湊活湊活就一輩子。
愛情有嗎?
或許有,或許沒有。
處的好的,成了親人。可有那處的不好的,便成了不能分開又相看兩相厭的仇人。
林爸和林媽是哪種關係呢?林雨桐這個原主的記憶里,那就是在一塊彼此沒有話說的人。這個一點也不誇張,記憶里,老兩口子在家裡,一天一天的都不彼此說句閒話。能說的話都是不得不說的比。比如:要下地了,林爸說我下地了,然後直接走人。吃飯了,林媽說開飯了,然後端飯上桌吃飯。
日子一天天一年年,就是這麼一種模式過的。從小要是在這麼一個家庭里,看父母這麼相處,那是沒什麼問題的。但要是知道夫妻相處本不該是那麼個樣子的,那怎麼去定義這種婚姻呢?現在,如今一方死了,另一方要說找了一個,林雨桐也不能說就一定沒有。
可即便是真的,作為娘家嫂子你跑來跟我說,偷偷的跟我說就完了,你給我公公婆婆說是幾個意思?
還嫌棄娘家的事不丟人啊?
再者說了,你叫這邊老兩口咋去評價親家?
林大嫂兀自不覺,還繼續道:“我就是替我婆婆委屈。你說那女人年輕的……跟我差不多大。男人死了,還帶了倆孩子。倆孩子都學的好,大的那個在省一開學就高三了。小的那個今年也考上省一了……”
那這倆孩子學的可不是一般的好。在鄉鎮中學上學,憑本事考上省重點,只能說人家還是是真出息。
可一個農村的寡婦,靠著那幾畝地,供養兩個高中生,得多難?
如今別說農村了,便是城裡這些下崗的職工,又有幾個供養的起的。這上了省一,怎麼著也能考上大學。完了又是一個大學生一個高中生,再往後是兩個大學生。這一年的學費生活費加起來得多少。
林大嫂給總結道:“人家那麼年輕跟著他為啥的?不就是看上我爸手裡那幾個錢了。哄的把錢拿出來供她家孩子念書……”
那這就是明擺著的事。
婚姻在有些人的眼裡,那就是個各取所需的結果。
但林爸那邊實際是什麼樣的,林雨桐也不知道。她先攔住林大嫂:“你先回去吧,店裡也離不了人。到底是咋樣的,今兒我跟雨枝回去一趟。”
怕她去林雨枝那邊跟林雨枝的公公婆婆又絮叨這事,林雨桐還特意說:“雨枝今兒在店鋪那邊,我一會子就過去。你回去吧。”
結果林雨桐還沒出門找林雨枝呢,林雨枝先來了。
林大嫂竟然還是去了曹家,找了曹海和馬大姐,又哭哭啼啼的把這事說了。馬大姐就給林雨枝打電話,說林雨枝:“你娘家怎麼回事?這事一出一出的,不嫌棄丟人啊!”
把林雨枝說的,直接跑來了:“走走走!回去看看,到底是想幹啥。”
林雨桐開車,姐倆直接就走。路上林雨枝先是氣她婆婆說話難聽,怎麼就丟人了?完了又氣林大嫂,咋啥香的臭的都往外禿嚕呢。抱怨完了,想起正事了,也是不信:“不能吧!嫂子那嘴,就沒譜。”
到了地方,林爸也堅持說:“沒有的事,就是僱人給做飯。”
然後一個死了老婆的鰥夫,一個沒有男人的中年寡婦,你說就只是單純的僱傭關係?
看著林爸坐在炕沿上不再說話,林雨桐就說:“那要不,您去城裡住,保姆我都找好了。做一日三餐飯,不住家的。跟咱家樓上樓下住,好照看。要是嫌棄沒人說話,你跟我公公一道,都是些老大爺,你們一塊有共同話題。”
這總行了吧!
林爸朝邊上挪了挪:“那不用,我在老家住慣了。”
“怎麼就住慣了?難道在廠里沒住慣?這些年不是在廠里住著的?”林雨枝直接懟了一句,然後起身就上炕:“我給你收拾東西,啥話也別說了,跟我們回城住去。”
林爸一把拉住林雨枝:“你這妮子,咋不聽了。到城裡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我去幹啥去?城裡那些玩的我玩不來的!可在老家住著,我這齣了門就是你叔叔大爺的,誰不能嘮嗑?再說了,你大哥那邊忙不過來,我在老家還能幫襯……”
“我大哥我大哥老是說我大哥,啥都想著我大哥。當年給他娶媳婦,先是賣我姐,再是賣我。如今這麼大歲數了,還想著我大哥。你跟我媽手裡的錢,都是我跟我姐給的,我大哥大嫂給你一個大子沒有?你們身上穿的衣服,從裡到外,從上到下,哪一件是你兒子跟媳婦給置辦的?我們再孝順,那都是應該的。他們就是再忤逆,那也是兒子,是不?”林雨枝站在炕上,氣的跳腳,但還是道:“那要是為了你兒子,你現在就往城裡住去。你那好兒子好媳婦,盼著你住到城裡,也好住城裡的房子。要不然他們不好意思開口。您這一輩子都是為了你兒子的,你兒子現在不要你在鄉下幫襯他了,要你去城裡占房子。所以,咱這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