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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的王叔王嬸也來了一趟,送來兩條背面來。
這些東西一件件的往連里搬。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兩人的家裡肯幫襯,人家的日子才過的好。
臘月二十三,兩人去拍了結婚照。
年三十的這一天,縣城最熱鬧。都是趕在最後一天,才想辦法置辦年貨。兩人先去取了照片,然後才去登基結婚。
林雨桐只隨著四爺走,進去才知道,他竟然用幾斤白面預約好了。這時候的結婚證都是手寫的。蓋章就行。人家都放假了,今兒巴巴的等著他。
於是,結婚證是在一九七四年的最後一天辦理的,日期卻填寫的是七五年的大年初一。
一九七五年的大年初一,林雨桐將頭髮梳成一個辮子,盤在腦後。將新娘子要戴在胸前的花,簪在了頭上。
紅色的大風衣,脖子上戴著紅紗巾。風衣的下擺,很有質感。走路時,偶爾會露出黑色的燈絨芯的褲子,配上黑色的低跟皮鞋。
很時尚。
“跟電影明星似得。還得是外國的。”白曉梅挺著肚子,上下打量了一遍,誇讚道。
這時候的電影,尤其是外國電影,總結起來就這麼幾句話:蘇聯電影飛機大炮,阿爾巴尼亞摟摟抱抱,朝鮮電影又哭又叫。
但從裡面也能看到一些他國的時尚。
這身打扮叫食堂大廳里頓時靜默了起來。然後就是小年輕們拼命的嗷嗷叫,不挺的捶打著桌子。
沒錯,精心準備的婚禮,卻在……連部食堂的大廳里舉辦。
也算是別開生面。
林雨桐看看身邊的人。也就不在乎在哪了?
管他呢?我們幸福就好。
第308章 那個年月(37)一更
婚禮簡單而熱烈。一把瓜子,一把花生,兩個水果糖,一碗粗茶。一樣的賓主盡歡。
這個年代,除了幾個大城市,開始時興起三轉一響三十六條腿之外,別的地方,還真的很樸素。結婚幾乎是不用什麼成本的。衣服只要乾淨就好。沒有東西招待,給客人一碗清水也沒人會覺得寒酸。大家不會計較,不會攀比。羨慕肯定有,但嫉妒還真不至於。
有時候別看穿的體面,也許一身衣服都是借的呢。那時候出門借衣服,不是丟人的事。雖然也會有比較愛占小便宜的人,將衣服借去,不穿兩月都不打算還。但多數人還拉不下這個面子。
林雨桐在靠山屯就聽說過一件事,一個小伙子出門相親,借了人家的一雙解放鞋穿。能穿起解放鞋的,都不多。所以,好容易能穿上了,怎麼也要抓緊時間。為了多穿一會借來的鞋,他晚上睡覺的時候也不脫。
他娘說:“睡覺咋不脫鞋呢?”
小伙子就悶聲道:“看娘你說的,這鞋明天就得還給人家,不抓緊穿,就來不及了。”
林雨桐聽說的時候,覺得又是好笑,又是心酸。
婚禮從開始到結束,也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等回到屋裡,就開始有客人陸陸續續的來。洋瓷盆子,洋瓷缸子,熱水壺,這都屬於大件。連長,指導員還有團長政委叫人送來的,就是這幾樣。另外連里給送了鏡框子,剛好將結婚證和結婚照放進去。其他的,送什麼的都有,一雙襪子,一副手套,兩尺布,這都屬於關係親近的人家。稍遠些的就送點自家的土布,或是幾個雞蛋,一碗玉米面。
林雨桐事先在堂屋的案板上擺著花生和瓜子,用面袋子裝著的半袋子,等到了晚上人走乾淨的時候,已經吃完了。倆碟子糖,早就被孩子們分刮乾淨了。
有幾個女知青走的晚,幫林雨桐將外面打掃乾淨了才離開。
本來有幾個小子要鬧洞房的,不知道四爺說了什麼,一個個笑嘻嘻的又跑了。這個時候鬧洞房不像是後世有些人那樣玩的過火。這時候最出格的鬧法也不過就是讓新娘用牙咬著糖塊,叫新郎咬下新娘嘴裡露出來的一半下來。就這樣,大多數人都覺得難為情。尤其是剛當上新郎官的小伙子,不敢碰觸新娘子的嘴唇,只輕輕的在外面咬一點皮下來。這也算是過關。還有更多的人,則是連這樣也不好意思。大家推推搡搡的,將新人往一塊推。兩人身體碰觸一下,就相互漲紅了臉,眼神一對,就都羞澀的低頭,然後閃電的分開。
更正常的鬧洞房,則是讓新娘新郎唱歌。不肯唱,也好辦。叫新郎背著新娘在新房裡轉一圈。
這可比後來那些動不動就脫了新人衣服的行為文明太多了。
這不僅僅是一種文明,更是一種禮儀,一種尊重。
其實,有很多美好的東西,應該傳承。它們是純粹的,高尚的,也是脫離了低級趣味的。
等人們把惡俗當成了有趣的時候,再回頭看看,才會發現,這樣質樸的品質,是多麼難能可貴。
林雨桐覺得,她喜歡這一代人,這一代人吃苦耐勞,樂觀向上。正是這樣的經歷,叫他們成為了這個國家往後飛速發展的脊樑。
我們應該向這一代人致敬。
等客人走了,倆新人終於可以入洞房了嗎?
老夫老妻的,不著急。
餓了一天了,肚子要緊。
大紅的嫁衣一脫,林雨桐就開始挽袖子。“想吃點什麼?”想整點浪漫的,好似也不容易。
四爺跟著脫了外面的新衣裳,“我給你燒火,麵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