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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間這紅白喜事上的來往,其實是一種親戚關係的維繫。人家家裡有事不跟你家說了,那自家有事咋給人家說。你不說我不說,這就不來往了。不來往就意味著啥?不就是斷親嘛。
大姨被她姐三推兩不推的推出火氣,這也就是親姐了,要是別人早賴在地上裝傷號了,沒三五塊別想打發了。她也氣道:“急啥啊?我這不是正說著呢嗎?”
她不跟她姐挨著坐了,找了板凳另外坐了,“我公公是死了,昨兒頭七。不是不跟你們說,是那老東西的喪事不是我們辦的?”
金大嬸一副恍然的樣子,“那你們兩口子也忒不是東西了。”
林雨桐在外面聽的都想笑,這說話這作風確實也是沒誰了。
以前金大嬸跟幾個媳婦在家裡聊天的時候,也說過這些七大姨八大姑家的事。就是怕媳婦們將來跟親戚們來往的時候,啥也不知道失禮或是吃虧。對娘家人,說起的時候也客觀的很,並不見隱瞞或者包庇。
比如這大姨家,她當時跟林雨桐她們是這麼說的,“有我在一天呢,你們就應付她一天。沒我在了,不認都行。”
為啥說這話呢。
金大嬸就說了,“你們大姨以前還好,自從跟了你們這個姨夫,也變的不是東西了。”
這大姨夫的爹媽不是親的,是兩口子快四十了沒孩子才抱養回來了。說抱養都不確切,實際上是領養的。領養他的時候他都七八歲了,是病的要死了,他爸拉著他往溝里去,斷氣了就順手埋了。結果叫這沒孩子的兩口子瞧見了,就說了,孩子還沒死了,咋這麼狠心呢。去醫院找大夫,給孩子瞧瞧。那邊沒那麼個能力救,親爸就直接把孩子往下一扔,說了,你們要是能救你們救,救回來就是你們家的。這兩口子帶著孩子是四下求醫,兩三年的時間,愣是給養好了。許是好人有好報,一直沒孩子的兩口子,在四十歲的這一年,有了!添了閨女。而此時作為養子的大姨夫都已經十一歲了。養父母兩口子覺得如此挺好的,一兒一女,簡直完美。等兒子大了,十八歲了,給兒子娶了媳婦,就是大姨。
好傢夥,一成親,這大姨夫就跟養父母翻臉了。
又是說人家對親閨女好不對他好,說的可難聽了。吵著嚷著不在這邊過了,要回親父母那邊。那邊爹媽一看,兒子大了都成家了,要回來就回來吧。也是各種對人家說,那養父母有了親生的對不是親生的就不好的話。
這兩口子那是啥感受啊?就跟那農夫和蛇一樣,被蛇反咬了一口。
白眼狼說的就是這樣的。
但這家的養父是個倔強的人,就覺得我養了你一場,你如今年輕不懂事,這慢慢年紀大了就懂事了吧。等啊等的,等到閨女大了。人家說那兒子指望不上,就給閨女招贅吧。老頭倔強啊,不!堅決不!我就等著,等著我那兒子,看他回頭不回頭。結果是一年一年的,直到老太太死了,這兒子都不露面。這老頭也是倔,老太太死了,裝到棺材裡等著,養了那兒子一場,救了他的命,養他長大,給他成家立業了。活著的時候他不養我們生,但是死了時候他得管我們死吧。披麻戴孝看著把老婆子葬了,也不算是白養活了一場。結果是大姨夫不管誰來說,都堅決不去。老頭也是絕了,不埋是吧。他還就不安葬老婆子了。把人往棺木里一放,連著棺木往後院一安置,外面用石頭一砌,不埋。就說等著,等將來我要是死了,要是我兒子回頭了,連著我跟他媽一塊埋了,這都算我沒白養了兒子一場。
因著這事,大姨一家在他們村就屬於那種誰都不願意跟他打交道的人。
如今大姨來了,說她老公公死了,人不是他們埋的。不用說了,肯定是老頭死了,他們兩口子壓根就沒管過。
那邊大姨兀自說呢,“……人死了,她閨女叫了村上的人,什麼支書村長的,結果不知道怎麼就翻騰出一張遺書來,說是他死了以後,那院子裡的一切都是他閨女的。又說啥等了一輩子他兒子悔過,結果到死都沒等來。就當沒這兒子,啥啥啥的都給他閨女。給就給吧,一個破院子。當時人家來問了,我們家那口子就說知道了。誰想到昨兒頭七,那閨女來了,叫了她夫家那邊一大幫子人,呼啦啦的把院子刨開,聽說拉回去七八箱老古董!”她氣的蹭一下站起來,“憑啥啊?憑啥啥都是她家的?她那是詐騙,騙俺們呢。你說那老東西心壞不壞,幾十年了愣是沒動過那東西,我們家連知道都不知道。他就是故意的,故意髒了臭了我們家的名聲,然後好名正言順的把好東西留給她閨女。”
這大姨家窮啊,窮的跟之前的金家似的,孩子也多,大的跟金老二一個年齡,到現在也還是沒娶到媳婦呢。突然知道有那麼一筆巨款從眼前飛走了,後悔不後悔?生氣不生氣?
林雨桐算是聽明白了,她這事找四爺,想以權壓人,把那東西再給要回來。
好大的臉啊!
四爺說了,“你最好別鬧騰……”人家安葬了爹媽的閨女也不容易,別叫她去給人家添麻煩了,於是嚇唬她,“按照你們這種情況,真鬧開了,只怕東西要不回來,你們還得賠償一些,把當初救我姨夫的醫藥費,養他的生活費,送他上學的教育費,給他娶妻生子的花費,林林總總加起來,這還不算完,還得加上這二十來年的利息等等,折算進去,沒有一千塊錢這事不算完。沒錢大概公安就該上門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