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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讀過他寫的詩,所有的她能看見的詩歌。好或者壞,她琢磨的不是很清楚,但是她知道她的詩很感人,真的很感人,一看就想流淚或者憤怒的那種。但這種感覺好像也就僅限於她自己。
因為她把他所發表的雜誌都買了回來,把他所寫的詩歌讓小倩看過。小倩表示看不懂。
書讀百遍其義自見,老闆娘讓她看了很多遍,但結果依然是看不懂。
老闆娘有點小悲傷。
後來她就不悲傷了,詩歌是文學的王子。王子的世界豈是一般人說懂就能懂的呢?
畢竟小倩就是一服務員,畢竟她也就才高中畢業,不對,高中肄業。
這樣的人你能指望她看懂詩歌,而且是艾森的詩歌?
不能。
所以老闆娘就不悲傷了。
至於艾森朝右走必然是去公園散步。那是她經過了多次觀察和考證後的出來的結論。
老闆娘就在他們穿過馬路的時候,站了起來,轉過身對背後的正在廚房裡忙著的廚師說炒盤土豆絲,來碟花生米。
廚師聽了後,嘟囔了一句,又是那個詩人?
老闆娘嗯了一下。
她當然能聽出廚師的不滿,但她怎麼解釋呢?說有一類人不在乎物質,不在乎名譽,像屈原一樣只忠實於自己的理想和內心?
她不會這樣說,因為沒人會懂,至少小倩不會懂,廚子大底也是不會懂的。雖然廚子是自己的親戚。
但她不想聽別人對詩人的不滿,又不能責怪廚子的庸俗,所以她只能用一聲毫無思想感情的嗯字來表達自己的矛盾態度。
不能怪老闆娘小氣,也不能怪老闆娘這個粉絲不夠死忠,實在是由於他倆,尤其是艾森經常性地欠帳,讓人很是惱火,畢竟她是要做生意的。
艾森和賀牛坐下後,老闆娘朝他倆看了眼,好像艾森又瘦了些。
哎,他何時才能長大起來呢?
老闆娘看著坐在那裡沒有什麼言語的詩人艾森。
話這東西只有在心情好的時候才會多起來,比如掙錢了,比如升官了,比如娶了個好媳婦,比如嫁了個金龜婿,比如撿錢了,諸如此類等等。
古人或許有高潔之士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任他紅塵滾滾我自逍遙自在。
但現在艾森不能做到心如古井,或許是年齡未到,或許是心境不夠,或許是其他的原因。總而言之他現在在沉默著。
賀牛也在沉默著。
因為他並不怎麼好於他。
或者說並不怎麼壞於他。
兩個失意的南都高材生,此刻就這麼沉默地對坐著。
通,土豆絲上來了。
通,花生米上來了。
通,一瓶廉價的白酒上來了。
照理說欠飯錢這事兒和服務員是沒什麼關係的,她就是一打工妹而已。再說咱國家沒有給小費的傳統,不傳統有過,但後來消失了,好像是建國後(據說),因為有礙於勞動者的尊嚴。
但是對於這種經常吃飯不給錢,或者說吃飯少給錢的人,實在是沒必要擺什麼好臉色,更不要說把他當上帝來供奉了。但至少這樣子能博得老闆娘的好感,你看我在試圖趕走那些吃白飯的人。
能藉此宣洩出自己負面情緒的事情(比如被某個客人罵了),還能在老闆娘面前博得忠心,雖然費點力氣,但這事兒還是收益遠大於損失,她自然樂得這樣。
但老闆娘好像並沒因此而高興,甚至還略微皺了皺眉頭,不過這些小倩沒有看見。因為就在小倩回過頭的時候,老闆娘的表情已經變了,臉上帶著微笑。
於是小倩在臨走時,又重重地哼了一聲。
艾森和賀牛並沒因為這些而失態,依然微笑著道了謝。
他倆畢竟是高材生,而且是南都大學的。
筷子當然得自個兒拿了,酒杯當然也得自個兒取了。
按小倩的想法,最好別給他筷子,最好別給他酒杯。
但筷子就在筷子欄里,酒杯也在筷子欄里。
這些是大家都要用的,當然不能藏起來了。
但小倩還是在艾森去拿筷子和酒杯時,張開了嘴,想要在他面前呸一口唾沫,但想到有別的客人,她只好算了,用眼神再次鄙視了他一回。這才得勝還朝地給其他客人服務去了。
艾森和賀牛慢慢地吃著菜,慢慢地喝著酒。
酒不多,只有一瓶。
但喝著喝著還是醉了。
醉了的是艾森。
醉了的艾森胡言亂語著。
“昨天,就在昨天,一個老闆拿著詩集來求我簽名,兄弟,你知道我怎麼做的?”
“你猜猜?”
“猜猜啊。”
“我在封面畫了個狗,畫了個狗啊。”
第164章 倩兒的不平
“哈哈,結果那個老闆高興壞了,說他就是一條熱愛詩歌的狗。”
“其實,他就是一條狗,看見骨頭就挪不動腳的狗。”
“半月前,一個詩歌組委會的邀請我去演講,知道我去了麼?”
“知道麼?”
“我去了,我去把他們罵了一頓,憑什麼逼我賣書?我是詩人,我不是商人。詩歌是商品嗎?詩歌是寵物嗎?詩歌是黃金首飾嗎?詩歌是求愛的玫瑰嗎?不是!”
“詩歌是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