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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葬彰德
我父親死後,黎元洪繼任大總統。曹汝霖、王揖唐、周自齊三人被派來承辦大喪典禮,在懷仁堂左近設立了“恭辦喪禮處”。另外,經國務會議議決,由政府指撥銀幣50萬元,充作喪葬經費。其間,所有有關喪事的重大事項,都要由恭辦喪禮處隨時請示黎元洪、段祺瑞、徐世昌以後才能辦理。當時喪禮處實際辦事的大總管是袁乃寬,和我們家裡人往返聯繫的也是他。真正做具體工作的是郭葆昌、童傑童是當時總統府庶務司的人,以前的大典籌備處里也有他。。
在我父親死後的十幾天,我們家就會同恭辦喪禮處把他靈柩從北京移往彰德,停放在洹上村的住宅內。我們全家也隨著靈柩回到了彰德。按舊時代的一般習慣說來,我父親死後在中南海停靈的時間是比較短的。這是由於當時政府的催促,還是由於受了段祺瑞要帶兵殺死我們全家這一謠傳的影響,現在已經記不清了。
當我父親的靈柩還停在北京的時候,恭辦喪禮處就已經派人到彰德查勘了墓地。接著,當時的政府又派了河南巡撫使田文烈經理墓地的建築工作。最後決定墓址在離我們洹上村的住宅約有二里的太平莊,這已經是在靈柩移在彰德之後了。那時候,恭辦喪禮處已經撤銷,由田文烈主持的“董理墓地工程處”已經成立。原來由這個工程處計劃招商修築的墳墓,打算用混凝土修成一個類似城門洞樣子的“穹室”,另外還要修上隧道、石門和石牆。修成後大約很像一個小型的地下宮殿。後來,由於當時的時局很不平靜,我們家裡人都主張死者“入土為安”,這才在原來勘定的墓址,先示個磚壙,然後於當年舊曆八月二十四日安葬。安葬以後,仍然由這個工程處繼續招商施工,一直到1918年6月方才完成。
墓地完工以後的情況,大致是這樣:到了墓地,迎面首先看見的是很大的一座綠琉璃瓦頂的石碑樓,接著便是左右對稱的石柱、石馬、石虎、石獅、石人等。再走過一座碑亭,便是所謂“饗堂院”了。這個飧堂院,有大門、有圍牆。牆裡修建了七開間的飧堂,取名叫做景仁堂。景仁堂的兩邊還修建了東西配房。景仁堂內,除了供奉我父親的“神位”以外,還陳列了我父親生前慣用的家具器物,其中從硬木的書桌、書櫃、辦公椅、一直到硬木的西式床、洗臉台、小便櫃等等,無一不備,甚至於連托盤、醋醬碟,都一一陳列齊全了。過了景仁堂,再經過一道鐵門,便是我父親的靈墓。上面已經談過,在安葬的時候,由於時間過於緊迫,不能按原定的計劃修築,只是造成一個磚壙。後來,大家認為磚壙既不能持久,也不甚安全,這才決定在這磚壙的外面,加修一層洋灰鋼筋的套牆。在地面上還修了一座三層的墓台。記得第一層的尺寸是:南北長28丈,東西長25丈5尺,高9尺。這個墓台規模之大,由此可以想見。
我父親的墓地,一共占地將近140畝。墓園之中,除了上述這些建築以外,墓地四周還種植了很多松、柏、梅、槐,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我們家移種的。按照河南的舊俗,凡是樹木蒼鬱的地方,都可以叫做林。因此,他的墓地也由政府明令規定叫做袁公林。袁公林設有一個管理員,由我們家推薦委任。管理員以下,還雇用了司事、打掃夫、夫頭等十幾個人。另外,還典了祭田10頃,就用這些祭田的收入充作日常費用。為了監督收支款項,並且為了更好地保護這個袁公林,還成立了個袁公林董理社。每年推出幾個人輪流值年,主持和管理袁公林的各項事務。
我父親的喪葬費用,原是當時由政府撥款50萬元來承辦一切的。在北京辦喪事用了將近9萬元,其後的移靈,以後的墓地建築和典置祭田等項,還需用50萬元左右。核計收支,相差很多,所以我父親生前的舊屬徐世昌、段祺瑞、王士珍等8人聯名發出公啟,請求當時的內外要人解囊相助。從當時的大總統起,總理、各部總長、各省督軍,還有護軍使,、鎮守使、師長等等都有捐贈。他們捐款的數目,絕大多數是1萬元,最少的是2000元,總計共收到捐款25萬餘元,這才算結束了我父親的喪事和葬禮。
樹倒猢猻散
我們家裡的人在我父親安葬後不久就分家了。大哥克定,因系嫡出長子,獨分40萬元,其餘庶出的兒子,每人各分12萬元。他們所分的錢數,除了現金以外,還有折合銀元數字的股票包括開灤煤礦、啟新洋灰公司、自來水公司等股票。在內。我約略記得,他們弟兄每人還分得10條金子,這是否也包括上述的錢數以內,因事隔多年,已記不甚清了。女兒們每人只給嫁妝費8000元。我娘和各個姨太太都不另分錢,各隨她們所生的兒子一同過活。當分家的時候,我父親生前的貴重衣物,大部分都沒有了。上面曾經談過,五姨太太在我父親死後的當天晚上,曾偷偷地叫人把我父親的鐵櫃抬到她的屋裡去。我父親在世的時候,生活上的一切,後來都由她一手經管,是否還有類似偷走鐵櫃的其他情況,那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分家的時候,按著房頭,每房分了一隻皮箱,箱內只盛半箱衣服,那還都是我父親生前穿過的。每個箱子裡都放有一件皮衣,有的是皮袍,有的是皮斗篷。我母親分得的那一件,卻是極其陳舊的了。
我父親生前所置的房產,向來是由袁乃寬負責管理的。據袁乃寬說,只有北京、天津房產各幾處。北京城內,計有錫拉胡同兩所,炒豆胡同一所。北京郊區,有海淀掛甲屯房產一所。在天津,計有英租界小白樓“礦務局”一個大樓,這是我父親東山再起的時候,我們由彰德搬到天津所住的那個地方。還有河北地緯路房產一所,便是二哥後來在津所住過的那一處。這些房產,是他弟兄在以後才分的。至於到底是怎樣個分法,我們姐妹們誰也沒有過問了。袁乃寬所說的房產情況,大家認為這與實際情況相差甚遠。但是,管房產的人既沒有這麼說,我父親又沒有留下什麼遺囑,最後只得罷休。我父親還在彰德置有地產,是派由徐天成管理的,這些地產是怎樣分的,現在也記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