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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予之愛國,詎在人後?但億兆推戴,責任重大,應如何厚利民生?應如何振興國勢?應如何刷新政治?躋進文明?種種措置,豈予薄德鮮能所克負荷?前次掬誠陳述,本非故為謙讓,實因惴惕交縈,有不能自己者也。乃國民責備愈嚴,期望愈切,竟使予無以自解,並無可諉避!第創造弘基,事體繁重,洵不可急遽舉行,致涉疏率,應飭各部院就本管事務會同詳細籌備,一俟籌備完竣,再行呈請施行。凡我國民,各宜安心營業,共謀利福,切勿再存疑慮,妨阻職務。各文武官吏,尤當靖供爾位,力保治安,用副本大總統軫念民生之至意!除將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推戴書及各省區國民代表推戴書發交政事堂,並咨復全國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代行立法院外,合行宣示,俾眾周知!此令。
十三日,袁氏遂在居仁堂受百官朝賀,並冊封黎元洪為武義親王。袁氏既有無可推諉,無以自解之承諾,以了其心愿,然內有民軍之憂,外有鄰國之警,更有隱忍難言者,於是或禁止反對,或聯絡感情,聯北洋三傑之一馮國璋。
在袁世凱稱帝後,其公開批評袁之背叛民國布令文。十二月十三日大總統申令:“前清遜位,民國成立,予以德薄,受國人之付託,改統治之大權,惟以救國救民為志願。憂勤惕厲,四載於茲,每念時艱,疚慚何極。近以國民趨向君憲,厭棄共和,本懲前毖後之心,為長治久安之計,迫切呼籲,文電紛陳,僉請改定國體,官吏將士,同此悃忱,舉國一心,勢不可遏。予以原有之地位,應有維持國體之責,一再致詞,人不之諒。旋經代行立法院議定國民代表大會,解決國體,各省區國民代表,一致贊成君主立憲。民國主權,本於國民全體,予又何敢執己見而拂民心?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往籍所垂,於順天逆天之故,致戒甚嚴。天不可見,見於民心,斷非藐藐之躬,所能強抑。外征大勢,內審所懷,事與願違,異常悚懼。從民意則才不足以任重,違民意則理不足以服人,因應胥窮,彷徨竟日,深維好惡同民之義,環顧黎元望治之殷,務策安全,用奠區宇!因思宵小僉壬,何代蔑有?好亂之徒,謀少數黨派之私權,背全體國民之公意,或造言煽惑,或勾結為奸,甚為同國之公敵,同種之莠民。在國為逆賊,在家為敗子,蠹國禍家,眾所共棄,國紀具在,勢難姑容。予惟有執法以繩,免害良善!著各省文武官吏剴切曉諭,嚴密訪查,毋稍疏忽!持此通諭知之。此令。”
十二月十六日令云:“政事堂呈稱:准參政院代行立法院咨稱,准清室內務府咨稱,本日欽奉上諭:前於辛亥年十二月,欽承孝定景皇后懿旨,委託今大總統以全權,組織共和政府,旋由國民推舉今大總統臨御統治,民國遂以成立。乃試行四年,不適國情,長此不改,後患愈烈;因此立法院據國民請願改革國體,議決《國民代表大會法案》公布,現由全國國民代表議定君主立憲國體,並推戴今大總統為中華帝國大皇帝,為除舊更新之計,作長治久安之謀,凡我皇室,極表贊成等語。現在國體業經人民決定君主立憲,所有清室優待條件,載在《約法》,永不變更,將來制定憲法時,自應附列憲法,繼續有效。此令。”
被袁世凱策封為嵩山四友的徐世昌十八日令云:“政事堂呈:前據蒙古、西藏、青海回部國民代表、鑲黃旗滿洲都統親王那彥圖等呈稱:共和不適國情,全國同聲,咸以改定君憲為救國大計。現在國民代表大會滿、蒙、回、藏國民代表投票決定國體,一致主張君主立憲。具見薄海人民,心理大同。惟是國體既定為帝國,帝位必歸於聖人。四年以來,國家多故,拯民水火,登之衽席,我四萬萬蒸黎身家子姓,實托我大總統一人之覆幬!我國民為人民謀長治久安之厚福,為國家圖創業垂統之宏規,億萬同心,歸於聖德,代表等謹以滿、蒙、回、藏國民公意,恭戴我大總統為中華帝國皇帝,並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奉之於皇帝,承天建極,傳之萬世!伏願順應天人,踐登大位,皇建有極,民悅無疆。一統定基,保四千年神明之冑,奕葉蒙福,遂億萬姓歸往之誠。代表等不勝歡忭跂望之至,等情。現在國體業經全國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代行立法院決定君主立憲,所有滿、蒙、回、藏待遇條件,載在《約法》,將來制定憲法時,自應一併列入憲法,繼續有效。此令。”
又同日令云:“以予薄德,奚足君人,遭時多艱,無從息肩。而臨深履薄,無時去懷。近見各處文電,紛紛稱臣,在人以為盡禮,在予實有難安。況今之文武要職,多予舊日之同僚,眷念故侶,情尤難堪。雖四岳五人,曾無異代之成見,而聖帝賢王,實非予所可企及,凡我舊侶及耆碩故人,均弗稱臣。時艱方殷,要在協力謀國,無取儀文末節也。此令。”
二十日,復申令以徐世昌等為嵩山四友。
至此不能不略述袁氏稱帝與外交上之關係矣。袁氏即真之延遲,則初有三國警告,繼之以五國警告也。警告之主動為日本。然日本在始固贊成帝制者,五月九日之事件,交涉暗昧,早有助成帝制為簽字條件之說。待交涉結束未久,日本公使日置益忽有歸國之行,帝制亦隨即發現。大隈伯、日置益皆曾對其國人宣言,謂中國進行各事,甚為順利。當帝制倡議之初,陸徵祥先言外交甚不易辦,曹汝霖亦言不負責任,袁謂此事在外交方面,我已辦妥。袁所謂外交,本著眼在日,再證以當日日置益破外交慣例,直接向袁提出二十一條時有云:“若開誠交涉,則日本希望貴總統再高升一步”之語,則蛛絲馬跡,事雖奇秘不可究詰,殆非盡誣矣!據劉彥編著之《歐戰期間中日外交史》略謂:民國三年,德國將與俄、法宣戰,為維持中、德和平關係,青島總督有秘密承認袁氏稱帝之文件,青島被日攻克後,此項文件落於日本之手,日本始悉袁氏稱帝之決心,視為奇貨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