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64頁

    “當國體討論正烈之際,政府深慮因此引起變故,一再電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確保地方秩序。該官吏等一再電復,僉謂國體問題,如從民意解決,則各省均可擔任地方治安之任,實行改革時,必無變故發生。在外國人之調查,自不能若本國人之詳確。今各省官吏,均一致報告擔任治安;未據有裡面反對熾烈,及上海、長江一帶及南方情形可慮之報告,政府自應據為憑信。至本國少數好亂之徒,逋逃外國,或其他中國法權不到之處,無論共和君主,無論已往將來,純抱破壞之暴性,無日不謀釀禍之行為。然只能造謠鼓煽,毫無何等實力。數年以來,時有小亂發現,均立時撲滅,於大局上未生影響,現在各省均加意防範,凡中國法權不到之處,尚望各友邦始終協力取締,即該亂人等亦必無發生亂事之餘地矣!當貴國政府勸告之時,各省決定君主立憲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遠。總之在我國國民,則期望本國長治久安之樂利,在政府則更期望各友邦僑民,均得安心發達其事業,維持東亞之和平,正與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出一轍也。貴國政府此項友誼勸告,並聲明湊非干涉中國內政,此項嘉意,本政府自當重視。貴國政府此舉既完全為維持東亞和平起見,正與本國意見相同。貴國政府盡可深信本國政府,凡可以達到此目的者,必不遺餘力也。以上各節,即希轉達貴國政府為荷。”  

    日本政府於接到袁政府答覆之後,頗不滿意。袁政府續有二次三次之口頭答覆,略謂:“復興帝制一事,暫從延緩,本年斷不實行。”又謂:“意外之亂,果或猝起,中政府自信無論何時,均有完全對付之力”云云。迨十二月十一日,帝制確定,十五日,日、英、俄、意、法又聯合警告。大意謂:“曩者各國對於中國帝制問題,曾向中國政府勸告,其時中國政府嘗言固不急遽從事,且聲明擔保中國疆內之治安。日本及其他四國據此,以後對於中國決定執監視之態度”云云。

    實際袁氏急欲一過其皇帝癮,進行籌備頗亟。十二月十六日,《申報》載大總統令云:“前令各部院詳細籌備改行帝制事宜,各部長官皆通達政體之人,應知立國尚質,惟聖去奢,實為古今致治之根本。此次籌備典制,凡有益於國,有利於民者,自應加意研究,用備施行,此外縟節繁文,概從屏棄。歷代朝儀,多相沿襲,跪拜奔走,何關敬事?格律程式,亦困異才,非耗有用之精神,即蔽上下之情志,豈開明之世而宜出此?近年變患頻仍,閭閻凋敝,商民坐困,財政多艱,予一入朝作夜息,惟以培養元氣為當務之急,又何可虛糜國帑,稍涉鋪張?各部院籌備事宜,務以簡略撙節為主,其前代典章失於繁重者,均不許採用,而事慮累民,永懸厲禁。總期君主秕政,悉予掃除,不尚虛文,重惜物力,用副歸真返樸,軫念民生之至意!此令。”  

    第五節護國軍之討伐

    成功策動雲南起義,自任護國軍

    第一軍總司令,誓師討袁的蔡鍔將軍是月十九日,政事堂奏請設立大典籌備處,實則在十二月初已由朱啟鈐、周自齊等組織。二十一日,袁封龍濟光、張勳等四十九人以五等爵。三十一日,下令以明年一月一日為洪憲元年元旦,預備登極,而雲南已首義矣!

    初帝制發生,蔡鍔與袁虛與委蛇,而暗與其同志互通消息,陰謀反對,時有密電相往還。既為袁所覺,遣人往搜其宅,蔡乃孑然出京,由津赴日,佯言當在日本養疴,而取道越南,潛赴滇省。

    十二月二十三日,蔡等以將軍唐繼堯、巡按使任可澄名義致電袁氏,請取消帝制,誅除禍首,其文如左:“自國體問題發生,群情惶駭,重以列強幹涉,民氣亦復騷然。僉謂大總統兩次就職宣誓,皆言恪遵《約法》,擁護共和,皇天后土,實聞斯言,億兆銘心,萬邦傾耳,記曰:‘與國人交,止於信’;又曰:‘民無信不立’。今食言背誓,何以御民?比者代表議決,吏民勸進,推戴之誠,雖若一致,然利誘威迫,非出本心。而變更國體之原動力,實發自京師,其首難之人,皆總統股肱心膂。蓋楊度等六人所倡之籌安會,煽動於最初;朱啟鈐等七人所發之各省通電,促成於繼起。大總統知而不罪,民惑實滋!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有云:‘民主共和,載在《約法》,邪詞惑眾,厥有常刑;嗣後如有造作讕言,紊亂國憲者,即照內亂罪從嚴懲辦’等語。今楊度等之公然集會,朱啟鈐等之秘密電商,皆為內亂事重要罪犯,證據鑿然,應請大總統查照前各申令,立將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等六人,及朱啟鈐、段芝貴、周自齊、梁士詒、張鎮芳、雷震春、袁乃寬等七人,即日明正典刑,以謝天下!更為擁護共和之約言,煥發帝制永除之明誓,庶幾民暑繁息,國本不搖。否則此間軍民,痛憤久積,非得有中央擁護共和之實據,萬難鎮勸。以上所請,乞以二十四小時答覆,謹率三軍,翹企待命!”

    右電達北京,袁特令政事堂先行電詢滇唐,何以與前致統率辦事處參謀部及本部電迥不相同,是否由他人捏造代發,應別具郵書,親筆署名。唐、任均置之不理。至二十五日,遂通電各省,宣告獨立;並組織護國軍,以蔡鍔、李烈鈞、唐繼堯分任一、二、三軍總司令,分道出師。並組織護國軍政府,檄告遠近。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64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