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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時,洛陽親河間王的侍中馮蓀、中書令卞粹也來到鄴城替河間王做說客。於是成都王的決心更加堅定,他再次下令招募軍隊,任命陸云為前鋒都督,只等軍隊集結完畢,就進發洛陽。
但是盧志等人依然表示反對,母親程太妃還有成都王嬖愛的宦官孟玖等人也一直撒嬌吵鬧不願意離開鄴城。成都王依違良久,謀而不決,招募來的軍隊始終等不到軍令,軍心就些浮動,有些人惦記著快過年了,乾脆就回家去了,臨走他們在鄴城城門上留言:“大事解散蠶欲遽。請且歸,赴時務。昔以義來,今以義去。若復有急更相語。”由這些充滿江湖氣概的話語可知,當時成都王確實還深得人心。
成都王始終猶豫未定,直到十二月底齊王兵敗身死,他都沒拿定主意。
七、逃生的名士
河間王的檄文送至洛陽,齊王大為震驚,他立即招集百官商議對策,滿腹委屈地替自己辯解:“當初孫秀作亂,逼迫帝王,使社稷傾覆,群臣無人能夠抵禦此難。孤王糾合義軍,掃除元兇,臣子之節,昭然天下。今日河間、成都二王聽信讒言,擅自興兵,將不利於孤王,請各位代為斡旋,以消弭矛盾。”
朝臣們卻都緘默不語,他們的心理可想而知:二王興師問罪的對象是你齊王司馬冏,與我何干?這一年來都是齊王府的人在操縱朝政,我又未曾參與,即使將來清算也禍不及身。如今這種生死關頭,還是謹言慎行,不要招來無妄之災為妙。
既然都不做聲,那齊王只好點名了,他對官任司徒兼尚書令的王戎說:“請您老替我出出主意。”
王戎苦笑,心想如今大難臨頭了,你從諫如流又有什麼用?王戎說:“殿下首舉義兵,匡定撥亂反正的大業,這等功勳是本朝前所未有的。但是事後殿下論功報賞有失公允,使朝野失望,人懷貳志。二王帶甲百萬,直指洛陽,其勢銳不可當,為今之計,請殿下棄權讓政,以王就第,可以不失王爵,這是求安的唯一計策了。”
王戎為人一向乖巧,他作官也是“與時舒捲,無蹇諤之節”。這次連他都說出如此逆耳的話,說明局勢確實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連敷衍迴旋的餘地都沒有了,唯有勸齊王正視現實,讓政保命。
這不止是王戎一人的看法,也是在場大多數朝臣的看法。以司空兼任中書監的東海王司馬越也附合王戎,勸齊王讓政。
齊王聞言猶豫不決。一旁的從事中郎葛見齊王有所動搖,大聲呵斥王戎:“趙庶人聽任孫秀胡作非為,移天換日篡位自立,當時群臣畏葸不前,無人恪守臣節,倡議反正。是我家主公親冒矢石,率領義軍衝鋒陷陣,才恢復社稷,才有諸公今日的苟安。
“事後計功封賞確有不周到之外,但這是因為‘三台納言’這些部門失職,他們不恤王事,拖延封賞,責任並不在大司馬府。如今二王聽信讒言,矯詔興兵構逆,諸公應當上下同心,討伐這兩個逆臣,王戎你卻勸我家主公束手就縛,棄權就第。自漢、魏以來,執政者棄權就第之後,無不被夷家滅族。王戎居心何在?議者可斬!”
(趙庶人聽任孫秀,移天易日,當時喋喋,莫敢先唱。公蒙犯矢石,躬貫甲冑,攻圍陷陣,得濟今日。計功行封,事殷未遍。三台納言,不恤王事,賞報稽緩,責不在府。讒言僭逆,當共誅討,虛承偽書,令公就第。漢、魏以來,王侯就第寧有得保妻子者乎!議者可斬。)
葛此舉與其說是想保衛齊王,勿寧說是想自保。
晉朝對於宗室一向縱容袒護。武帝朝宗室諸王屢屢犯法,最終都是從輕發落,到了惠帝朝骨肉相殘慘烈無比,眾多宗室成員死於非命,不過細數之下,僅有義陽王司馬威、趙王司馬倫父子死於事後清算。義陽王的死純屬意外,趙王則是罪無可赦,即便如此,趙王也是鴆死保留全屍。相比之下,反倒是汝南王、楚王、愍懷太子、淮南王的死狀來得更為悽慘,這四人都是直接死於政治傾軋,當時刺刀見紅生死一瞬,沒有手下留情的可能。
齊王是宗室近親,一年之前剛立下大功勳,這一年來雖然不盡如人意,畢竟沒犯下不可饒恕的大罪惡。如果他聽從王戎所言,宣布遜職讓政,單身返回齊國等候處分,從此權勢是肯定不可再得,有可能他的封邑、爵位也會被部分褫奪(就像當初司馬乂由長沙郡王被貶為常山縣王一樣),但是性命大可得到保全。
這個猜測可以從以下三個事得到證實:一、河間王想殺齊王卻找不到充分的理由,必須先誘使齊王去殺長沙王,由此可知齊王聲威猶有殘存;二、數日後齊王兵敗被擒,“帝惻然,欲活之”,長沙王“叱左右促牽出”“遂斬於閶闔門外”。由此可知若非長沙王心狠、一意孤行,齊王完全可以免死;三、齊王死後第二年(公元304年),河間王執政,馬上給齊王恢復名譽,赦免並且復封齊王的兒子為王。此後,東海王執政之初(光熙元年即公元306年)、晉懷帝永嘉年間、東晉孝武帝太元年間,朝廷多次追封齊王官職,嘉獎其勤勵王事。由此可知齊王功過確有公論,罪不致死。
因此對於齊王而言,解甲歸藩是明智之舉,但對於葛等人而言,齊王歸藩就意味著死亡。齊王一失勢,他們唯有束手就擒,新的執政者必定會剪除齊王羽翼,如果齊王最終被誅,他們自然會跟著陪葬;如果齊王被赦免,那麼齊王執政期間犯下的過錯必須有人承擔,他們這些心腹是最好的替罪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