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頁
只可惜歷史沒有重演,李含的錯誤是低估了長沙王,最後他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害人不成,反死於長沙王刀下。
河間王原本就是有野心的人,經李含一鼓動,那野心就止不住膨脹起來。於是永寧二年十二月丁卯,河間王向齊王發難,他上表揭發齊王“斥罪忠良,伺窺神器”。
奏章一開始,河間王就列出齊王的八大罪行:
一、齊王當初在許昌的時候就已經僭禮逾制,仿照宮城營建東西掖門,還置官治書侍御史,而且當齊王議事的時候,長史、司馬直立在左右,禮儀就如侍臣在朝堂之上;
二、皇帝反正之後,趙王被誅,京城的逆臣已經肅清,齊王卻帶來百萬大軍圍繞洛陽,其心可誅;
三、齊王執政經年不去朝覲,公然視皇帝如無物,而齊王接見百官的時候,百官需向齊王行跪拜大禮,儼然以皇帝自居,不臣之跡昭然;
四、齊王擁兵自重,一年來洛陽始終未曾解嚴,齊王又擅自取用武庫兵器,裝備私兵;
五、齊王毀壞樂官市署,只為騰出空地,用於營建自己的府邸,又沉湎於酒色,不體恤百姓;
六、齊王誣陷東萊王司馬蕤,將其加罪黜徙;
七、齊王樹立私黨,僭立官屬,齊王后宮的受寵妻妾,名號都比擬大內中宮;
八、齊王親佞遠賢,選用董艾、葛等小人操縱朝政,貨賂公行,擅斷殺生。
平心而論,以上罪行大部分可以坐實,齊王確實不能算是純臣,只是這番義正詞嚴的辭令出自河間王之口卻是一大諷刺。說齊王罪大不赦,難道河間王就是忠臣?當齊王與趙王短兵相接的時候,河間王正在做什麼?正押送齊王的使者向趙王請功,正在長安街頭腰斬夏侯奭。
如今河間王卻搖身一變,大義凜然了,他繼續說道:“臣受重任,藩衛關中,看到齊王的倒行逆施,內心十分激憤。近日翊軍校尉李含從驛道秘密來到關中,宣讀密詔,臣伏讀感切,五臟六腑就如火燒一樣。”
所謂的密詔純屬子虛烏有,河間王此舉是明目張胆地矯詔行為。上次齊王等人擅自興兵還算情有可原,這次河間王大動干戈則純粹因為私慾,始作俑者其無後乎?難怪後來河間王與其三個兒子同年同月同日死。
河間王奏章接下來的部分頗為無恥,原文如下:
“《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冏擁強兵,樹置私黨,權官要職,莫非腹心。雖復重責之誅,恐不義服。今輒勒兵,精卒十萬,與州征並協忠義,共會洛陽。”
所謂“君親無將”出自《春秋·莊公三十二年》,完整的說法是“君親無將,將而必誅”,意思是說“即使是君王的至親,也不能產生謀逆之心,如果生了謀逆之心,必會遭到誅殺”。此句的關鍵是這個“將”字,意思是“產生這個念頭,將要有所行動”,也就是說,哪怕沒有謀反的行為,僅僅是動了這個念頭,就可以定罪誅殺。
因此將河間王的這段話翻譯一下,就是說:
“《春秋》大義,君親無將。齊王雖然還沒有謀反的舉動,但是臣揣測他已經有了謀反之心,應該受誅。齊王擁強兵,在朝中樹置私黨,朝中的權重機要的官職都被他的心腹充任。齊王在京城盤根錯節,雖然他受到可誅殺的重責,恐怕他也不會甘心受罰,所以臣如今陳兵十萬,將與諸州徵集而來的忠義之士協同並舉,共會洛陽。”
這段話充分說明了河間王的心虛與無賴。河間王雖然列舉了齊王的諸多罪行,但是只能說明齊王跋扈專橫,還說不上要篡位謀反,於是就搞“莫須有”的罪名。
最後,河間王不忘給長沙王設陷阱,向成都王獻殷勤,他說:“驃騎將軍長沙王乂,同奮忠誠,廢冏還第。有不順命,軍法從事。成都王穎明德茂親,功高勛重,往歲去就,允合眾望,宜為宰輔,代冏阿衡之任。”
翻譯一下,即是說:“驃騎將軍長沙王乂,將與臣一同奮舉忠誠,廢黜齊王使其還府第,如果齊王不順命,請長沙王將其按軍法處置誅殺。成都王司馬穎品德賢明,是皇帝至親,功高勛重,去年功成身退,深得民心,他適宜成為宰輔,取代齊王擔任‘阿衡’之任。”
齊王當政期間各藩鎮勢力分布圖
河間王的奏章遞交之後,隨即派出使者去邀請成都王,同時他下令振武將軍張方領兵兩萬,作為前鋒部隊向洛陽挺進;任命李含為都督,統領張方部與後繼部隊,出關討伐齊王。
河間王的使者很快抵達鄴城。如何回應河間王?鄴城內部產生兩種截然相對的意見。
盧志勸成都王置身事外,靜觀其變。但是此時盧志對成都王的影響力已經遠不如一年之前,最新得寵的是陸機、陸雲兄弟,二陸差點命喪齊王刀下,當然樂得看齊王垮台,他倆都勸成都王響應河間王。
成都王其實也頗為心動,因為使者還暗中帶來了河間王的許諾:事成之後,擁立他為皇太弟。
自從侄子清河王司馬覃被立為皇太子,成都王就對齊王頗有怨意,他將撥亂反正的全部功勞都讓給了齊王,自己一無所取,齊王卻阻撓他成為皇嗣。此舉在成都王眼裡就是以怨報德。成都王一直耿耿於懷,如今河間王滿足了他內心無法言說的願望,同時還可以向齊王快意恩仇,豈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