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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我聽出你的幾個顧慮。一:怕死。二:怕輸。三:怕麻煩。」
曹雲鼓掌:「總結的很到位,加一條,怕辜負大家期待。」
李龍:「你認為是越傳讓我當說客?」
曹云:「不是?」
李龍:「是我單獨約你。實話和你說,歐陽逸已經接案,現在正從歐洲拍馬趕回來。但是歐陽逸擔心自己扛不住,聯繫了我,問能不能說服你一起聯合辯護。我說很難,我說你這人趨利避凶,牆頭草一枚,不會參與這類案件。」
李龍:「歐陽逸雖然是著名刑辨律師,但他不是道上的人,他對鬣狗、烈焰等之間的關係和人員完全不了解。說實話,最適合接本案的律師就是你。扣除四怕,你會接嗎?」
曹云:「越三尺對我沒有善意,理論上我不會接。不過她是我比較佩服的司法人員,接和不接兩可。關鍵是我接了也贏不了。假設我能贏,李局你出面,越傳再出面,我怎麼也得給兩大局長面子。畢竟越三尺是被壞人誣陷的。而且,怎麼就肯定越三尺不是壞人呢?」
按照葉瀾所說,葉瀾是烈焰的人,越三尺是公正嚴明的調查人員。但葉瀾的話能信嗎?有沒有可能葉瀾是走叉的人,越三尺是烈焰的人?
鬼知道。
李龍說的很好,這種渾水曹雲是不愛碰的。更何況就目前情形來判斷,越三尺基本沒救了。
李龍的鴻門宴沒拿下曹雲,曹雲因各方面的顧慮最終還是婉拒了李龍。對此曹雲有些過意不去,難得搶買單表示歉意。
開車回律師所的路上,曹雲心中覺得挺可惜的。天妒英才不僅因為史書不記載普通人的死活,更是因為忌才。不是天妒,是人怕。想來法官多少會給點面子,不至於上死刑,可憐如花似玉的奇才就要在監獄中度過一生。
……
律師所一片死寂,高山杏獨自在吧檯喝果汁。見曹雲回來,高山杏招手,曹雲落座。
高山杏看了眼關閉的陸一航辦公室門:「七連跪。」
曹云:「又輸?」
高山杏:「自從你讓他不要特意選擇嫌疑人拒絕認罪的案件後,一場沒贏。盜竊案跪,盜竊案跪完搶劫案跪,搶劫案跪,搶劫案跪完傷害罪跪……昨天下午,嫌疑人認罪,陸一航辯護上走輕罪策略,結果被掛了第一檔二十年。」
陸一航辦公室門打開,陸一航一頭亂髮走出門,對曹雲勉強擠出點笑容。曹雲問:「怎麼又輸?」
陸一航悲從心來:「根本打不過檢控官。」
曹云:「打不過是正常的,檢控官必然擁有正兵碾壓的威勢,才會提出指控。要贏必須劍走偏鋒,攻其不備。諸如殺人罪,有動機、兇器、時間和地點四個因素,控方少了哪個就打哪個。」
陸一航問:「都有呢?」
曹雲道:「都有就代表客觀理性打不過,轉而打主觀。比如陸一航你搶了我女朋友,我殺了你。其中又分為蓄謀殺你和激情殺你。殺人又分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殺人罪。現場就兩人,一個已經是死人,另外一個就有話語權。」
陸一航坐到沙發問:「比如越三尺這案子呢?房間內有屍體,屍體死于越三尺的配槍,沒有其他人出現在別墅的痕跡。」
曹云:「簡單,越三尺約見線人蔣寒月,蔣寒月不想受制越三尺,奪槍,被越三尺擊斃。」
陸一航:「可是,在案發後越三尺的表現完全不符合這個假設。」
曹雲道:「這就是律師第一時間介入的重要性。」
魏君剛洗了頭髮,在後院曬太陽,聽見議論,走進來問:「越三尺沒救了嗎?」
曹雲問:「你們關心這麼多幹嘛?」
魏君道:「不僅是我們關心,業內都在關注。各群,各司法頻道都在討論這個案子,各種猜測都有。」
高山杏:「葉瀾呢?」
曹云:「分手了。」
大家:「什麼?」
曹雲隨意道:「玩膩了,甩了。」
大家鄙夷,曹雲道:「我沒說是我甩她呀。」淚奔。
魏君:「這就不好判斷了。」
曹雲道:「越三尺案件也是如此,不是局內人很難判斷,只能瞎猜。一航,下一個什麼案子?」
陸一航頭疼:「我當事人是一位火氣很爆的車主,被一輛豪車別車。他攔下這輛車,雙方發生言語上的衝突,一怒之下,我當事人從後備箱拿扳手把豪車給砸了。保險公司估價損失超過五十萬,屬於重大損失,構成刑事犯罪,量刑為三年以下。」
曹雲問:「你怎麼打算?」
陸一航:「現在只能和對方車主進行協商,給予賠償,道歉,希望車主能在法庭上求情。最終判處緩刑或者社區服務。」
曹雲道:「你知道不知道有這麼一個規則,如果對方要求你當事人砸了他的車,無論是氣話還是真話,你的當事人砸車是協助和幫助行為。」
陸一航:「納尼?」
曹雲道:「我做個假設,你在餐館看見A正在用力拍打B的背部,你覺得……」
陸一航:「要按照實際情況分析,假設A噎著,要求B拍其背部,B拍打的行為就是合法的。假設是B襲擊A,B行為就是違法行為。」
曹云:「假設A說B襲擊他,B說A要求自己拍他背。那你信誰?」
陸一航沉思片刻:「假設有證據表明是A要求B拍他,那B無罪。沒有證據的話,B可能就有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