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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組織語言,準備出場。
接待員點頭:「如果有說服力當然可以。」
曹雲一指:「他叫司馬落,有說服力嗎?」
接待員看向一邊耷拉腦袋的司馬落,驚訝:「檢控官司馬落?」
「喂,抬起頭來。」
司馬落抬頭,微笑:「我現在……」
曹雲直接打斷:「可以嗎?」
接待員點頭:「當然,我會立刻將案件轉給搜查三課的白領犯罪調查科。」
曹雲站起來,和接待員握手:「謝謝,謝謝。」
……
司馬落憂鬱的開著汽車,曹雲在副駕駛座上看手機,衣美一肚子的問題,但是曹雲已經習慣了她的節奏,任何問題,都以哦?咦?嗯?來回答。
司馬落:「原來被人賣的感覺是這樣的。」
曹云:「高興?」
司馬落大怒:「你才高興,你全家都高興。」
曹云:「最少你有被賣的資格。后座那位,連說話的資格都沒有。」
衣美:「你說我?」
曹云:「嗯?」
司馬落:「曹雲,你這麼操作是違規的。」
曹雲道:「我沒違規,你有。放心了,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確實打算通過扇美粉絲收集信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過這個環節。另外,難道你就一直生悶氣,沒學到點東西?」
司馬落反問:「能學到什麼東西?」
曹雲道:「物盡其用。在檢控官指控中有一個通病。你們掌握的證據太多了,掌握的證據很全面,就因為如此,所以你們才會提出指控。但是又因為如此,你們始終找不到重點,只能被動的等待辯護律師攻擊。如同遊戲一樣,你開了金鐘罩,辯護律師來打你,要麼是辯護律師累死,要麼是你的金鐘罩被破。為什麼你們沒考慮到進攻呢?」
司馬落問:「怎麼進攻?」
曹雲道:「曹家兵法之物盡其用第一策:坐地起價。搶奪和搶劫。嫌犯被控搶奪,你就可以通過提問,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級,將搶奪轉變為搶劫。這時候對方會和你在這個新戰場進行廝殺。你的目的只是為了定嫌犯的搶奪罪。嫌犯稱手包是地上撿得,辯方律師說明,很可能是搶奪犯搶奪手包後,遺落在某個地點,被被告無意中拾取。」
曹雲道:「是不是被告撿到的?不著急。我們首先要明確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辯護律師會說,控訴的罪名是搶奪罪。你可以說,我今天很開心,決定升級成搶劫罪……」
司馬落:「你才會這麼說。」什麼鬼?
「沒幽默感。你就說早上重新看過資料之後,你認為提出搶劫罪比較合適,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驚嚇。精神受到驚嚇和身體受到傷害,都屬於對人本身的傷害。」
這裡又出現一個法律問題,公訴人或者檢控官有權當庭改變指控罪名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權改變指控罪名,當法官讀取足夠信息,認為檢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適,會當庭要求改變指控罪名。
真實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檢方指控貪污告上法庭。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認為,村委不符合貪污罪的主體,不能指控貪污罪,而應該指控職務侵占罪。
第三百一十八章 學習(下)
曹雲道:「這時候辯方律師就尷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爭辯搶奪罪和搶劫罪,就必須承認被告是搶奪者。他不爭奪的話,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搶劫罪。通常來說,檢方會提出指控是掌握有優勢資源的,實際證據的。我如果是辯護律師,我不會僥倖的認為被告有可能脫罪,我必須和你爭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兩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樣,刑期也是天差地別。好,遇見南宮騰飛這樣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個問題,你吃虧了嗎?你沒有吃虧,你仍舊可以繼續指控搶奪罪。這就叫物盡其用。」
司馬落感覺挺有意思的,但是總感覺是不是太無恥了點。曹雲的說法可以具體化到一百塊錢,司馬落有五十塊,被告有五十塊。司馬落在不丟失自己五十塊的基礎下,儘可能的去搶被告的五十塊。能搶到多少算多少,搶不到我也沒損失。
這是要做筆記的,這個想法很好。司馬落態度立刻轉變:「曹律師,晚上吃什麼?我請客。」
曹云:「吃是小事,你隨便叫個自助餐,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司馬落擦把汗:「曹律師,我的收入和你們不能比,不能動不動就自助餐。」請酒店到律師所布置自助餐,很貴的好不好?
曹雲道:「司馬,有句老話說的好,吃虧是福。你剛才很不高興,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興,我就不理解了。難道你就沒有發現一些東西嗎?正常來說,司馬你有這個腦子。但是你生氣了,生氣的人是沒有腦子的,他們會有強烈的主觀意願排斥任何對他們不利的信息。順便說一句,激怒檢控官也是律師的一個策略。反過來,你就沒想過怎麼激怒被告,激怒辯方證人,激怒辯方律師嗎?」
司馬落若有所思。
曹雲再問:「值得自助餐嗎?」
司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這吃虧又能學到什麼?」
曹雲道:「書非借不能讀也,沒有慘痛的付出,你怎麼能努力的學習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塊買馬,和你傾家蕩產買馬,兩種狀態能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