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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對自己攝像師道:「我和歐陽逸競價主要原因是歐陽逸是我的夙敵。業內有句話這麼說,有曹雲無歐陽,所以誰接都可以,他不能接。」畢竟可能上電視,還是要維護下自己的形象嘛。寧可有敵,也要死守節操。
桑尼湊到曹雲身邊:「你幹嘛不接?」
曹雲道:「我說的是實話。」
桑尼看了看攝像師,湊到曹雲耳邊:「你怎麼肯定犯貳是罪犯?」
曹雲對桑尼耳邊道:「你傻啊,這麼大的案子,警方必然持續關注很久,甚至數年。市面上沒有出現失竊品中的珠寶,你說犯貳是不是罪犯呢?」
曹雲做了兩個假設,第一個假設犯貳不是罪犯,犯貳被判處有罪之後,真正的罪犯必然會進行銷贓。因為這批貨量很大,除了黃金之外,還有各種寶石。特別是鑽石,還有鐳射標誌。警方在犯貳入獄兩年期間,一直在注意東唐及亞洲市場,未發現任何被盜珠寶流入市場。這違反常理。真正的罪犯不可能一直隱忍不出手,只為犯貳為自己頂罪。
還有一個可能是慢慢銷贓,先處理可以熔鑄的黃金,而後再處理珠寶和鑽石。現在已經過去十五年,李龍還盯著犯貳,說明市場上還沒有出現被盜珠寶。沒有一個罪犯會隱藏賊贓這麼久,除非他死了或者在坐牢。
第二個假設,犯貳是罪犯,他在坐牢期間不可能起珠寶,所以市面上不可能出現被盜的珠寶。十五年時間,警方沒有任何失竊珠寶的報告,已經表明了犯貳是罪犯。
當然曹雲只有七八成的把握。不排除警方情報系統無力,不排除已經被秘密銷贓。但沒有珠寶被查獲,自然就沒有對比性。
曹雲完全可以不理會,為什麼拒絕辯護?因為這是個真人秀,很可能在網絡或者電視上播出。犯貳並不算非常聰明的罪犯。李龍是條老狐狸,就算他因為此事離職下崗,他肯定會安排後手。在犯罪資源上,犯貳過於薄弱,被抓只是遲早的事。
假如犯貳的對手是搜查三課普通探員,或者是派出所的民警,曹雲肯定要拿五十萬刀。
拒絕辯護還有一些其他原因,比如李龍等。
……
十分鐘後,管家讓大家安靜,道:「由於唯一一位辯護律師拒絕為犯貳辯護,節目組將尋找現實律師代替曹律師為犯貳辯護。因此今天無法進行庭審,明天同一時間我們再見。另外由於本案明晚才會開庭,從現在開始到明天晚上七點為由自活動時間。大家可以住在大名城,也可以回家,也可以到周邊遊玩。」
神經病,現在快九點,大名城距離東唐路程不近。睡一覺,明天早上回家,匆忙趕回來,累不累?
所有人都選擇留下,由於是由自活動,第二天取消了拜訪約束,也沒有攝影師跟拍。寒子就住在曹雲處。
寒子睡沙發:「看電視劇,一般是男的睡沙發和地板。」
曹云:「你可以上來。」
「切!」寒子:「這案子應該能贏,為什麼不打?」
曹云:「因為遊戲規則,你說烈焰到底將犯貳定位為壞人,還是好人?」
寒子想了好一會:「應該是好人。」
曹雲呵呵一笑:「你好嫩哦。」
寒子:「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曹雲再呵呵一笑:「我告訴你,犯貳在烈焰的定位中肯定是壞人,並且烈焰很可能知道他埋藏珠寶的地方。否則犯貳此人在真人秀中沒有任何意義。和越傳不同,李龍在犯貳案中做的一點沒錯,是法官裁定了犯貳有罪。至於法援之說,根本沒有證據。犯貳忽視了一點,現在的李龍當然有影響力,可以影響法援。但是十五年前的李龍只是個探員,他有狗屁資格能動搖司法制體。犯貳畫蛇添足的誣陷,讓我確定了犯貳肯定是壞蛋。」
曹云:「肯定犯貳是壞蛋後,我必須思考犯貳存在的價值。我進行反向思維,我輕鬆打贏官司,陪審團認定犯貳無罪,這是非常合理與正常的發展。最終公布結果,犯貳竟然是壞人之一。從而打臉陪審團度制,再質問律師對司法的影響。烈焰順便做好自己,烈焰是不會放過壞人的,並且還幫助警察追到了贓物。」
曹雲道:「再反射第一案,既然烈焰秉承公正的態度,那麼第一案中烈焰判定犯壹不是罪犯,犯壹案就變得撲朔迷離。媒體記者跟進調查,當案件完整浮現之後,越傳必死無疑。死是那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
曹云:「第一案做壞越傳身份。雖然我在法庭上說明犯壹不可能殺人,但不少人仍舊會半信半疑,認為烈焰是為了誣陷而誣陷,我可能是幫凶。第二案做好烈焰身份,這就不一樣了,烈焰的公信力提高,越傳的公信力就隨之下降。」
曹云:「犯貳案是對犯壹案的補充,可憐的是犯貳這傻瓜蒙在鼓裡,不知道自己是烈焰早就定下的犧牲品。我因為犯壹案對烈焰有些不滿,既然烈焰想讓犯貳罪名不成立,我就幫九尾讓犯貳的罪名成立。」
曹云:「當然我這麼做有自己目的,一來是告訴電視觀眾,我很有能力哦。二來是告訴烈焰,價格上面最好能提一提。我拒絕辯護違反規則,但沒有扣發獎金,沒有驅逐出大名城。」
寒子聽完消化了很久:「你們的世界好黑暗,真不是我這個純潔少女所能理解的。」
曹云:「還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