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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驚訝:「越三尺是拉?」
令狐蘭搖頭:「我認為都喜歡。越三尺此人性格不可一世,她有實力不可一世。因此她找不到能讓她感覺到挫敗,讓她感覺被征服的男性對手。即使是曹雲你偶爾打敗她,只是讓她重視你而已。越三尺眼界這麼高,實力這麼強,她找不到合適的男生做男朋友。九尾身上有越三尺沒有的執著與堅持,即使面臨最困難的境地,九尾仍舊堅持自己的理念和想法。我想應該是這點吸引了越三尺。」
曹雲做筆記:「我已經收集了足夠激怒九尾的材料……話說越三尺什麼時候宣判?」
南宮騰飛回答:「後天上午宣判,我猜測十有八九是緩刑。」
一邊接電話的歐陽逸回來:「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
歐陽逸見大家完全不配合看自己,無奈道:「好消息是檢方剛剛正式對錢坤提出指控,指控罪名和我們想的一樣,除職務犯罪等,還有故意殺人罪,綁架罪等。壞消息是,七天後開庭。」
「靠。」
法律規定了開庭最遲時間,沒有規定開庭最快時間。
正規辦公程序:警察立案、調查、結案,移交檢察機關,檢查機關開出逮捕令將嫌疑人從刑拘轉為逮捕,逮捕並非必經的程序。這時候通常需要一個月的審查起訴時間。因為檢方對案件不了解,他們要全面分析警方移交的材料和報告,以決定是否提出指控,提出什麼指控。
現在等同檢方跳過審查起訴時間,直接提出控訴。
歐陽逸分工:「曹雲,你負責申請保釋聽證會。錢坤的保釋可能幾乎等於零,但是你要去搗亂,吸引諸葛明的注意。諸葛明對你他不敢放鬆,即使是必贏的局。」
歐陽逸:「南宮,你負責申請延期開庭的聽證會。我們需要和錢坤進行全面私下的接觸與會談,要分析警方提供的材料,要分析檢方證人。七天時間絕對不夠。檢方這種反常規但不違法的做法,會讓我們在聽證會上占很大優勢,應該可以拿下來。為了以防萬一,我和蘭律師開始整理警方資料,私下接觸錢坤。」
曹雲道:「這估計是那死光頭想出來的點子,他就是要讓我們動起來,亂起來。揮霍我們的精力,分散我們的注意力。我相信他們也在補充偵查,儘可能的收集線索和證據。會見關鍵證人,進行庭審演練。」在庭審演練中,好的檢控官還會以辯護律師身份,對自己證人提出各種刁難的問題,讓自己證人能儘可能的適應庭審。
歐陽逸:「即使知道我們也只能接受。」諸葛明合理利用法律規則。辯護方時間緊,檢方時間也不寬鬆。相對來說,因為檢方掌握有大量的證據材料,時間戰中占據一定優勢。這也是檢方全力辦錢坤案才獲得的優勢。
當一位嫌疑犯被起訴後,他的律師到底能獲知多少信息呢?
以殺人案為例子,在嫌疑犯被起訴後,通過律師申請,警方會提供所有的現場證據。比如哪裡發現的指紋,指紋比對結果,比如DNA檢測結果,兇器鑑定等技術證據。這時候警方不會給予任何的推理和推論,或者是說明。
假設張三是殺人案的目擊證人,屬於關鍵證人,律師也可以獲得張三的筆錄。
可以說,(在理想情況下)律師可以獲得和檢方同等量的信息。
律師除法律規定受限,比如不能教唆做偽證等。律師要會見證人,詢問細節,必須徵得證人本人的同意。並且不得在證人拒絕後,三番五次擾騷證人。同比檢方就有利的多,在審查起訴階段,他們不僅可以詢問證人細節,補充口供,而且還可以布置庭審演練。
同樣的,如果律師找到可以證明嫌疑犯不在現場的證據,必須先呈堂,也就是先告知檢方後,在法庭上才可以出具這份證據。如果沒有呈堂,證據無效。根據各國法律不同,證據呈堂的時間也有不同,一般不低於24個小時。
刑事庭審就是打明牌,檢方知道辯方手上大概有多少牌,辯方知道檢方手上大概有多少牌。怎麼整合牌,怎麼出牌,這就考驗律師和檢控官的能力。
比如張三是目擊證人,看見嫌疑人殺死死者。這張是明牌。辯方收集資料提出質疑,張三是近視眼,晨運沒戴眼鏡,不可能看的清楚。這一張辯方的牌是暗牌,不屬於證據,可以不呈堂。控方要避免張三被反質疑,就不能犯這樣的錯誤。
同時對律師要求也很高,他們拿到資料是碎片,沒有整理過的碎片。比如A點有噴濺血跡,B點有滴落血跡。這代表什麼?警方技術人員知道,但是警方只提供證據資料,不會告訴辯護律師這代表什麼。這代表什麼就屬於檢方的暗牌,可以不用呈堂的暗牌。當然,律師看不懂可以尋找專業人士幫忙。
作為一名刑事律師,必須具備基本的刑偵知識和基本的推理能力。
在刑事庭審中,好律師對上好檢控官,證詞是最激烈的搏殺戰場。被告,受害者和證人的證詞是雙方維護和攻擊的目標。所以在海洋系中,分為中立證人,諸如負責探員,技術人員等。還有就是辯方證人和檢方證人。
……
在律師團四名律師中,曹雲是最由自的律師,他在律師團定位為由自發揮,最沒壓力,也最有壓力。這個定位的好處在於,曹雲可以不住在辦公層,可以不參與戰略和戰術的討論。曹雲的作用在歐陽逸看來屬於火炮支援,以曹雲火炮水準,基本不可能打到自己人。能不能打到對方就不好說,沒事曹雲來一輪火炮,能炸死對方最好,炸不死也沒關係。這種定位的律師也是最讓控方咬牙切齒恨之入骨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