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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搖頭:「我對他的為人表示厭惡,無法接受。」
越三尺:「你自己考慮。九尾,男人是很善變的,現在你對他最有吸引力。不排除幾天後,有其他女人對他產生吸引力。」
越三尺:「他的思想觀念正在改變。因為葉瀾的緣故,他不願意再被一段感情,或者婚姻所束縛。有錢,帥氣,有內涵,他具備很多優點,也擁有做一位快樂王老五的資本。此刻不除曹雲,將來必為後患。」
越三尺:「這就是我的行事風格,達到目的即可,何必在乎過程?」
九尾下決心道:「不,我不接受你的建議,我會在法庭上打敗他。這次,下次,再下次,我一定打敗他。」
……
四大名律師組建律師團為錢坤辯護的消息傳開,對司法系統產生了巨大壓力。曹雲只參加了第一次律師團會議,本次律師團的主辯律師是歐陽逸,一切工作由歐陽逸安排。目前歐陽逸正在調查和了解錢坤案,針對檢方捕而不控,歐陽逸提出了司法聽證會的申請。要求法官拒絕延長羈押期的申請。
按照法律規定,在不指控的情況下,正常刑拘為14天,最高羈押期可長達37天。警方通過申請,可以刑拘嫌疑人三十天。然後報請檢察官,檢察官有七天的考慮時間,考慮是否提出指控。
歐陽逸在檢方未提出指控之前,立刻對司法機構進行全部施壓。要麼指控,要麼放人。錢坤案取證比較艱難,艱難在需要去國外取證。有些情況只能眼巴巴等待國外司法機構回應。
四大名律師為什麼會接案?自然是因為錢,四千萬美元只是基礎委託律師費。如果錢坤無罪釋放,他們每人還可以獲得兩千萬美元風險委託。如果錢坤坐牢少於五年,他們每人可以獲得三百萬美元的風險委託。
為金錢而戰,為名譽而戰,為正義而戰!
曹雲專心為小茹開庭做準備。如諸葛明所說,自己在小茹案中賺了那麼多錢,結果輸掉了刑事庭審,曹雲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
小茹案庭審正式開始。
沒有新意的由檢控官九尾先發言,陳述案件。這個案件沒有多少陳述的價值,小茹掌握槍枝,小茹沒有持槍資格。這兩點就構成了非法持槍罪。再者九尾說明小茹在開槍前,具備有假想防衛心態,因此可判定小茹開槍殺人為故意殺人。
首先雙方就故意殺人進行了庭辯,這個辯題不到兩分鐘就結束了。九尾本就沒有控告小茹故意殺人的意圖,只是程序要求,雙方辯證,由陪審團做出結論。曹雲出具了證詞,說明了當時的情形,在小茹即將喪失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小茹才開槍殺人,不屬於假想防衛,屬於最後防衛。
假想防衛屬於比較生僻的法理,法官特意向陪審團解釋了一番。從法官態度上看,他是完全偏向曹雲這邊,小茹不存在假想防衛。
本案重點在非法持槍罪。檢方沒有太多證據,也不需要太多證據,已經是鐵證,是事實存在的鐵證,被告沒有否認的鐵證。
……
曹雲提問:「被告,你能確定是一把真槍嗎?」
小茹回答:「無法確定。」
曹雲點頭,面向陪審團:「19年其從未接觸過槍械,甚至沒有涉獵過相關知識。她對槍械的認識完全來源於影視作品。從警方提供的證據可以看出,小茹上網每幅圖的比對自己所掌控的手槍。在接受警方審訊時,小茹只確定那是一把手槍。」
曹云:「根據證人口供我們可以發現,小茹將子彈上膛,保險打開放在枕頭下。我可以明確的告訴陪審團,這是標準作死的白痴行為。沒有人會這麼幹,從而可以說明小茹根本是一個手槍白痴。」
九尾:「反對,我認為可以反證小茹有使用手槍的心理準備。」
曹云:「檢控官,麻煩你看清楚證詞。五位罪犯是臨時召集前往小茹宿舍找小茹麻煩。沒有進行長時間的預謀,小茹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們的計劃。有準備?怎麼準備?」
九尾不語,如果她糾纏這一點,勢必回到故意殺人罪的判定上。故意殺人罪的判定就必須否認現場證人的證詞,必須證明小茹是在還有相當大反抗空間情況下開槍殺人。
曹雲見九尾不吭聲,道:「申請負責探員郭小王出庭作證。」
……
小郭出庭,但是他沒想到原本準備的腹稿大都用不上,因為他低估了曹雲,準確說他低估了律師。
小郭說明過程,證明小茹證詞:全家桶藏槍為真實證詞。
曹雲的問題脫離小郭的掌控,曹雲問:「郭警官,是因為我的堅持,所以警方才同意協同調查的嗎?」
小郭:「是的。」
曹云:「是因為我的分析,警方才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的嗎?」
小郭:「是的。」
曹云:「是我發現可疑人員的嗎?」
小郭:「是的。」
曹雲問:「那你做了什麼?」
小郭愣住。
曹雲面向陪審團:「一個小姑娘,孤立無援。假設,假設我沒有調查到真相,那麼結果會如何呢?她真誠的證詞就會成為指證她的武器,會認為她拒不認罪,從重處罰。法庭會認為她胡攪蠻纏,不接受其證詞。且不說她僱傭我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很明確的說,我能追擊到蝦米大廈21層,也是存在很大的偶然。因為偶然才讓她的證詞取信於人,這讓我非常後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