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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可以點單,通過電話下單,餐廳把食物送到五層,推到客人門口。警衛敲門,讓客人自己把餐車推到房間內。
晚餐之後是夜間庭審,開庭後一號法官道:「本席聯繫了各方,綜合了情況,金俊本人沒有和烈焰法庭有直接聯繫的行為,也沒有證據證明幕後者是金俊,所以本庭沒有資格要求金俊買單。另外,鏡頭已經在本庭的控制之中,其承認殺害謝羽是一種報復謝陸的行為,如果庭審結果謝陸無罪,鏡頭將交給泰國警方。」
曹雲立刻道:「不是泰國警方,是東唐警方。」
法官道:「我們衡量過具體情況,鏡頭本人在東唐有一些事沒有處理,如果將鏡頭交給東唐警方,勢必造成鏡頭為非本案的事負責的後果。一案一審。」
曹雲道:「我們要先就這問題進行辯論,鏡頭在東唐殺人,誣陷東唐人,法庭卻要把鏡頭交給泰國人,這種理論我實在看不懂。請問,鏡頭在泰國也有犯罪嗎?如果鏡頭承認誣陷了泰國人巴松,沒問題,人就交給泰國,由東唐警方自己想辦法。現在鏡頭沒有在泰國犯事,泰國警察憑什麼抓捕鏡頭呢?」
法官道:「因為鏡頭人在泰國。」
曹雲道:「強詞奪理。」
二號法官道:「曹雲,我們講道理,鏡頭如果交給東唐,那這庭就開不了。最少我得把司馬落換了。我們會履行諾言,你贏了,人交給泰國警察。泰國和東唐有引渡條約,讓他們官方自己玩。」
曹雲被點破自己用意後,很大方道:「既然被你識破了我的妙計,那就這樣吧。」
司馬落忍不住:「你不能堅持一下嗎?」
曹雲反問:「你們檢方給我什麼好處了?我現在是為我的委託人爭取利益,你的立場是要把我委託人拍死。有這麼一句俗話:阻人財路者,沒有小丁丁。」
司馬落不屑揮手,一號法官道:「庭審繼續,證人金雷出庭,繼續接受質詢。」下午庭審曹雲方還沒有對重要證人金雷進行質詢。
……
金雷坐在證人席上,情緒很平靜。曹雲看了眼令狐蘭,令狐蘭點頭低聲:「上!」
曹雲站起來,突然轉身一指二號法官:「是不是哆嗦了?」
二號法官哭笑不得,在耳麥傳話後,木偶法官道:「曹律師,請尊重法庭秩序。」
「呵呵。」曹雲笑呵呵,轉向金雷,走到金雷附近:「證人,你說你的家人被綁匪控制,綁匪要求你在烈焰法庭上說實話,烈焰法庭保證,只要你說實話,他們會負責和綁匪溝通,保證你家人的安全。」
金雷點頭:「是的。」
曹雲道:「可是我不認為你說了實話,我現在很猶豫,我要指證你撒謊,你的家人可能會因此遇害。如果我不指證你,我的委託人就會被誣陷。你教教我,我應該怎麼做?」
金雷道:「我說的都是實話,沒有隱瞞。」
曹雲道:「也就是說,我點出你撒謊的地方,你不會怨恨我對嗎?」
金雷開始猶豫,回憶自己說的話,司馬落一邊道:「反對,反對辯方律師給證人施加壓力。」
「反對有效。」二號法官道:「金雷,你儘管放心,只要你不是惡意說謊話,我們會保障你家人的安全。」
金雷點頭:「我說的都是實話。」
曹雲呵呵一笑,左手從身後拿出一個公文包,曹雲拉開公文包,拿出一張紙,道:「這是一條越南自然災害防治的法律,法律中規定,因為自然災害造成危房,或者是私有土地被自然災害侵襲……簡單來說,半強制性的要求居民離開危險的地方,提供同樣條件的土地或者住所。」
在高岩農村,不允許私蓋房子,因為土地都是國家的。但是有一種情況可以,比如因為自然災害,導致房子成為危房,在經過評估後,可以在村子提供的地中任意選一塊地,重新蓋房子。這時候蓋的房子沒有特別的要求。
曹雲道:「什麼叫半強制性呢,除非居民簽署責任自負的協議書,否則必須搬離危險地段。比如泥石流,征服部門也不會幫助清理泥石流,因為這屬於你的私人土地。」
司馬落問:「曹雲你想說什麼?」
曹雲道:「以金雷公司的能力,完全可以選擇更好的地點安置鵝蛋。最重要一條,暴雨下了三天,金雷選擇了在暴雨深夜爆鵝蛋。金雷的目標是殺人,並不是取得土地,如果金雷要取得土地,以他和當地官員的關係,製造不死人的泥石流,完全可以由當地官員收走死者的房產。比如泥石流沒有沖毀房子,但是距離房子二十米或者五十米的地方出現塌方。這個理由就足夠了。」
曹云:「我們還要知道一點,金雷、巴松和謝陸都不知道這戶人家的背景,都當他普通老百姓。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金雷你可以有不殺人的選擇,為什麼要選擇殺人?或者你先回答我,你選擇深夜啟動鵝蛋,目的是為了殺死房子內的人嗎?」
第二百四十四章 火力全開(下)
金雷被問住了,好久後道:「我不知道當時怎麼想的。」
「你不知道?你殺過人嗎?你沒有殺過人,在第一次殺人時候,你不知道自己怎麼想?」曹雲質問:「是不是老太太三番兩次的拒絕你,讓你怒火中燒。自己一個堂堂大公司總經理,委曲求全,開出高價,卻說服不了一個鄉巴佬。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