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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問題是無法判斷出犯叄的目的是什麼,他是怎麼想的。他的目的和想法能直接決定本案的結果。

    以案件來說,即使犯叄可以預見死者可能在家中,但是他如果否認預知死者會襲擊自己的妻子,那麼案件的性質還是沒有變化。最多犯叄從偉光正變成小人而已。畢竟討債是一回事,襲擊是一回事。

    本案真相有幾個可能,第一個可能,犯叄害怕,希望妻子能應付債主,沒有想太多,只想逃避。第二個可能,犯叄預見死者和妻子談心的可能,犯叄妻子迫於債務壓力,從了死者,他回家抓現行,債務自然就沒了。第三個可能,犯叄離開後不久,非常後悔,覺得自己行為非常不妥,想念妻子的好,於是在汽車刮蹭後火速趕回家。第四個可能,犯叄做好了殺人的打算。

    綜合分析來看,第四個可能技術含量很高,偶然性很高,犯叄還達不到操控案件能力的標準,所以可以排除。第一可能的可能性也非常低,因為犯叄被催債不是一次兩次,其欠下多家銀行信用款,並且手機經常接到威脅電話。他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賴債和抵抗心態。

    這樣一來就剩下第二個第三種可能。

    要清楚分析第二還是第三可能,就有一個標準,車是主動刮蹭,還是被動刮蹭。  

    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是,犯叄違規並道。犯叄的左側有汽車,並且車身超過自己的汽車,這時候犯叄仍舊並道,這就屬於瞎眼式並道,甚至不能用心亂來解釋。

    按照這個事實來推測,犯叄七點二十分離家,八點二十五分回家,時間上,行為上都符合第二個可能。

    既然預見了可能出現情況,犯叄為什麼又攻擊了死者呢?問題就在於犯叄妻子並沒有如犯叄所想,配合死者談心。由此也可以推斷出犯叄打死死者,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但是這問題又繞回去了,輿論支持的是,當犯叄妻子被襲擊,犯叄失去理智殺死了死者。九尾將犯叄打成壞人,並沒有改變事實,只是導致輿論因為犯叄是小人而失去對他的同情和支持。

    因為在法律層面,一個人是小人還是君子,並不妨礙和改變法律對其做出的審判。在本案中,現實案例,因為犯叄被塑造成保護妻子的英雄,最終沒有坐牢。如果九尾揭穿一切,犯叄失去了英雄的光環,那他還會坐牢嗎?

    九尾將四個可能進行分析說明,這個說明沒有真憑實據,只是九尾的推測。最後九尾說明,犯叄肯定沒有預見到會發生襲擊,當發現妻子被襲擊後對死者進行攻擊。所以本案性質和真實案例性質沒有區別。

    九尾:「真實案例和真人秀案例的區別在於,真實案例中犯叄是正面人物,在真人秀案例中,犯叄是反面人物。現在就由陪審團做出最終裁決。」  

    烈焰又贏了,烈焰揭露了陪審度制的最大毛病,陪審員們存在主觀的喜惡,這種情緒會讓他們忽視或者無視法律的條文。實際上曹雲是利用過陪審員情緒。不僅曹雲,歐陽逸等刑案水準高的律師,都利用過陪審員的情緒。原因很簡單,是陪審員定有罪無罪,不是法官定有罪無罪。

    東唐法律客觀存在尷尬,他們是從大陸法系轉海洋法系。大陸法系中,在理論上法律條文高於正義,高於輿論。海洋法系在一些極端情況中存在高於法律的正義。諸如一個案例(不知道真假),一個小姑娘遇害,小姑娘的父親在法庭門口槍殺了疑犯,最終父親被判無罪。這個結果是喜聞樂見的,但是有沒有可能存在,疑犯並沒有殺害小姑娘可能呢?

    犯叄案件從原則來說,其影響力超過犯壹和犯貳,是對法律未來體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典型案例。甚至可能影響到東唐繼續轉型海洋法系的未來。

    真實案例中,犯叄是好人,法律定義雖然不偏向他,但因為輿論偏向他,最終他勝利了。真人秀案例,犯叄是壞人,因參考案例,法律理論是偏向他的。同案不同判是法律極大的忌諱,直接擊碎法律的公平基礎。

    現在戰場已經交給了陪審團,他們做出的結果對東唐司法未來有著極大的意義。與真實案例不同,攝像機記載了真人秀中陪審團的搏殺,節目組也將陪審團直播情況發送到各嘉賓手機上。  

    雖然是深夜,多數嘉賓們三三兩兩的聚集一起看視頻,作為司法人員,也非常關心陪審團最終的裁定。

    陪審團十一人分成幾陣營,有純法律條文派,有人情輪理派,有渣男必死派,有寬宏無量派。人情派和渣死派對立極其嚴重,如果不是旁人攔著,雙方已經打起來了。純法律條文在內戰,他們辯論按照法律犯叄是什麼罪,有故意殺人罪,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或者防衛過當。

    法律派三人互掐,三名人情派和四名渣死派互掐,一名寬容派沒人理會,趴在一邊睡覺,基本上他已經放棄治療。

    桑尼看的眉飛色舞:「打,打,打起來……對,扯她衣服,對了。這女人厲害……勸架有病啊?」

    曹雲喝茶,悠悠道:「桑尼,別這麼開心。」

    桑尼眼睛看屏幕:「怎麼?」

    曹云:「他們可能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然後捏?」

    「然後捏?」

    「然後就換陪審團。」

    桑尼一愣,這套路有點熟。

    曹雲道:「最後桑尼法官就成為最終裁判。請問桑尼法官要判罪名成立,還是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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