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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掛斷電話,慢慢的開車,他迅速的以林落為CA作為基準點,重新組合所有事情。CA,越三尺,各種涉及他們的案子。
曹雲靠邊停車,拿手機看通訊錄,撥打電話給葉瀾:「出來喝一杯?」
「喝你妹,老娘感冒呢。」
「哦。」曹雲掛電話,電話很快又響:「餵。」
葉瀾:「你就不能堅持一下?我在XX酒吧。」
「算了。」曹雲掛斷電話。
開著車曹雲到了南湖,夜釣愛好者並不多。曹雲拿了後備箱漁具在老位置坐下,開始釣魚。與其說曹雲對林落態度轉變,不如說曹雲和越三尺一樣,遭受了一次打擊。
越三尺自以為得計,戰火燒向東方。沒想到走叉布局,劉長發做犧牲品引發亂局。越三尺一向自詡聰明,被人坑的體無完膚,受到了極大的心理打擊。
曹雲也是受到了類似的打擊,如果是別的事,曹雲可以原諒自己,畢竟曹雲知道自己弱點。但是林落也太明顯了,自己怎麼就從來沒有懷疑過呢?好笑的是,自己還提醒林落離西斯遠一些。
CA,不,三腳貓小組原來是整群人,整個公司都是三腳貓小組成員。這目標也太明顯了點,這也太白痴了。用自己的聰明去揣摩三腳貓老大的愚笨,自己錯的離譜。按照曹雲想,西斯隱藏在普通人中進行三腳貓工作。相反,人家膽子很大,直接組團過來。他們不死,沒有天理。高估他人有時候也是一個嚴重錯誤。
第三百二十八章 業務
「喂!」曹雲看浮標接電話。
雲隱:「死哪去了?」
曹云:「釣魚。」
雲隱:「有病?」
曹云:「有事?」
雲隱:「我接了個案子,遇見了難題。」
曹云:「你如果能弄到吃的就過來吧。」
曹雲釣魚的地方在南湖,律師所在南郊,也就二十分鐘不到的車程。雲隱猶豫一會,回答:「哦!」
二十分鐘後雲隱空手來了,不過二十一分鐘後,有人送來了食物和酒水。有錢,沒有什麼不可能。
……
雲隱:「我的當事人是一位侍女……警方控告她盜竊……這官司怎麼打?」
曹雲看雲隱三秒:「你瘋了?」
「怎麼?」
曹雲道:「監控拍攝到她盜竊的全過程,留有指紋DNA,在她內衣找到贓物,她還認罪了。這官司打個屁。」
雲隱道:「你不是一位很神奇的律師嗎?」
曹云:「我是律師不是法師。」
雲隱問:「那就是沒得打了。」
曹云:「……」若有所思。
雲隱敏銳察覺:「怎麼?」
曹雲道:「你剛才說,監控拍攝到她從一樓到二樓書房,記錄了整個盜竊過程。」
雲隱點頭:「沒錯。」
曹雲道:「這官司似乎也不是不能打。」
雲隱險些跳起來:「這官司都可以打?」你妖孽吧?
曹雲看不懂:「什麼鬼?」你到底打不打官司?
雲隱道:「我是一腔熱血答應了侍女。回頭越想越不對,和一航他們聊後,根本看不見希望。這官司要能打,你真不是律師,你是巫師。」
曹雲道:「一腔熱血是因為侍女漂亮?」
雲隱道:「也許吧。」愛美乃是人之天性。
曹雲懶得理會雲隱,一針見血道:「別墅內裝監控是犯法的。」
雲隱:「不可能,老子這點法律還是懂得。」
曹雲道:「正常情況下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有人生活在別墅內,比如侍女,她在別墅內是有居所的,可以代表她生活在別墅。如果她不知道別墅有監控,別墅主人就涉嫌侵犯隱私,設置監控就是違法。如果監控設立在一些位置,甚至涉嫌犯罪。刑事訴訟法的刑事和解規定,如果罪犯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得到受害者的諒解,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具體案情性質決定,如果不存在暴力攻擊等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如果沒有前科,基本上會免於刑事處罰。」
雲隱很聰明:「我找受害者進行協商。」
曹雲道:「不僅是協商,你讓受害者準備一筆錢。檢方是要看見具體賠償,主觀判斷是否達成諒解。否則你和受害者協商:被告和你談心一個月怎麼樣?受害者同意了,這就違背了法律精神。金錢補償,道歉等明面工作全部要做好。你不行,你去找魏君和一航幫忙。他們知道怎麼處理。」
雲隱問:「如果受害者不吃威脅,寧願同歸於盡呢?」
曹雲胸有成竹:「對方律師肯定會說:主人為了評估侍女日常的工作設置監控。類似的說法很常見。比如主人安裝的監控拍攝到保姆虐待孩子。如果保姆不知道有監控,主人就有可能涉嫌侵犯隱私。假設警方在主人存檔中找到保姆換衣服的視頻,那事情就大條了。所以這方面你可以先和你當事人溝通,詢問你當事人是否因為家裡沒人,做出一些比較吸引男生眼球的行為。一旦有,你協商的本錢就更厚了,甚至可以將受害者坑出血來。對於受害者來說,贓物已經追回,他們沒有具體損失。除非那傻子叫雲隱,否則不會選擇和你當事人同歸於盡。」
雲隱:「真的嗎?在自己家安裝監控真的犯法嗎?」
曹雲道:「我剛才不是說了嗎?大多數情況不犯法。不過這事情如果被炒作,你就會成為無良律師。你這案子還好,如果是保姆虐待小孩,你反把主人干翻,口水都能淹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