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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番話分析的非常透徹,讓大家都靜下心下來思考。
大青猶豫道:「一千萬是小錢,但是讓我心裡很不爽。」她明顯偏向和解。
張律師道:「官司肯定是可以打下去的,首先你們要停止內訌,聯合起來一條心。否則真的有可能馬失前蹄。」
大青看自己的幾個孩子:「你們怎麼看?」
三青道:「給她,就當給她買墓地……但是張律師,她拿了錢之後,還會不會再找麻煩。」
「這是不可能的,我們會請求法官出面調解,簽署正式文件,只要她簽字和收到了錢,太郎的遺產就和她沒有任何關係了。」張律師道:「這點我可以保證。」
五青道:「等我們事情處理好後,以後想找她麻煩還不是一句話的事。一千萬能幹嘛?買套房子還得買六區外的。」
張律師呵呵一笑符合五青,繼續道:「我們把事情分成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對方的律師很厲害,我們給她一千萬是一種降低風險的行為。第二種可能,對方的律師水平一般,那我們只是將一千萬先暫時寄在青青的帳戶上,等大家拿到遺產之後,我們再把一千萬輕而易舉的拿回來,如果到時候青青拿不出一千萬,呵呵……」
大家一起看股權最多的大青。
「行吧。」大青點頭,她和青青是沒有半毛錢利益關係的,青青要分的是自己四個孩子的50%。大青會攙和進來原因很主觀,四個自己生的孩子和自己情敵的孩子PK,不能坐視不管。
曹雲是第二天上午接到的電話,他知道邊角料計劃已經成功,曹雲聯繫了二青和青青,在簽訂協議上有一些細節和重點交代,當然他也會出席,只要是讓兩人少說話,少說話破綻就少,只要不暴露出己方弱點,把協議成功簽署下來,自己就算是勝訴了。
……
法院調解廳,法官和兩名法院工作人員坐在五米外,長桌的兩邊分別是本案的原被告。法官是仲裁者,他不會去說服誰接受另外一方的條件,這是不符合其身份定位。他在這裡的目的是作為見證,見證協議簽署過程,另外也會回答協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通常協調會法官是不出面的,不過如果律師申請,對方律師也同意,那法官就可以出場。法官出席協調會更多是公正性質。
張律師道:「三千萬價格太高了點。」
扯皮開始了,先不撕破臉,兩邊律師開始說明價格太高,或者太低的想法。到了僵持階段,張律師說明曹雲篡改了數字。
曹雲被揭破後,也沒有氣惱,這本來就是個台階而已,就是為了讓對方承認一千萬這個價格而設定的。
張律師道:「我的委託人心理承受價格是五百萬,多了就沒辦法了。」幫助僱主減少損失是律師應該做的事。
曹雲拿起四人的證詞複印件,展開對著正房:「大青女士,這四人相信你都認識。我們不說法律,從我們人的角度來說。沒錯,太郎確實外面有人,對你這位正房非常不公平,但是太郎也有分寸,以他的身家,他只承諾了一千萬。這不是遺囑,這是遺願。一千萬對於你們來說九牛一毛,難道就為了心中那口不平的氣,而讓死者生前的許諾成空……」
正房舉手讓曹雲停下,抹把眼淚看張律師:「一千萬,可以。」
「謝謝。」曹雲坐下來,青青在他左邊,有些矜持和侷促。右邊的二青則是波瀾不驚,也有微笑,整體看去是一位知進退,有教養,保留有一些傳統美德的婦女。
曹雲坐下,二青輕點頭:「謝謝曹律師。」
「應該的。」
接下去就是準備協議文件了,協議文件已經準備好了,律師所的工作人員在電腦中更改了價格,重新列印出相關的頁數。一共三份,原被告各一份,法庭保留一份,將和本案卷宗一起入檔存放。
第六十一章 完美協商
就算是這麼簡單的協議書,字數也不少,曹雲慢慢的仔細審閱,這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普通人看合同,就是隨便掃視過去。或者是完全聽信對方的說詞,對合同並不檢查。要知道是對方提出和解,對方寫的協議書,這時候自己是乙方,等同原被告主動權翻轉。
大約過了十分鐘,曹雲舉下手,看張律師:「張律師,這份協議書不行。」
張律師驚訝問:「哪裡不行?」
曹雲道:「這份協議書並沒有承認青青的地位,我方的意見必須增加一條,青青是三青他們的兄弟姐妹,是太郎認可的養女。」
張律師攤手:「為什麼?沒這必要吧,這份協議書寫了很清楚,就算增加了這一條,青青一旦簽字和拿錢,就再也沒有資格分太郎的遺產。」
曹雲微笑道:「這份協議書沒有寫任何青青拿一千萬的理由,我擔心你們事情辦好之後,再把我的委託人告上法庭。在沒有強有力證據的支持下,法庭很可能會判決青青退還這一千萬。」因為有這份協議書,遺產肯定沒青青的份,對方分完遺產後,再把青青告上法庭,稱之為不當所得。如果法庭最終判定青青沒有繼承權,那必須返還一千萬。也就是說張律師他們在這裡玩了一個小花活,因為沒有完勝的把握,所以先簽訂協議,協議一旦簽訂,青青這邊就沒事了。然後再繼續官司,由法庭判定青青有沒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