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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逃避情緒萌芽,人本能的在快樂不負責和不快樂負責中,優先選擇快樂。

    ……

    曹雲到達律師所時候,會議已經開始,高山杏作為老闆正在說明律師所的一些規章制度,嚴格來說是內規。因為正式的規章制度所有律師所都一樣,純粹是掛在明處當牌坊用。

    高山杏首先介紹人事情況,律師所三名律師高中低業務分布。接到電話,或者接待客人時候,如果對方提出見曹雲,必須先判斷他能不能拿出最少一百萬,否則就找藉口推掉。行政業務上有問題可以聯繫魏君,案件上有技術問題可以聯繫陸一航。最好不要聯繫她和曹雲。

    同時說明曹雲的接案風格,第一個風格:有錢。第二個風格:人命刑案通常不接。第三個風格:民訴案沒有底線。第四個風格:繁雜的條文類型案件不愛接。

    高山杏很誠實的介紹曹雲,誠實通常很難讓人接受,很難讓曹雲接受,所以高山杏在曹雲到達前,先把曹雲這部分規矩說了。

    劉攀聽的津津有味,似乎很新奇。葉嬌很認真做筆記。

    曹雲敲門,推門進來,葉嬌立刻站起來鞠躬:「曹律師你好。」見曹雲脫西裝,沒等曹雲接話,就立刻快步過來接過西裝,幫忙掛到會議室的衣帽架上。  

    曹雲一時間不太容易接受這種待遇。但是曹雲理解,以本土傳統女子教育來說,葉嬌是將自己當成長輩對待。劉攀顯然不太懂這套,看著曹雲,見曹雲看向他,點點頭。劉攀大部分時間在學校,在校外做義工,是國際民間機構綠和的義工。主張保護野生動物,抵制野生動物製品。做義工不需要太多禮節。

    情況曹雲能讀出來,葉嬌禮貌是習慣,劉攀缺乏必要禮貌是閱歷不夠,不能從這點就分辨兩人的好壞。但是主觀上曹雲對葉嬌就很有好感。

    曹雲落座:「不好意思,遲到了。」

    葉嬌點頭,表示沒關係。劉攀是擺手:「沒事,沒事。」

    葉嬌有個很厲害的傳統能力,她在鞠躬,點頭,彎腰禮儀時,會很快的恢復和對方的眼神接觸。其眼睛顯得很乾淨和真誠,很容易讓人引發好感。

    曹云:「繼續?」

    高山杏道:「你說吧,我知道你憋壞了。」

    曹雲看向陸一航,將陸一航看的心中發毛。

    曹云:「一航,你搞什麼鬼?一個月三個刑案,你沒搞錯?當然我不知道這情況是我的過失。你這樣辦案和司馬落有什麼區別?你在走馬觀花的辦案。這幾天我看了你留下的案子卷宗,實在是……我直說吧:九勝兩平是你選案選的好,不是你打的好。」  

    陸一航要說什麼,曹雲擺手,自己要先說完:「你選案沒錯,都選被告人不認罪的案子。這類案子是比較容易打的。你從來沒有接過嫌疑人被捕後聯繫你的案件。為什麼?因為你的案子太低端了,低端到王磊都不接。大部分案件由輪值檢察官或者邊緣檢察官負責。」

    曹云:「都什麼案?喝酒打架,辦公室擾騷。嚴格來說小案不比大案來的簡單,但這只是理論。你去翻看去年,前年涉嫌罪名刑期起步五年的檢控官公訴案,檢控官擁有85%的勝率。為什麼?第一點,檢控官已經掌握了大量資源,沒有這些資源他不會起訴嫌疑犯。第二點,針對量刑的嫌疑犯,檢方投入的資源也是相應不同的。歐陽逸敗場很多,他被稱呼為刑案之王,是因為超過一半勝率。你的九勝兩平直接秒殺歐陽逸。」

    高山杏解釋道:「曹雲最近看你辦的案子,火氣有點大……現在好像還很大。」

    陸一航站起來道歉:「對不起。」

    「一航你坐,我不應該這麼說,很不給你面子。但是我認為你已經足夠資格單飛了,我自己玩自己的去。回頭一看你接的案我就懵圈。沒錯,你想當檢察官,被告不認罪的案子是你的第一選擇。但是你也要考慮雞毛蒜皮的案子,你的對手會是誰?」

    曹云:「以你上個月辦的案件舉例來說,檢方控告李某折斷他人汽車後視鏡,故意破壞私人財產。檢方有多少材料你知道嗎?就是警方的一盤監控和李某的一份口供。你是打出花來,認為監控中手持有後視鏡不代表李某破壞了後視鏡。認為警方沒有對案件進行充分調查。你有沒有想過警察也很忙的,刑事案派出所不能接,需要搜查課派探員……」  

    高山杏:「好了。」

    陸一航如同做錯事的學生站著,不敢坐下,再道歉:「對不起,我沒有考慮那麼多。」

    派出所可以辦刑案,但是只在五個情況下可以酌情考慮辦案。一:嫌疑人作案被民警當場抓獲。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三:群眾將嫌疑人抓到派出所。四: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五:其他案情簡單的案件。但凡涉及到需要調查和偵查的案件,都需要移交刑偵或者相關部門。

    探員辦案必須最少兩人一組。探員要接案,看資料,審問,做筆錄,走訪,需要時間非常多。CSI熱播時美國警察炸鍋,因為民眾對他們的要求變得非常高。事實上警察做不到CSI那麼精緻。也就只有在大案要案中,警方才可能投入大量資源。

    「不好意思,我接電話。一航坐。」曹雲到一邊接電話:「我在開會……」

    葉瀾的電話:「我已經收拾好了,我覺得我們都需要冷靜一下。我打算搬回舊家。」曾經被曹雲拿來當律師費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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