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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呵呵笑:「我就說嘛……衣美,你過來。」
王律師商議很客氣,但是曹雲能知道王律師退讓了。王律師多次看向司馬落,這是曹雲一個麻煩點。成也司馬,敗也司馬。王律師通過看司馬落給曹雲施加了壓力,同時在態度和言語上絲毫沒給曹雲壓力,把台階完全放好等曹雲下來。
這是一個弱勢律師的正常協商態度,王律師作為銀河專座律師。他知道一旦立案,不僅是石梅和一河,就連高尚出版社都會牽扯進去,加上對手是曹雲,王律師也沒有太多信心。但同時王律師是以退為進,他保留有反擊的能力,也就是曹雲一時疏忽的司馬落。律師和檢察官一起辦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這時候就應該下台階,沒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師特別說明,出版社老闆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關係。一來是承曹雲的情,二來表達自己底線。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戰。
於是這個案子就這麼結束了,曹雲和王律師成為了職業上的朋友。說不準以後有什麼需要對方幫助的,先加上聯繫方式再說。
……
「先送她回去。」辦完事後,曹雲交代司機司馬落。
司馬落沒有什麼不滿,今天跟曹雲半天學到很多東西。衣美正在用手機和扇美聯繫,他心情非常好。聽曹雲這麼說,道:「我姐請你們到家裡吃飯。」
司馬落立刻回答:「好。」
「……」曹雲看司馬落,司馬落不在乎,不去扇美家吃飯,那自己就要大出血。現在想想,臉有時候真的可以不要的。司馬落邊開車邊想著以前辦的不是很滿意的案子,他發現如果自己可以不要臉一些,說不定結果會不一樣。
不要臉屬於低俗的,庸俗的一種缺乏道德觀的行為。但是不可否認,不要臉是一種人自我能力增長的一件法寶。紙上談兵比較簡單,實際上要讓普通人不要臉,他們還是做不到的。
比如某人在地鐵上看見一位自己喜歡的小姐姐,他明白一個道理,自己上去搭訕,十有八九是不成的。但自己不上去搭訕,十成十沒有機會。這時候他可以厚起臉皮上去搭訕,最少還有一點機會,萬一小姐姐正巧需要人幫助,正巧失戀想報復前男友……當然,更可能會被鄙視和臭罵一頓。
道理是:被鄙視和臭罵一頓,他有損失嗎?當然沒有。他明白這些道理,但是就是做不到。
這就是想的,說的和做的之間存在的區別。
作為一位單身檢察官,薪水讓司馬落衣食無憂,但也沒幾個閒錢。面對晚上要請自助餐的情況下,他毫不猶豫的捨棄了臉,勇敢選擇了蹭飯。人的性格有時候是被後天塑造而成,也就是被逼的。當人這次從不要臉中嘗到甜頭後,再遇見難以處理的事,他就會順理成章的不要臉了。
性格因為環境而變化。
江湖險惡,適者生存。
……
扇美和衣美是完全不同類型的女生,扇美說話待人非常輕柔。扇美廚藝不錯,雖然是臨時來吃飯,但是還是弄出幾個漂亮的菜色。
這飯沒有意義,就是一頓飯。晚飯結束後,大家一起喝杯熱茶,再聊了一會,看時間快到九點,曹雲和司馬落告辭。
不說飯,曹雲認為今天的工作也沒有什麼意義。
司馬落對曹雲這個看法有看法:「幫助了一對需要幫助的姐妹,怎麼就沒有意義呢?難道有進帳才算有意義?」
曹雲道:「你覺得我們今天是在主持正義,對吧?」
司馬落:「差不多。」
曹雲道:「我不喜歡主持正義,我不喜歡為了正義而戰。因為每個人對正義都有自己的理解。我更喜歡把正義當成工具。比如你們檢控官是很吃這一套的,很多人很吃這一套。就本案來說,你有沒有想過,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是扇美抄襲的呢?」
司馬落一驚:「有嗎?」
曹雲道:「未必有,未必沒有。你現在認為扇美是正義的。萬一出現更為弱小的倒霉蛋,你又會認為扇美是邪惡的……我接電話,哈羅……」
曹雲愣了數秒:「你們最近還要開庭?這我肯定沒辦法參加,而且我還得報警……沒辦法,你們現在被列為犯罪團伙……哦?答辯會……我不知道……好的,再見。」
曹雲掛斷電話,司馬落問:「烈焰法庭?」
曹雲點頭:「烈焰法庭準備開一個答辯會,他們說檢控官太弱,完全按照法庭模式運行非常不公平。於是準備一個正反方的答辯會。」
司馬落道:「烈焰法庭是大聯盟的商戶,你參與烈焰法庭的活動,等同為烈焰法庭工作。」
曹雲道:「我知道,對方說他們是知會我一聲,希望我能參加。合法和不合法的問題,他們會先處理好。司馬落,如果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辯會,你們是不是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司馬落無奈點點頭:「沒錯,烈焰答辯會不屬於國刑認定的犯罪團伙,在國刑認定書上,清楚寫了烈焰法庭,知更鳥等隸屬大聯盟。」
曹雲道:「答辯會開完,國刑加上了烈焰答辯會。烈焰答辯會變成烈焰答辯會2.0。哈哈……」
第三百一十九章 答辯會
司馬落不想再說什麼,這次認定大聯盟為犯罪團伙是比較草率,甚至違反各國法律規定。認定一個犯罪團伙,首先最少要先認定一位主要團伙成員身份,另外還有團伙結構,盈利手段,犯罪手段,最終才能設定出犯罪團伙的框架。比如烈焰法庭被定性了框架後,烈焰答辯會因為和烈焰法庭運行模式接近,主要成員參與,就可以直接認定為烈焰答辯會為烈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