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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斯問:「你意思是烈焰法庭戰略性的轉移,很可能想在東唐紮根。」
托尼道:「東唐所在的國家是技術和民生發達國家,人口密度甚至超過了高岩市,富人非常多,窮人擁有基本的保障。就全球來說也擁有比較適合金錢利益犯罪發展的土壤。亞洲,特別是東亞國家有個缺點,那就是他們是非移民國家,這樣一來,西方人在人群中就比較顯眼,對方如果決定在東唐紮根,肯定有不少的東唐資源。反推來說,東唐某人,或者某些人和烈焰法庭是有直接關係的。」
西斯道:「這人必須有錢有勢。」
「沒錯,必須要有本地優勢。」
西斯道:「東唐首富東方很有嫌疑,深居簡出,擁有一個半島私人領地。烈焰法庭還是值得我們多關注,儘可能多收集一些信息。說不準和鬣狗的老闆也有關係。東方……怎麼接觸到這人呢?」
英子道:「東唐大明星白茹據說是東方的紅粉知己,能不能通過她在外圍的接觸一下東方呢?」
西斯看林落:「可以,我會安排一下。林落,你是一個普通人,和曹雲談戀愛,意外認識了白茹。你就一名白領,很普通的白領。」
林落點頭:「明白。」
西斯道:「東唐局勢越來越複雜,我們的目標是鬣狗,但是不能只盯著鬣狗。」
「明白,收到。」大家回答。
……
休息兩天,曹雲又回到了工作崗位上,曹雲和高山律師所的知名度因為烈焰法庭而再次提高。到高山律師所諮詢法律問題的人也越來越多,諮詢費是比較好賺的,一次兩千元,兩千元還可以幫助處理一些簡單事務。因此,律師所人手不足的問題就暴露出來了,就連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魏君都開始正常上班,接待客人。
高山杏和王紫已經接洽好,王紫正式成為高山律師所的顧問。所有和婚姻有關的法律問題,都可以通過電話去諮詢她。她本人並沒有在律師所上班。曹雲也只見過她一次,三十五歲,相貌平平。不過王紫給客戶提供的律師建議是非常犀利的,可以讀出很多侵略的味道來。
通常來說,民事上律師更傾向和解。王紫相反,她將客戶和對方豎立成敵人關係,你死我活的敵人關係。律師所需要這樣的人,需要各種風格的律師。作為老闆的高山杏必須知道自己下屬每一位律師的風格,這樣才能將案子發派給最合適的律師。
午飯討論人手不足的問題,高山杏有些舉棋不定,她本心是想壯大發展高山律師所,但是這樣一來,需要做的事實在太多了。另外一個想法是陸一航提出來的,以令狐蘭律師所為參照,建立一個高檔律師所。
普通人通常是無法聯繫上令狐蘭的律師所,即使是簡單的法律諮詢,令狐蘭律師所也只針對簽訂了法律顧問協議的客戶服務。這樣不僅賺的錢多,而且需要操心的事少。這種律師所需要很高的聲譽,目前因為曹雲的原因,高山律師所具備轉型的可能。
同時也要擔心,如果曹雲敗幾次,或者是曝光率消失,業務自然就隨之消失,等同律師所沒有了收入業務。高山杏本人更偏向高山在世時候的高山律師所經營模式。
曹雲邊吃飯邊打電話,掛斷電話,向大家解釋:「稅局來電話,問我是否在烈焰法庭中盈利,提醒我,如果盈利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白的要抽,黑的也要抽。」
陸一航道:「按照法律規定,非公務人員不需要證明自己的經濟來源,你獲得的五百萬酬勞不用上稅。」
曹雲道:「已經過去48小時了,五百萬影子還沒看見。甚至我都沒法起訴他。」
雲隱笑道:「起訴烈焰法庭拖欠律師費,最大問題應該是傳票沒有郵寄地址。話說回來,你們說這烈焰法庭到底在哪?」
曹雲回答:「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是問題,烈焰法庭不是因為法庭硬體的存在而存在,而是因為這些人所以才有烈焰法庭。看網絡上調查,對烈焰法庭支持率超過75%,部分人對於烈焰法庭沒有制裁趙燕表示失望。」
高山杏問:「曹雲,是不是趙燕流出了碟片?按照庭審來看,只有一張碟片,碟片還在影后手上。」
曹雲點頭:「我認為就是趙燕。但是烈焰法庭已經不準備再玩影后的梗,把這球踢給警方。由於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警方不調查,會被網民指責。警方調查了,也沒有任何意義。」
陸一航道:「我發現很多人在網上請求烈焰法庭聯繫自己,還留下各種通訊方式。他們說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遇見和看見了很多事情,現行法律無法懲罰元兇,希望通過烈焰法庭對元兇進行懲罰。」
雲隱道:「只能說這些人太天真。」
大家停止討論,看向門外,一名年輕女子走進來,看大家小心問:「請問曹律師在嗎?」
曹雲站起來道:「我是曹雲,不過現在是休息時間,如果需要法律諮詢的話,能不能麻煩你下午兩點再來?」
年輕女子道:「曹律師你好,我不是普通的案子,是一樁殺人案。也不是殺人案。警方控告我老公殺人,但是我老公沒有殺人。」
曹雲道:「事實上有出入?」
年輕女子道:「不,事實我們都認同,但是我老公認為自己不是殺人,他覺得是正常行為。」
曹雲明白了:「你丈夫殺死了施暴者?」這情況還算比較普遍的情況,法律有時候很死板。比如有人攻擊你老婆,你一腳踹開他,然後用手中的扳手將他砸死,對不起,這是殺人罪。如果你直接用扳手一次把他砸死,這叫正當防衛,甚至和見義勇為還擦了邊。至於受害者的利益吧,雖然符合正義,但不符合法律的秩序精神。大陸系中人是一個單位而不是一個人,讓單位符合秩序的意義遠高於人本身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