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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指王二:「還有這等不知廉恥之人,搶劫後竟然還有臉索賠。」
曹雲深吸口氣,疲倦道:「但是,他們卻是對的。他們的臉是法律給的,他們不要臉是因為有法律撐腰。是,我承認,咬文嚼字,被告確實追了劫匪,劫匪確實因為被告追擊而慌不擇路。我也承認,被告追了幾十米,鍥而不捨……」
曹云:「很多人說,是歹毒的人才會為了一包煙把一個年輕人給害死?一包三十塊的煙代表什麼?算什麼?大家認識中都不算。但他算,被告算。一包煙就是他們家庭一天的伙食費。再看一包煙對兩個劫匪代表了什麼?什麼都不是,只是快樂,綁架法律欺凌弱者的快樂。」
曹云:「所以我恭喜被告和兒子團圓,最少在監獄裡,他的溫飽沒有問題。最少不會有人搶他的食物。」
曹云:「這只是一個小案,我知道陪審團很忙,還有下一庭。本案事實清楚,我方全認,不存在疑義。節約大家時間,我已經說完結案陳詞。謝謝。」
靜靜數秒後,聽審席出現了掌聲,然後是一片掌聲,起鬨者喊:「說的好。」
法警立刻維持秩序,法官控制現場,讓現場安靜:「檢控官,做結案陳詞吧?」
檢控官剛才被曹雲罵哭了,好在有時間調整,開始拿了稿子念:「……被告為蠅頭小利,在預見對方可能存在危險情況下,仍舊大聲吶喊,追擊不舍,還朝被告投擲石塊,是導致車禍的最主要原因,鑑於……」
曹雲插口:「你還真不要臉了。」
法官一舉錘子指曹云:「警告。」錘子險些扔過去,這句話太傷人了。
曹雲舉雙手,接受警告。
小姑娘強忍眼淚:「鑑於以上事實,請陪審團判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法官:「休庭十五分鐘,陪審團請給出最後結果。」
給?還給個屁?法官身經百戰,知道陪審團要麼決議不一致,要麼就判無罪。曹雲首先提到一個概念,惡法。這條法律不好,不對,最少在本案不對。曹雲提醒陪審團一個職能,陪審團具備造法功能。
曹雲在本案中始終了極其強烈的對比法進行辯護。這也是檢控官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死者雖然父母有很多房產,但父母對其非常失望,每月只給予基本生活費。傷者雖然父母很幸苦,賺了很多錢,但是父母要為其準備婚房和彩禮,每月也只給予他基本生活費。
這兩個年輕人的穿戴都是父母買的。他們確實是沒錢的人。曹雲更換概念,將他們沒錢偷煙,轉變有錢心理畸形搶劫香菸。檢控官對這些細節並不清楚,加之曹雲發動人身攻擊,讓檢控官難以招架。氣勢完全被曹雲壓制。
……
十五分鐘後,陪審團宣布:「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不成立。」
……
出了法庭,迎接曹雲的是記者,很多記者,曹雲對鏡頭道:「本人曹雲,東唐著名律師,承接百萬委託,低於百萬請不要聯繫我。謝謝。」
記者:「曹律師,請問……」
「問你媽去。」九尾助理開車到達,曹雲拉車門上車:「先不回律師所,去東唐銀行,我約了行長。」
九尾開車:「如果死者是歐陽逸的親戚,那麼?」
曹云:「那對方應該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九尾無語:「我已經不知道如何評價。」什麼是法律?你曹雲就是法律。
曹云:「那就不要評價。只是一個工作而已。」
九尾:「有什麼可能能讓你滾出東唐呢?我現在認同越三尺所說,你是個BUG,BUG應該被消滅。」
曹雲哈哈大笑:「但BUG的存在符合法律精神。九尾,是法律需要我這類律師,不是我這類律師創造法律。」
九尾不置可否。
……
曹雲已經聯繫過行長,行長親自在銀行門口等待。一樓是營業廳,人不少。二樓是貴賓廳,人很少,一對一的服務。
行長請兩人在半開放辦公室位置就坐,自己也坐下,從自己抽屜中拿出一份資料:「曹律師,資料我已經填寫好,只要你這裡簽個名就可以。」
曹雲終於忍不住:「行長,到底是什麼?辦什麼卡?」
行長有些驚訝,而後恍然,微笑道:「稍等。」
行長走進自己辦公室,打開保險柜,從裡面拿出一個非常漂亮的金屬盒子。將盒子放在曹雲面前。曹雲打開,裡面是一張卡,黑卡,曹雲拿起黑卡眼睛閃爍星星:「這就是傳說中的百夫長黑卡?」
臥槽!這卡厲害了。這卡不能申請辦理,只能邀請辦理。持卡人享受各種特權服務。什麼簽證?根本不算事。據說某持卡人女兒生病時想見明星,聯繫一下,明星就上門探望生病的女兒。一卡在手能讓飛機掉頭,火車讓道,各種民間傳聞都有。
無論傳聞真假,這張卡是一種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曹雲自認為自己的身家和地位是拿不到這張卡的。很顯然馬原做了擔保,或者是幫了很大的忙。
行長似乎看出曹雲所想,解釋道:「馬總邀請信中寫明,邀請曹律師成為頂級貴賓的原因是,曹律師是東唐最好的律師,沒有之一。單憑這一點,曹律師完全有資格持有這張黑卡。」
曹雲不動聲色,簽字,溫和的和行長握手道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