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頁
曹雲聽完,輕輕擁抱高山杏許久沒放開,高山杏:「幹嘛?」
「吃豆腐。」
高山杏一把推開曹云:「我把食物加熱,準備一會吃飯……他們怎麼處理?」
曹雲道:「他們自己會處理。」
苦惱有用嗎?你們人設是有理想的人,你們不接,將來怎麼看待自己?怎麼看待被自己褻瀆的理想?接你們肯定是要接。
接了之後呢?肯定要辦事。辦事肯定會被誤會,而且會很艱難。即使再艱難,你們是有理想的人,因艱難而放棄,將來怎麼看待自己呢?
所以,當曹雲把案子扔給陸一航和司馬落,他已經看見了半個結果。只不過曹雲也不清楚三審到底誰會贏,誰會輸。但無論輸贏,兩人如果能經受住這次洗禮,將來前途不可限量。所以以後能不接刑案就不接了。
曹雲不擔心陸一航成為檢察官,不擔心司馬落學到什麼用來反制自己。不接刑案就可以了嘛。讓刑案之王歐陽逸頭大去吧。再說,將來有機會和他們過招……估計會很累。
這時雲隱開著車來了,不僅他來,還帶來一位五十歲的中年男子。
周五,接待員已經下班,看雲隱情況十有八九帶客戶上門,高山杏上前接待。雲隱道:「別整虛的,找曹雲很急。」
……
雲隱帶來了個奇案。(高岩法律)
男子叫龜田,三十年前他賣了自己繼承的工廠和公司,貸款買進地產。現在在東唐二區商業街黃金地段擁有四個店面,面積總和超過一千五百平米,平均租金為每月每平方一千元。那就是說,當這四個店鋪,每月就能給龜田提供一百五十萬的收入。另外他還有七套五區內的商品房和兩套准富人區的別墅。每個月什麼都不干,就有幾百萬的收入。
重點:這些店面都屬於龜田個人財產,龜田在三十五歲環球旅行時,遇見了現在的妻子幸子,兩人有一個孩子,今年十五歲。
事發上個月,龜田的一位戰友五十歲生日,龜田和幾位戰友一起去農村為戰友祝賀。期間說起當年的事,大家豪情萬丈,紛紛喝開了。結果導致龜田抽搐和昏迷。
按照時間線來說,1號祝壽,喝酒到2號凌晨一點。2號凌晨兩點龜田非常不舒服,戰友的兒子開車送龜田去鎮醫院,並且聯繫了龜田的妻子幸子。
幸子在2號上午十點到達鎮醫院,這時候鎮醫院醫生宣布龜田搶救無效死亡。
幸子在2號晚上返回東唐,3號早上九點,和一位名叫龜山的男子登記成婚。
沒錯,龜田活過來了,由於缺乏儀器和急救醫生不專業,並沒有發現當時的龜田還沒有死亡。在3號上午十一點,前往太平間的一名醫生聽見動靜後發現龜田還活著。
龜田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是也只少見,有很多真實類似案例。假死主要集中在酗酒、觸電、頭部撞擊和交通事故上,主要原因是急救醫生疏忽大意,或者是和醫療器械陳舊有關。
區別在於,其他人沒什麼情況,龜田這邊有婚姻變化的情況。
按照婚姻法規定,在醫生宣布某人死亡後,某人和配偶的關係自然解除。比如12點某人去世,12點零一秒某人配偶和別人登記結婚,也是可以的。
醫生宣布龜田死亡,幸子和龜山結婚,那麼他們的婚姻是有效的嗎?
法規有明確說明,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幸子和龜田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
接下來是兩個爭議點,第一個爭議點,龜田死亡,幸子和兒子繼承龜田的全部遺產。龜田現在又活來了,幸子還有可能繼承龜田的遺產嗎?
這個爭議點雖然沒有在法律中寫明,不過曹雲很肯定回答:「如果上庭,龜田先生你必贏,你甚至不用請律師。幸子拿不走你的遺產……財產。」
接下去是第二個爭議點,一年前龜田在外面和女人談心,幸子得知後大鬧一場。最終雙方和解,龜田寫了一份保證書。
保證書其中有一條內容,女方無過錯情況下,男方主動要求離婚或者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對方必須同意,離婚後龜田必須將兩個黃金店鋪交給女方作為補償。
龜田解釋了這條,幸子沒有不動產,只有戶頭一些現金,加上自己外面亂來,讓幸子沒有安全感。幸子擔心自己哪天突然提出離婚。同時幸子說自己不肯定能接受龜田的行為,不保證不提出離婚。所以加上這一條。龜田本來不太同意這一條,但二十年夫妻,加上龜田心中有愧,同時談心的事也讓自己在孩子面前抬不起頭來。於是龜田同意了這一條。
現在龜田不幹了,幸子能這麼快和龜山結婚,很明顯兩人之前肯定有關係。龜田通過私家偵探調查,未發現兩人實質談心的證據。但是私家偵探告訴龜田,從三年前開始,幸子就每個月會給自己健身私人教練龜山三萬到五萬不等的現金。另外一年前龜田和女人談心被幸子抓個正著,很可能是幸子和龜山合謀所為。
幸子今年四十二歲,龜山今年三十五歲。
龜田今天來就是想知道通過法律途徑,自己能不能不履行保證書上的內容,也就是不給幸子店面?
曹雲看保證書的副本,許久後道:「龜田先生,這怎麼說呢?要說給也得給,要說不給,也能不給。如果按照文書來說,你沒有主動要求離婚,幸子沒有主動要求離婚,你們是因為自然關係終止婚姻關係,那麼你是不用給幸子店面的。但是法官不會這樣摳字眼,一般來說,如果法官在知道是你犯錯後寫下這份保證書,不會計較用詞上的問題,會將兩個店鋪判給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