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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逸翻找資料:「那個時間段一共有兩輛巡邏車。一輛從一路慢慢開向五路,一輛從五路開向一路。找到了……81牌照的巡邏車九點半回派出所換班。路上只有83牌照的巡邏車。看來他們是利用了警方這四十分鐘的空缺。」一輛車就很好盯梢和控制了。
曹雲問:「你這份資料是怎麼弄到的?」
歐陽逸回答:「接案之後,我找派出所拿的,所長是我老朋友。」
「好,我們回頭再聊。」
「我去機場接你。」時間太緊了,只有一周的時間,曹雲離開兩天,歐陽逸這邊就遇見很多事情。
第四百九十二章 庭戰(上)
曹雲上歐陽逸的車,笑道:「我應該配個助理,讓歐陽你當我的司機,特別惶恐。」
歐陽逸開動車輛,沒有開玩笑的意思:「南郊派出所所長是我私交很好的朋友。」
曹云:「給你案發當天值勤表的朋友?」
歐陽逸點點頭:「壞消息,諸葛明也找他拿了值勤表。」
歐陽逸掛斷曹雲電話後,所長就打來電話。也不說別的,就是扯淡天氣,身體,夫妻感情。歐陽逸聽出一些意思,問:「諸葛明找你?」
所長:「這我不能說的。」
歐陽逸:「他拿了值勤表?」
所長:「這也是不能說的。」
檢方找派出所拿值勤表和律師找派出所拿值勤表是不一樣的,諸葛明直接去派出所要求值勤表就可以了。律師要拿需要申請,申請有可能被駁回,律師就要向法院申請,通過法院的手令才能找派出所要到值勤表。
曹雲一聽,心一痛:「臥槽,麻煩。」
歐陽逸:「我們快被諸葛明白斬。」白斬是業內的一個不成文的名詞,意思是被對方完全壓制,沒有任何的反抗機會與能力。白斬是律師工作中最不願意接受的名詞。諸如曹雲這些律師,怎麼也得垂死掙扎一下,擺脫被白斬的命運。
但是就目前來說,形勢不容樂觀。
曹云:「我們唯一籌碼只有越三尺不認罪。」
歐陽逸:「去泰國有收穫嗎?」
曹雲苦笑:「去泰國第一個收穫:誣陷越三尺的案子是大聯盟和烈焰聯手辦的。第二個收穫:布置案件現場是CA展業人才。第三個收穫:越三尺拿了人家的東西,是人家無條件必須拿回去的東西。也有一個好消息:不會對我們進行規則外的妨礙。」
歐陽逸淚奔:「你還不如不去,最少我內心還有點希望。」
曹雲嘆氣:「這個該死的現場。」
歐陽逸:「心中還是要有希望的。我反倒覺得是好事,現在大家注意的人是你,而不是我。這樣,你搞點事情引開注意力,這是你強項。我要拜訪一位老朋友,請教一個技術問題。」
曹云:「看來你有點想法?」
歐陽逸:「一直都有,但是我不能肯定我是對的。」
曹云:「行,搞事的任務就交給我了。」現場是歐陽逸的強項。
……
被告殺人案第二庭開審。
控方繼續質疑被告證詞,諸葛明以疑罪的說法,對葉瀾是否邀約被告到別墅做了存疑的決定。
歐陽逸:「控方用詞不當,通過第一次庭審,確定我當事人是被葉瀾邀約到7號別墅。」
諸葛明不置可否:「請問辯方,你們同意不同意以下我的觀點:葉瀾只是邀約了被告到7號別墅,並沒有參與後續的事務。」
諸葛明見兩人不吭聲道:「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假設,葉瀾是被告的線人,被告串通葉瀾布置了蔣寒月殺人案。葉瀾和前男友一唱一合,被打掉了證詞。似乎在主觀上說明了被告是被誣陷的。」
諸葛明:「由於第一庭庭審出現的狀況,葉瀾的口供已經不再具備法律效力。我作為一名檢控官,我沒有辦法去理解案件背後有什麼故事,我更願意知道案件在發生過程中有什麼故事。無論是辯方提出的:被告被誣陷說,或者是我方提出葉瀾和被告勾結說。都繞不開事實證據。既然葉瀾證詞無法取信法庭,我們暫時跳過被告證詞中的葉瀾邀約,繼續看被告的證詞。」
諸葛明:「按照被告證詞,被告是在7號別墅暈倒,出現在29號別墅,中間大約是八分鐘左右的車程。被告稱自己車輛停在5號別墅路邊,實際上車輛出現在29號別墅路邊。為了說明,我申請我方第三位證人,也就是南郊派出所巡警劉巡出庭作證。」
法官道:「申請批准,請證人出庭。」
劉巡到了證人席,諸葛明問:「證人,你們晚上對別墅群巡邏是怎麼安排的,我指的是別墅一路到五路,順便問一下,一路到五路有什麼特殊性?」
劉巡迴答:「南郊別墅群規模很大,但是入住率和出售率一直很低。一路到五路別墅群他們距離生活必需品場所較遠,住戶稀少。因為住戶稀少出現了一些治安問題。所以在市政廳協調之下,一路到五路的別墅可以換置六路後的別墅。目前一路到五路只有五路東南方向有五戶人家居住,其他別墅無人入住。」
劉巡:「為了避免空置別墅成為賣X、賭X等窩點,南郊派出所對一路和五路加強巡邏。傍晚六點到第二天清晨六點,有兩輛巡邏車持續對區域進行巡邏。」
諸葛明問:「巡邏期間如果發現路邊有車停靠,或者是有人行走,你們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