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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要求暫時休庭。」

    法官道:「休庭十五分鐘。」

    ……

    高山杏問:「你怎麼會想到這個細節?」

    曹雲道:「我曾經就讀過警察大學,突發情況處理課程中提到過類似情況。有經驗的警察在突發情況時候只注意重點,不會去注意所有的細節,否則只能到裹屍袋裡去了。案發當時,兩人發生了搏鬥,大約持續十多秒時間,赤松很強壯,柴田單獨控制了他,還要拿對講機請求增援。這時候他已經一心兩用,更何況進行讀秒說細節。我很肯定他事後自己腦補了一部分案發的過程,人的思維就是這麼有意思,自己的大腦會欺騙自己。不過,他如果是一名專業的警察,是有可能做到的。我想,為什麼一名專業的警察會放棄自己的職業呢?經過我的努力,我發現了問題的所在。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柴田腦補了最少50%的事發過程。」

    高山杏道:「但是你不太肯定柴田看見赤鬆手持剪刀是腦補,還是真實的。」

    曹雲低聲道:「我偏向真實,按照案發現場來看,赤松和柴田在第一個房間搏鬥,控制了赤松,之後他始終沒有進入過第二個房間,是沒有機會一直看見剪刀的。」

    高山杏驚問:「你意思是赤松真的是兇手?」  

    曹雲回答:「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偏向赤松無罪。因為赤松解釋合情合理,也符合各種細節。」

    「休庭時間到。」

    ……

    檢察官先開火:「曹律師,根據東唐法律,心理診所的所有資料都是保密的,除非有法庭的調令或者是警方的搜查令,否則曹律師你就涉嫌非法取證。」

    曹雲道:「也就是說柴田先生承認自己妻子不忠,加之工作環境,導致了輕度抑鬱症,對嗎?」

    檢察官道:「非法所得的證據不能成為證據。」

    曹雲提高聲音,看證人席柴田問:「是,還是不是?」

    柴田沉默良久,點頭:「是,有段時間工作壓力很大,我們每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並且連續一個月沒有休假。每天下班回家,我就是洗澡睡覺,幾乎沒有發現妻子的變化。對此她很憤怒,爭吵中甚至說出了一些話,大概意思是昨晚有男人就睡在我現在躺的位置上,我竟然還是沒有任何發現。」

    「我愛我妻子,我妻子也是,最終在醫生和妻子的建議下,我決定辭職。」

    檢察官道:「辯護律師,請說明你獲得信息的途徑。」  

    「是垃圾。」曹雲道:「垃圾一旦裝袋放到指定地點,就不屬於個人私有。這家心理診所對病人的隱私並不是非常看重,他們只是將每次病人來訪的記錄用碎紙機粉碎。只要有耐心,可以輕鬆還原出碎紙機上的內容。我只拿到最近一次,也就是兩天前柴田先生接受心理治療的病歷。我很抱歉,但是為了真相和公正,我必須這麼做……法官大人,這已經說明柴田先生在當時並不具備作為證人的能力,其所說的一切,只能用於參考,而不能作為證據。」

    檢察官道:「法官大人,恰恰相反,證人柴田先生保持了積極的態度,堅持服藥。我剛才連線了專家,專家說明,輕度抑鬱症在藥物控制下和常人並沒有區別,加上柴田先生十年的一線從警經驗,我認為柴田先生的證詞是有效的證據。」

    曹雲走回自己辯護席,伸手拿資料袋,高山杏反常的一手壓住,連連搖頭。曹雲保持微笑,咬牙用力將資料袋抽了出來。

    曹雲拿出了一些照片,還有小塑膠袋裝的藥物:「作為司法人員你們應該很清楚,不忠是有癮的,是一種刺激和獵奇的心態,難以抑制,一發不可收拾。柴田你在案發前十天就開始斷藥。而且你一直在撒謊,你的家庭並不是如你所說的,妻子和孩子支持你,幫助你。恰恰相反,因為你一直以來幾乎不關心家裡的事,工作之餘更喜歡和同事們一起喝酒聊天,泡在警察會所中。你辭職只是你知道了什麼是重要的,但是為時已晚。你拒絕了妻子離婚的協議,你妻子報復般的不忠,這讓你身心煎熬。而你將一切怪罪於藥物,認為是藥物讓你無法積極起來,奪回妻子的心。於是在案發前十天,你就停止服用藥物。這些藥物是昨天你的家庭垃圾,藥物被包裹在面巾紙中。」  

    檢察官正準備開口,曹雲道:「請不要再問,我有證據,我不想柴田先生太難堪。柴田先生你最好說實話,你是不是在案發前十天就開始停藥。我收集了你家庭的全部垃圾,請不要讓我出示我不想拿出來的證據。」

    柴田咬著嘴唇很久後,點頭:「是的。」然後雙手抱頭蹲下。

    曹雲看法官:「就是這樣,謝謝,我沒有問題了。」

    第二十五章 庭後

    第三次庭審。

    赤松:「我確實是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去找小野……」

    曹雲補充:「也就是本案的死者?」

    赤松點頭:「對,我跟蹤了小野的妻子還有兩個孩子,拍攝了他們照片……我知道自己很憤怒,但是我也知道自己不敢殺人,我還有孩子。但是我要讓小野全家生活的陰霾之中,我就是要告訴小野,讓他好好看住自己的家人,不要給我任何報復的機會。」

    曹雲道:「大家看這些被告拍攝的照片,很明顯,以被告的體力如果要襲擊小野的妻子和孩子,有很多機會。小野妻子下夜班,被告特意對鏡頭做了一個斬殺的手勢,從環境看,這條路沒有人,小野在側面小巷中,要襲擊小野妻子非常簡單。案發前,被告已經發送了照片到小野的郵箱,但是一直沒有任何回應,小野和其妻子孩子正常上下班,放學,這讓被告非常不高興。於是他打算當面恐嚇小野,被告無法接受自己家庭支離破碎,而小野的家庭幸福融洽這一事實。我能理解,當然法律肯定不理解。這邊有個誤會,小野沒有看郵件的習慣,所以並不知道自己全家被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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