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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笑天沒有反駁,辯護席上的徐娜突然拿麥,怒而質問:「曹律師,你不幫我父親辯護就算了,為什麼還要害他?」
曹雲嘆口氣:「我沒有打算害誰,我只是希望庭審能公正一些。如果你認為我害你父親,那我就不聽了,不好意思。」
曹雲剛站起來,二號法官道:「曹律師你現在離席,接下去任何有利被告的證據都會被人懷疑造假。不如留下來作為監督,監督本次庭審。」
上官文在徐娜耳邊說了兩句,徐娜很不情願道:「對不起曹律師,是我太激動說錯了話,請你留下來。」
曹雲做個可有可無的手勢落座。
厲害啊,這2號法官什麼來頭?能立刻看穿自己的想法,並且想到了後果。
曹雲質疑了證物,很有道理,結果卻被被告女兒趕出法庭。這樣一來,庭審的公正性就大大降低。2號法官不退反進,留住曹雲,並且給予監督權,這是非常加分的行為。
大家安靜之後,郭笑天道:「證人的證詞仍舊存疑,警方照片多少起到了誤導的作用。證人剛才也說明,自己和女友看被告臉部時,沒有下結論。警方P了雨衣才讓證人下結論。證人的證詞可信度是存疑的,我強烈建議陪審團和法官將證人證詞列為參考證據,不作為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證據。」
聽審席一名年輕的律師舉手,因為曹雲,庭審模式都變了。年輕律師拿麥克風道:「我本人認同郭律師的說法,證人有一定可能是被誤導了。」
3名法官互相交頭接耳幾句,一號法官道:「同意郭律師看法的聽審席人員請舉手。」臥槽了個去,他們心中罵娘。什麼叫聽審你們懂不懂?不過既然給曹雲後門,不給別人後門說不過去。曹雲不一樣,曹雲實際上是幫助司馬落反駁了郭笑天。
這並不證明司馬落沒水平,因為這份證據是臨時提出來的。
聽審七人,有六人舉手。一號法官道:「請除曹律師外的其他律師移駕陪審席,既然你們喜歡,那就當陪審好了。」
六人互相看看,警衛已經拔槍對準一名律師,律師立刻醒悟自己是在烈焰法庭,而不是真正法庭上,於是立刻移動到陪審席,其他人紛紛離席到陪審席。陪審員達到了十七人。
2號法官道:「曹律師提出了見解,見解影響了最終的判決。如果你們哪位能提出類似的見解,我們很歡迎。如果只會譁眾取寵騙鏡頭,也別怪我們不客氣。你同意?你能代表誰同意?如果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同意,那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繼續開庭。」
郭笑天和上官文商量了幾句,上官文站起來:「請本案的第二位目擊人證,王家魚湯街對面便利店的老闆出庭。」
證人出庭期間,上官文說明了情況:「老闆一直在追連續劇,連續劇是十一點結束,十一點正電視台會重播晚間新聞。老闆自稱習慣電視劇正片結束,一邊聽結尾曲,一邊關門。就在關門時候看見了被告從王家魚湯出來,並且和被告打了招呼。這是現場街道,很窄的街道,兩邊都有人行道肩,兩店實際距離十二米,有路燈,視線不算很差。警方和檢方認同了便利店老闆的證詞。」
第二百二十章 烈焰徐父
便利店老闆坐在證人席上,上官文請老闆再次說明證詞。後,上官文詢問老闆怎麼來的,老闆回答自己是被打暈拉來了。上官文問,沒有人威脅他或者審問他嗎?老闆回答沒有,只告訴他,一切說實話。
2號法官問:「曹律師,就你的專業來判斷,證人是否有被逼迫的跡象?」
臥槽,老子就是多了一句話而已。沒錯,多話就是錯。曹雲拿起麥克風:「我相信烈焰法庭不會逼迫證人。」
2號法官:「謝謝,這裡再解釋一下。烈焰法庭是大聯盟商戶,如果存在惡意製造偽證,篡改庭審的情況,有可能會被大聯盟制裁。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不愁錢財的無聊人士。事實確實如此,我們追求的是真相,也許我們會選擇案件,但是我們不會為了攻擊司法而故意歪曲事實。」
司馬落補充:「意思是,烈焰法庭承認司法法庭裁決的案件絕大部分沒有問題。」
2號法官道:「絕大部分這個詞很模糊,我認為用一定比例比較合適。烈焰法庭並沒有對抗司法法庭的意思,我們希望成為司法法庭的補充法庭。我們審核了這兩年的死刑重案,發現徐父案存疑,所以才會選擇徐父案。其他案件我們未發現問題,但是不代表沒有問題。」
司馬落道:「你在混淆概念。」
2號法官道:「確實有這樣的可能,我這麼說可以嗎?未發現這兩年其他死刑判決有問題。」
司馬落:「謝謝。」
2號法官:「庭審繼續。」
……
上官文問:「證人,你說你當時看見被告從王家魚湯出來,出來的意思是什麼?是你看見被告走出王家魚湯的店門,還是其他?」
老闆證人回答:「魚湯店,路肩,街道,路肩,我的店鋪。我看見被告是在路肩邊,距離很近。」
上官文:「你沒有看見被告從王家魚湯走出來。」
證人:「沒有。」
司馬落:「反對,沒有意義。」
「反對有效,辯護律師不要浪費時間。」
上官文道:「不是浪費時間,我這裡要問證人一個重要問題。證人,你看見被告的時候,王家魚湯的捲簾門是關閉的,還是開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