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頁
桑尼驚嘆:「你這解釋比他還無恥,不過也能說得通。我喜歡。」
你喜歡毛線用,沒當你存在。
曹雲問:「檢方的意思是:被告進入黑暗的大臥室,然後摸索著找到水果刀,拿水果刀等待在洗手間外,等李墨開門瞬間,閃身一刀刺入李墨的心臟。」
「是的。」
曹雲問:「確定嗎?你確定嗎?」
令狐恬兒被反問的有些心慌。
九尾站出來回答:「確定。」
曹雲一笑,拿起面前一份資料走出辯護席,面對陪審團道:「很有意思,李墨屍檢結果表示他在死之前三到五分鐘剛剛吃了青蘋果,桌子上還有削好的皮。」
九尾道:「辯護律師,你想說什麼?你應該看見物證組在兇器中發現青蘋果的成份。三到五分鐘符合一名成年男子淋浴的時間,恰巧說明了李墨吃完蘋果後就去淋浴,出洗手間時候被被告所殺。」
曹雲道:「別著急,這份資料我也有。資料上顯示,在刀刃處發現青蘋果成份,但是沒有在刀柄上發現青蘋果成份。」
「怎麼?」
曹雲舉起手中資料:「兇器只有被告的指紋。」
聽審席有一半人譁然,另外一半還不明白。
曹雲解釋道:「如果被告是兇手,那麼被告拿起刀的時候必須先清理了刀柄上的指紋,而後去殺人。才符合現場刀柄上只有被告的指紋,沒有死者李墨的指紋。再者,有可能是削蘋果時候李墨用紙巾擦拭了刀柄……但是剛才我和控方都說了,刀刃上有青蘋果汁,刀柄上沒有青蘋果汁,為什麼死者清理刀柄,而不清理刀刃呢?」
曹雲等待了一會,等待大家議論聲音變小,對陪審團道:「綜上所述,被告根本沒有殺人。兇手殺人之後,用李墨手機給被告發了信息,清理刀柄上的血跡後從後門離開。一石二鳥,殺李墨,栽贓被告,根據這條線索應該很好抓人。兇手很清楚李墨和被告的恩怨,並且熟悉李墨家的環境。這不關我的事,也和陪審團各位無關。請各位陪審員仔細思考本案存在的矛盾點。」
曹雲回到座位上坐好,桑尼伸頭問:「下一步呢?」
曹云:「沒問題就讓雙方結案陳詞。」
九尾:「我有問題,既然辯方認為被告不是兇手,為什麼認罪呢?」
曹云:「我只是用現場,用物證,用法醫,物證組的報告證明被告沒有殺人。至於被告為什麼認罪,真正兇手是誰,我不知道。」
法官桑尼道:「如果雙方沒有問題,休庭十分鐘,結案陳詞。」
……
十分鐘後開始結案陳詞,九尾的結案陳詞很無力,仍舊是圍繞認罪書來做文章。並沒有正面回應曹雲在庭審中提出的種種疑問。曹雲重申了自己提出的幾個疑點,證明被告不可能是兇手。
桑尼敲錘子:「本法官裁定……」
「餵。」曹雲忙道:「陪審團在,你算個鳥啊。」
桑尼:「啊?」他就打過一次官司,還是民事官司,哪有陪審團。
管家屁顛屁顛快步走到桑尼身邊:「接下去是陪審團裁定時間,請所有陪審團成員到隔壁小會議室商議裁定。考慮到大名城中隱藏有壞人,還有投資壞人的反向風投者,故而大名城陪審團不需要全票通過,超過六成的票數就可以奏效。現在陪審團一共十一人,被告一票作廢,六票贊成有罪或者無罪,即為最終裁決。裁決結束後,將公布被告是否壞人中的一員。」
這時候越傳開口:「對不起打擾一下。」
越傳走到中間,拿起被告麥克風,看大家道:「不妨告訴大家,本案是真實案例,被告是真實案例的罪犯。在一審時被告被裁定有罪。我是負責本案調查的探員,罪犯是在我面前寫下的認罪書,我沒有刑訊逼供。罪犯也沒有在法庭上,預審庭上,甚至對律師提出和逼供有關的詞語。我很肯定在大名城真人秀中被告不是壞人,他是被誣陷的。投資者目的是引導輿論和民眾相信現實的被告是無罪的。以此來打擊司法公正。」
曹雲問:「越局長怎麼解釋剛才庭審的問題?」
越傳看曹云:「我無法解釋。第一個原因,本案已經過去二十年。第二個原因,我當時是名唐搜查課的課長兼探員,案件由我負責,但是做事的是我的下屬,對細節我不清楚。第三個原因,二十年前的科技沒有現在這麼發達,有很多資料是筆記資料,沒有歸檔。第四個原因,說明下指紋,指紋有可能因為擦摩而被破壞的。兇手握刀時候,手指和手掌擦摩刀柄,有可能造成指紋丟失。畢竟是二十年前,計算機還不發達,無法提取重疊指紋,但這不能就認為指紋不存在。以上就是我要說的。」
說的挺有道理。
曹雲道:「各位,我們玩真人秀,別管案子真假。越局長也認為真人秀中被告是無罪的,你們知道怎麼選了?錢才是正道嘛,為什麼和錢過不去?」說話間,對陪審團的寒子挑了下眉,右手手指輕朝下一划。
曹雲內心認為越傳行為很奇怪,更像是在保護誰。他這時候站出來,對他自己百害而無一利。
管家道:「請陪審團們移駕隔壁會議室。」
……
隔壁會議室大家輪流各抒己見,到了曹雲親信寒子發言。
寒子站立環視所有人:「錢重要還是良知重要?這是烈焰安排的真人秀,大家都很清楚烈焰幹過什麼。我今天要說明一點,雖然我是曹雲的好朋友,但是一直不恥他拜金的行為與心態。特別是曹雲最後說的那句話之無恥,難以表述。我認為越局長說的很有道理,最少我們不應該為了錢而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