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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糾正道:「曉月厭惡東黑的生活,在嫁入謝家之後,和母親和東黑沒有任何往來。」
司馬落道:「但是曉月傳承了自己父兄的膽魄,買兇十有八九和東黑有關係吧。」
曹雲道:「反對檢控官誣陷我委託人的妻子。」
司馬落:「你不承認?」
曹云:「承認什麼?」
司馬落:「承認善後案的主謀是曉月。」
曹雲道:「鏡頭,你可要想清楚。」
鏡頭心中一咯噔!靠、靠、靠……
如果證明曉月是善後案主謀,謝羽和曉月沒有血緣關係,殺謝羽是無理由的行為。鏡頭就必須買單。
令狐蘭道:「檢方有證據嗎?」
怎麼可能有證據!鏡頭都沒想到幕後人是曉月。
一號法官道:「夫妻一體,任何一人罪名成立,可以連坐。」
司馬落反對:「這不是法庭的精神,甚至不是公平的精神。法庭是裁判所,是裁定結果的中介設施。不能因為無法查明,無法裁定,無法斷定就濫殺。法庭不是流氓,你也許有罪,你也許有罪,那都有罪。好,你們烈焰法庭可以夫妻連坐,但是真相呢?審案到最後,烈焰法庭裁定不了元兇,就要把有元兇嫌疑的人全部殺掉?」
二號法官開口:「裁定元兇是我們的職責,但就目前各方的利益,還有掌握的證據來看,我建議接受曹律師的說法,跳過善後案。」
司馬落不願意連坐,他是司法人員。但是放過本案,他也不願意。仔細思考,不得不承認二號法官說的很有道理。
鏡頭很可能反水,就算不反水,也不會再提供幫助。沒有人會把自己朝火坑裡逼。且不說鏡頭沒想到幕後主謀是曉月,就算想到是曉月,他現在也不敢說。死者謝羽和曉月沒有血緣關係。
另外是證據,目前只有排除證據。排除掉謝陸之後,只剩下曉月。司馬落接受偵查的排除手段,不接受法庭上的排除結果。比如說有四個人有機會殺死A,排除了其中三人,雖然沒有第四個人殺人的證據,但也把第四個人定為兇手。邏輯上是通的,但是法理上是不通的。
司馬落許久道:「同意跳過善後案。」
鏡頭嘆氣:「我現在里外不是人。」自己的老闆金俊肯定不願意跳過,作為一位雇員怎麼一點犧牲精神都沒有。鏡頭的理解是,自己只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努力證明幕後元兇是曉月,那自己就完蛋了。第二個選擇,不做努力,甚至幫助曹雲他們,結果最多也就是完蛋。第二個選擇還有兩個可能,一,金俊能體諒鏡頭的處境,放過鏡頭。二,范十一案就可以弄死謝陸。
鏡頭對第一個可能完全沒有興趣,將自己命運掌握在壞蛋的憐憫心上,是極其不明智的一種行為。所以必須拿下范十一案。
范十一案也是曹雲和令狐蘭主辯的核心。
一號法官宣布:「休庭,明早開審最後一案,范十一案。」
……
目前第一庭泥石流案,未能證明巴松和謝陸與泥石流的發生有關係,只能說明在事後他們進行了不擇手段的補救,或者說自救。這個過程中,他們的行為不受烈焰法庭的制裁。所以第一案的結論,證人金雷才是元兇。
由於烈焰法庭介入,同意保護金雷家人,金雷和金俊達成協議,在庭審後自殺,所以本案在苦主看來,沒有任何收穫。
第二案,工程師雷克遇害案,由於工程師是泥石流案的同案犯,他的死屬於窩裡鬥,烈焰法庭不予受理。
第三案,善後案。最終雙方各退一步,互相妥協。
就目前來看,苦主兩次家人和自己遇襲,通過烈焰法庭開庭,目前沒有任何收穫。如今苦主大勢已去,巴松已經跳出火坑,只剩下最後一案,范十一案。范十一案也是曹雲他們的核心任務。
開庭後,鏡頭先說明了情況。
鏡頭給了范十一一筆錢,要求范十一配合他做一些事。范十一根據鏡頭的要求,攜帶長布袋進入謝羽被殺現場附近,在夜晚前往南橋,偽造了白天殺人,晚上拋棄兇器的假象。加之其帳戶進入六百萬的現金,所有一切都讓范十一成為頭號嫌疑人。
根據鏡頭要求,范十一不能辯駁,必須一直沉默到法庭上才能說出真相。鏡頭猜對了,在謝羽死亡後,謝陸果然開始復仇。謝陸召開謝家晚宴,招募律師和偵探。
鏡頭計劃中,有人會把主意打到了范妻身上。事實證明也沒錯,范妻被綁後,范十一就亂了分寸。鏡頭事先交代,范十一就編造了自己殺害謝羽的證詞,范妻被釋放。范十一當天回到看守所,當夜自盡。其留下遺書紙條稱:為了不讓自己妻子再次被牽連,他必須自殺。
總而言之,綁架范妻的人,逼死了范十一。
根據鏡頭了解,綁架范十一的兇徒是由小雨僱傭的,小雨通過管家的幫助找到了四名願意為錢做壞事的人。
到這一步還是和謝陸沒有直接關係,無論小雨是感恩報答的目的,或者是為了正義的目的,那屬於小雨個人的想法,和謝陸無關。比如你救了一個人,她無以為報,於是搶劫殺人,將搶來的財物送給你,作為報答之禮,這一切都和你沒有關係。
但如果小雨收到謝陸的錢,那就和謝陸有關係了。謝陸傳播出一個信息,小雨是直接接受者,於是小雨和老管家合謀,綁架范妻,拿到范妻的視頻,將視頻賣給謝陸。謝陸將視頻交給警方,警方通過視頻讓范十一承認殺害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