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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蝦寫字樓是雲隱十八歲時候的一個產物。雲隱十八歲時,雲飛揚給了他一張卡,卡內有整整一億元,交給雲隱去投資,要花也可以。但是雲飛揚明說了,結婚之前就這一億,多一分都沒有。
雲隱從小就玩高消費,米蘭買衣服,東京吃壽司,HK喝下午茶。加之喜歡燒錢的賽車,一億元讓雲隱花十年,雲隱難以接受。平均算,一年一千萬,一個月不足百萬。
雲隱第一次開始精打細算,投資金融,賺錢塊,敗的也快,最終決定投資房地產。當年買紅蝦大廈這層樓,雲隱只花了兩千萬。按照普通人來說,那雲隱只剩下八千萬。對於雲隱來說當然不是,雲隱將這層樓抵押給銀行,借貸了一千五百萬。花費五千萬買下一棟有二十年歷史的無電梯七層民宅,再將民宅抵押,買下自己現在居住的別墅。別墅再抵押……反正最後是買了一堆的不動產,欠了銀行一屁股債。
雲飛揚問雲隱,萬一房價下跌,你這一億就連毛都不剩。
雲隱回答,房價下跌,我還有爹!
實際上是這樣嗎?當然不是,雲隱是有商業天賦的,他發現了全球一個經濟市場規律,伴隨經濟的發展,人們朝大城市集中的趨勢就會越激烈。人多,房價自然要漲。小吃店拉麵都可以多賣幾份。
當時房價已經頗高,人們覺得差不多要跌了,東唐市政廳出台了調控政策,結果呢,漲了。第二年又出台了調控政策,很多人覺得『征服』強硬出手,應該要跌了,可TM又漲了。慢慢的人們知道了規律,每次市政府的調控都會導致房價上漲,但這時候的能買得起房的人們已經不多了。
到這裡雲隱是賺的盤滿缽盈,按照正常軌跡,雲隱就應該成立投資公司,慢慢成為金融大鱷。但是雲隱沒有,在可以保證溫飽之後,雲隱成立了一個三人團隊的公司,公司唯一職能就是收租和簽訂新租金合同。每月他們會將租金的70%打到雲隱帳戶上,30%繼續買房。什麼,房價大跌?無所謂,反正不欠銀行的錢了。雲隱告訴自己的小團隊,除非發生自然災害或者戰爭,只要東唐人口不減少超過20%,房價跌到白菜價,租房的人始終要租房。
雲隱這人沒有野心,也沒有興趣賺太多的錢,他更希望提升自己的有限的生命質量。為了賺錢浪費時間的行為在他看來就是降低生命質量。這話聽起來有道理,但首先你要有錢才有道理。諸如你有一百億,乾死幹活二十年賺到一千億,有什麼區別嗎?一千億成不了首富,大家只知道冠軍是誰,不會記住亞軍是誰。一百億花不完,一千億也花不完。一百億去賺一千億,花費二十年時間,說不定還破產了呢?
於是乎,半個小時後,雙方就把合約簽了,不過目前租借寫字樓的公司還有四個月才到期,所以暫時還無法搬遷。
「那誰……」曹雲指雲隱:「晚上我請你吃燒烤。」
「謝謝你哦,是去你家附近吃燒烤嗎?」雲隱問。
曹雲佩服道:「厲害。」
「廢話,不就是順便開車送你回家嗎?」雲隱呲之以鼻。
這時候曹雲有點不好意思,道:「雲少,你家大業大,律師所現在正需要借東風炒作一波。而且為了律師所將來的發展,肯定是要朝商業中心移動。作為帶有暴發戶性質的我們律師所需要一個門面……要不這樣,我想要的是這四個月中可能會上門的大魚,四個月後,我們把合同廢了,你還是可以把寫字樓繼續出租。」
「你這麼敲我覺得有點過意不去?」
曹雲回答:「有點。」才怪,這叫欲擒故縱。不是曹雲想坑人,只不過想做有些事需要付出代價。
「晚上吃燒烤,你請客。」雲隱說了一句走人。
曹雲檢查合同簽名,把合同遞給高山杏:「他這人死要面子,就衝著你,也不會為了這點小錢反悔。不過還是把合同收好吧。」
高山杏始終話不多,道:「我有些看不懂你和雲隱的關係。你從來不占我的便宜……不是那便宜,也不會占別人的小便宜。雲隱雖然不吝嗇,但是也是很有原則的。」
曹雲想了一會,回答:「我挺欣賞他的,所以我才會敲他。」
「啊?」
「這叫羈絆,你們女人是不會懂得。比如我在地鐵遇見一位女生,想和她認識,貿然上前很唐突。這時候我不小心摔倒,拉壞了她的耳機線,這時候就產生了財物羈絆。」曹雲道:「我將他當朋友才敲他,錢對他來說是最無所謂的東西。最後我糾正一點,這合同雲隱未必吃虧。」
「哦?」
曹雲道:「因為我了解乙方的性格,如果在律師所盈利糟糕的情況下,乙方會主動的解除合同。在律師所盈利,並且很賺錢的情況下,乙方會顧念到當時甲方的仗義,會認為甲方賺50%是理所當然的事。」
「乙方?」高山杏指自己:「乙方不就是我嗎?」
曹雲點頭:「沒錯。」
高山杏臉一紅,立刻提氣反駁:「我才不是在那樣的人,既然他簽了,這便宜我一定要占滿五年。」
第一百零七章 朋友?(上)
曹雲道:「高小姐,高老闆,你現在開始就要規劃律師所,招募多少名專職律師,招募的水平標準,人員擅長領域標準。另外,還有等級升遷標準等等。最重要的是,普通律師所可以沒有定位,他們什麼案都可以接。高山律師所應該是有能力承接所有案子,但是重點承接部分領域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