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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犯罪系統仲裁就開始從原始階段發展,也就是多數人仲裁。和現代陪審制不同的是,陪審制一個很大作用是制約司法權利,制約政府權利。原始多人仲裁,多人即法官,他們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依照自身利益和喜好,做出最後裁定。
原始仲裁的出現也是有其原因,諸如一條半死的狗,他沒有被仲裁的資格,沒有自身的權利。假設它是一條富人家強壯的狗,它就有被仲裁的資格。之前大聯盟能直接由董事會對違規商家執行懲罰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商家都是半死的狗。伊本則不然,一旦伊本開啟大聯盟仲裁,那麼大聯盟必然需要完善仲裁系統,甚至還會向成熟的法律發展。
如何完成這次仲裁呢?首先需要網絡,二十七名仲裁官在線觀看仲裁。其次需要一個仲裁庭,需要對話,需要詢問,需要把和案子有關的人召集在一起。
誰和案件有關?這需要雙方舉證。
一方是伊本,另外一方是誰?是大聯盟?是沙畢諾夫?還是尓本?這就衍生出法律主體的法理。
在大聯盟、傑森、伊本的商議之下,最終決定了開庭時間和地點。大聯盟和傑森都可以開出名單,名單上的人將列席法庭。
因為伊本的勢力讓大聯盟忌憚三分,有史以來第一場有模有樣的犯罪界法庭在公海一艘遊輪上召開。大聯盟提供衛星信息傳輸資源,並且為此專門設立一個辦公室,負責和二十七位仲裁官聯絡。
……
開庭當天,風平浪靜,一架架直升機運輸人依次在遊輪上降落。下飛機,立刻有保安人員核查身份,發給身份ID,把證件掛在左胸,而後在專人帶領下前往休息廳。
在大家稍作休息之後,下午三點,第一次大聯盟仲裁庭開庭。
今天的仲裁法官是曹烈。曹烈不是向美國自首了嗎?沒錯,確實自首。但是按照程序,美國方面要對情況進行核查,還需要與東唐,高岩等各方司法部門進行溝通。因為曹烈在美國並沒有犯罪。根據李龍和曹烈的條件,曹烈又必須在美國受審。
由於曹烈是美國人,自首,又沒有本土犯罪記錄,所以曹烈很輕易的拿到保釋的資格。被保釋人當然不能隨意離境,但只要不合法離境,理論上就不犯法。如同錢色交易一樣,如果沒給錢就不違法。九品芝麻官裡面的徐錦江說的那句話實則是對的。
法庭有模有樣,曹烈坐北面高處,兩邊是伊本席位和大聯盟席位。證人等都暫時在各自房間等待。有十多個商家親自或者派人登船聽審。
大聯盟的律師是一名五十來歲的女性,她叫露絲,早年是軍美的憲兵,退役後成為地方檢察官。四十二歲辭職開設自己的律師所,如今她的收費為每小時兩百美元。這個兩百美元是法律諮詢費,而不是打官司的費用。
露絲看向左邊側面的被告,站起來,拿掉眼鏡,問:「伊本,請問你是否承認指使伊蘇殺害沙畢諾夫?」
伊本今天穿的很乾淨和樸素,輕湊到麥克風前道:「沒有。」
露絲看向伊蘇:「伊蘇,請問伊本是否指使你殺害沙畢諾夫?」
伊蘇:「沒有。」
露絲:「請問是你殺死了沙畢諾夫嗎?」
伊蘇回答:「是的。」
露絲:「原因是什麼?」
伊蘇:「在會談時,他侮辱了我。」
露絲:「侮辱你什麼?」
伊蘇:「他說,如果有誠意,應該是伊本先生親自見他,而不是我這條狗去見他。」
露絲:「然後你生氣了?」
伊蘇:「是的。」
露絲:「請問,是因為他的言語中對伊本不敬,還是因為他言語中侮辱了你呢?」
傑森:「反對,人的情緒無法完全分辨清楚,一時激動的原因很多,有可能因為死者的面容,現場的環境,甚至可能因為今日經歷的瑣事。對方律師要求伊蘇分辨清楚生氣的原因,是不科學的做法。」
露絲:「我這麼問吧。伊蘇,也就是因為沙畢諾夫這句話,導致伊蘇你發怒,一怒之下殺死了他,對嗎?」
伊蘇:「對。」
露絲:「仲裁官,我要求沙畢諾夫的保鏢長出庭。」
……
保鏢長回答:「不,沙畢諾夫在見伊蘇之前,特意召集我們,強調一定要對伊蘇有禮貌。必須作低姿態,儘可能的恭謙。即使被伊蘇或者其下屬毆打也不要還手。他還說,伊蘇這人脾氣火爆,這次又是來找事,千萬不要給他抓到把柄。」
露絲問:「然後呢?」
保鏢長:「我們接引了伊蘇一行一共四人前往沙畢諾夫的居所。雙方見面後,伊蘇態度不錯,要求私下會談。沙畢諾夫同意,我試探說交出武器,伊蘇很爽快的把武器交給了我。他們進入小會議室,我們在外駐守。」
大約二十分鐘後,伊蘇一個人右手占滿了鮮血走出會議室,保鏢們準備攔截,伊蘇的三名隨從立刻掏槍,控制了四名保鏢。伊蘇抽出西裝左胸的手帕,在保鏢長面前擦血手,邊擦邊說:把我的武器還給我。
保鏢長只能將武器還給伊蘇,伊蘇蔑視的看了四名保鏢一眼,將血手帕扔在保鏢長的臉上,上車,和自己三名隨從揚長而去。
第五百八十二章 黑庭(三)
露絲問:「你們也有武裝,為什麼不還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