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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尼想了一會,拉袖子:「老子是氓流,誰給錢我判誰贏。」真人秀收錢不違法。
曹雲驚呆數秒,好像這是處理案件最正確的方式。把爭議留給大眾,讓大眾去評判。不過按照目前網絡的風氣,這麼做有挑起民眾矛盾之嫌。
第四百一十五章 消滅壞人
曹云:「九尾,你的看法呢?」
九尾回答:「節目組給陪審團24小時,實際上陪審團工作超過24小時。按照酬勞,每位陪審員可以獲得一萬美刀。如果沒有一致結果,他們拿不到這筆錢。一萬美刀不是一個小數目,我認為最終肯定會為了錢而妥協。」
曹雲道:「犯叄案把陪審團給扒乾淨了,假設還是嘉賓當陪審團,沒有這麼多事,影響也不會這麼大。我們似乎幫助了烈焰質問了司法。」
九尾道:「我認為東唐法律體系是非常好的。和美國不同,美國是所有案件都有陪審團,繁且煩。東唐在重大案件使用陪審團,陪審團的素質要高過美國人陪審團。更有使命感和責任感。在諸多大案陪審中,陪審員們是非常認真的專心的。不過,犯叄案有個強烈的主觀原因,這很容易引導陪審員主觀情緒。加上陪審員都是各網絡板塊的領軍人物,他們的特點和立場非常鮮明,難以容下沙子。」
九尾:「不僅是陪審,社會上很多矛盾都是依靠妥協和轉嫁來避免的。陪審團內部必須有人妥協,未必是壞事。法律既然給了陪審這個遊戲規則,我們就應該遵守這個規則,我認為我還沒有資格對規則說三道四。再者,任何規則都存在漏洞,我希望東唐的法律體系是最不壞的體系,不指望東唐法律體系是最正確的體系。」
曹雲道:「因為沒有最正確的體系。」
九尾點頭:「是的。」但凡能掐起來的都是因為沒有完整正確的原因,諸如萬有引力沒人去掐。
曹雲沉思片刻:「按照我和烈焰打交道的經驗,我認為犯肆很可能是對犯叄的補充。」
犯肆在犯X中特別之處是,他是唯一一位沒有被捕,沒有被告,甚至不是嫌疑人的嘉賓。
……
陪審團一夜無眠,節目組每三小時送上食物,吃了吵,吵了吃。一直到早上七點,大家筋疲力盡的暫時休息。
下午一點,陪審團戰火再燃。轉變成法律派和人情、渣死派的交戰。法律派屬於理性派,人情派和渣死派屬於感性派。但是感性派所說並非沒有道理。冰冷無情的法律誕生基礎卻是感性。陪審團出現到發展的原因是把權還民的一個重要標誌。
從原始部落來說,多數人意見已經成為主要意見。古文明時期以多數人的感性好壞為參考定下條文即是法律。大部分情況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多數人的意願,否則法律很可能因此被廢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府政的權利,表達了民意。好和壞各說紛紜,以曹雲看法,陪審度制是好的,但是需要相當不錯的市民素質為基礎。
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悖論,現代法律中不存在少數服從多數。法學家對此解釋,制定法律以多數人意見為主,執行法律不允許少數服從多數。他對此解釋,一個城市有一千個人,九百九十九個人毆打另外一個人,九百九十九個人都犯法了。假設在毆打之前,九百九十九個人通過多數優勢,確立毆打另外一人不犯法,那麼他們的毆打行為就不犯法。
按哲學來說,陪審團十一人各持觀點沒有錯。不過世界秩序是妥協或者逼迫妥協的世界,無論分歧多大,利益之事最終還是要有結果。以理服人,服不了就協商,協商不了就通過法律解決。法律解決不了,那只能通過拳頭解決了。
陪審團要在晚上八點之前拿出一致意見,就必須有人妥協,或者互相妥協。下午一點開始,陪審團進入了博弈狀態。
博弈辦法很多,錘子剪刀布是最沒有技術含量的解決辦法,也許最合適,不過太兒戲。都是成年人,必須玩點技術。首先陪審團通過會議先確立問題的解決辦法:少數服從多數。各派開始拉票。諸如分歧不大的正當防衛派和防衛過當派就可以進行協商,爭取票數,畢竟相比他們認定的罪名,謀殺罪實在是荒誕無稽。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派處於三者之間,是大家共同爭取的目標。一旦進入投票博弈,結果呼之欲出。兩個極端的正當防衛和謀殺罪很難拉到足夠的票。如果勢力分部均勻,投票博弈結果必然是趨向中性。
傍晚六點,陪審團有了結果,他們尊重真實案例的判決,裁定犯叄防衛過當。
因此控方輸掉了官司,孫地和雲隱組成的辯方獲得了五十萬刀的項目獎。這個案子,這個結果足夠有興趣的網民爭論十天半個月。他們不知道的是,即使爭論十萬年也不會有結果。陪審團有結果是因為有獎金,不菲的酬勞逼迫他們必須拿出結果。
在結果宣布之後,管家宣布了一個消息,請陪審團們留下,為下一個案子做陪審。每日五千刀薪水照發。
……
犯肆案在第三天案發,實際上實在說不上是案。
東湖有兩名兒童不顧禁止標誌,逃課並且瞞著大人下河游泳導致溺水。當時岸邊犯肆正在釣魚,並且事前還勸告過兒童不要游泳。當時犯肆接到妻子電話,妻子稱自己有事,讓犯肆趕緊去幼兒園接孩子放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