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頁
曹雲左手一拍桌子,站起來:「不好意思,我認死理。必須有警察的結論,或者法庭最終裁決,保險公司才會給錢。蝦蝦保險公司是一家遵守規章制度和自律的公司,不會為了糊稀泥而違反遊戲規則。」
曹云:「就目前庭審到現在,我只能打出最後一張牌。請白蝦拍賣見諒……白茹小姐購買了花瓶之後,聯繫蝦蝦保險公司投保。蝦蝦保險公司根據行規,聯繫了白蝦拍賣,請白蝦拍賣派遣鑑定師到現場,對花瓶進行鑑定。白蝦拍賣有很多鑑定師可以派遣,但為什麼派出負責花瓶的鑑定師張倩呢?」
南宮騰飛回答:「白蝦拍賣認為,張倩最熟悉這對花瓶,由張倩來確定是不是正品,是最有權威的。」
曹雲道:「我的認識相反,就因為張倩是負責花瓶的鑑定師和工作人員,反而不能請他來鑑定。保險公司本著信任白蝦拍賣的態度和白蝦聯繫,白蝦在過程中也沒有說明張倩是花瓶的負責者。這案子保險公司可以輸,輸也輸在被白蝦拍賣坑了的原因上。」
褪子彈,上刺刀!
第三百五十七章 最難之案(七)
南宮騰飛默默思考,曹雲這個問題有些麻煩。雖然法庭結果輸的很可能是蝦蝦保險,但是真正的輸家卻是白蝦拍賣。對於白蝦拍賣來說,白茹是客戶,保險公司也是客戶。
曹雲道:「蝦蝦保險三年時間內,針對白蝦拍賣行賣出的古董,一共有七張保險單。每次都聯繫白蝦拍賣,請專業人員到現場鑑定後再簽署保單。其中六次到現場的專業人員和負責古董的人員不是同一個人。唯獨是白茹小姐購買的花瓶,其負責的工作人員和應蝦蝦保險要求派遣鑑定師是同一個人。」
曹雲道:「根據我的了解,白蝦拍賣行每次派遣到現場鑑定,簽署保單的專家,都隸屬白蝦拍賣行兼職的專家,屬於一個叫資深鑑定科的部門。這些部門內的成員都是兼職人員,有些是大學教授,有些是退休的從業最少三十年的專業鑑定師。有些是有四十年經驗的古玩愛好者,有些是考古學家,甚至還有高岩大學的考古和歷史系教授。」
曹云:「雖然白蝦拍賣沒有規定派遣誰,雖然張倩擁有被派遣的資格。但是根據五年來統計的資料,唯獨是白茹小姐這對花瓶派遣人員和花瓶負責人員為同一人。幾個可能?第一個可能,偶然,五年來第一次偶然,導致糾紛發生最終上法庭,另外張倩妻子發財,張倩夫妻死亡是否也有直接關係呢?第二個可能:張倩的同夥是拍賣行的高層,有調派的權利,所以把張倩調派了出去,張倩是個背鍋俠。第三個可能,張倩知道自己外派違反拍賣行的潛水規則,但是在其要求之下,拍賣行還是派遣他協助保險公司完成保單。」
曹云:「無論官司勝負如何,我這裡需要白蝦拍賣直接回答我的問題,為什麼五年來唯一一次負責者和鑑定者為同一人?」
曹雲不想走到這階段,前面是火拼,熱鬧而不致命。拒絕桑尼糊稀泥的提議後圖窮匕首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重要是,我亡反而是我勝。你死還是我勝。扔出最後一張底牌,曹雲已經立於不敗之地。
曹雲扔出這問題等同徹底撕破臉,白蝦拍賣行已經不可能全身而退。無論庭審結果,對白蝦拍賣聲譽已經造成極其不利的影響。因為白蝦派遣張倩做保險公司鑑定師是個錯誤,如果之前都這麼做,說的過去,那屬於是張倩個人問題。五年來第一次這麼做,那就是拍賣行的問題了。
桑尼第一次感覺到律師之間的兇殘,本案第一次庭審,他壓力很大,但是還遊刃有餘。第二次庭審,氣氛為之一變,雙方真槍實刀搏殺,讓桑尼感覺到自己和兩人存在的差距。到了現在,桑尼必須承認,自己和其他兩位律師的層次完全不一樣。
南宮騰飛有措辭,但是他不知道應該怎麼說才合適。因為白蝦拍賣給他的交的底還不夠。南宮騰飛看了一眼聽審席的白蝦拍賣副總裁,舉手道:「我需要一點時間準備,才能回答第一被告律師的問題。」
法官看大家:「休庭十分鐘,大家同意嗎?」南宮騰飛休庭理由不充分,有人反對,就必須繼續開庭。
曹雲舉下手,所不同是,發言前舉下手,是舉過頭頂。現在舉手是手掌朝外,舉到耳邊,表示同意。桑尼不太敢有意見,白茹感覺到火藥味十足,雙方殺出真火,所以白茹也起立表示同意。
……
白蝦拍賣副總裁和南宮騰飛在單獨休息室,通過電話連線總裁。
總裁:「這是個問題,理論上按照法律規定張倩有資格做鑑定師。但是白蝦拍賣的標準比較高,張倩從業時間才七年,需要十五年時間才能外派給客戶做鑑定師,畢竟保險公司和我們算和合作夥伴。南宮,你的看法?」
南宮騰飛回答:「法律上我可以死扛,總裁你也說張倩有鑑定的資格。並且沒有法律規定不能派遣張倩。對方很賊,他已經跳出了案子,案子的核心本是盜竊者是誰。現在被他轉變成:因為白蝦拍賣管理不善導致了盜竊。麻煩點是,證據在我,理在他。贏下這場官司沒問題,不過事後對貴公司肯定會有相當大的負面影響。按照我們的委託,我應該全力贏下官司,我才有錢拿。但是考慮到貴公司的利益,我認為可以承認張倩盜竊嫌疑很大,旁證說明工作室盜竊案發生過,但屬於未遂盜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