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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子有些為難,最後還是說:「陸律師最近兩天沒來上班,我聯繫他,他說研究案子,我有些擔心他。」晴子喜歡陸一航,不過流水無情。
曹雲道:「副總房子案已經搞定了吧?我問問。」
「謝謝曹律師。」
曹雲笑問:「為什麼謝我?我們都應該關心同事。」
晴子不回答,一笑跑開。
愛情真美好。
……
陸一航窩在酒店公寓的原因是他遇見了一個很棘手的案子,案子是小案,但是關注度不低。被關注的原因是社會道德和法律的一次碰撞。
趙某居住在城郊某小區,有一輛小車,購買了停車位404。一天早上趙某、趙妻和兩個孩子下樓,按照正常生活軌跡,趙某送兩個孩子上學,送妻子上班,自己去公司上班。到了停車位一看,一輛黑色汽車停在404車位前,把他路給堵了。
趙某急忙撥打黑色汽車留下的電話,電話打了沒人接。十分鐘後,趙某無奈報警,警方轉電話給交警,交警通過車牌登記號碼聯繫車主,交警聯繫趙某,說對方馬上挪車。四十分鐘過去了,始終沒人來挪車。期間趙某聯繫了物業,物業表示會幫他想辦法。
四十分鐘後,在物業電話幫助下,403車位的車主挪了自己的車,趙某這才把車開出去,因為老婆和孩子肯定遲到,一時不忿,趙某用鑰匙在黑色汽車上寫了三個字:停的好。
大約兩個小時後,黑色汽車車主,一位四十來歲的王女士報警。小區監控並沒有拍到趙某劃引擎蓋的畫面。這時候王女士的女兒,也就是車主和王女士聯繫上,王女士聯繫了交警,得知有人報警讓自己挪車。
警察聯繫了趙某,趙某到派出所,承認是自己劃了引擎蓋。警方定損五千元,王女士要整車噴漆一共一萬兩千元。趙某不忿,加之王女士態度非常惡劣和囂張,和王女士吵翻。在王女士的要求下,警方只能立案,趙某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被起訴。由於超過五千元,可以提出指控。在檢方做了趙某思想工作之後,趙某賠償了王女士一萬兩千元的修理費。
趙某被釋放後,將自己遭遇發到網上,引來了大量網友的支持。在網友的支持和鼓勵下,趙某找到了陸一航。趙某的朋友曾經因為仙人跳案,被告牆尖,被陸一航翻案,最終無罪釋放。
曹雲是律師所合伙人身份,相當高級律師,律師所抽成點較低,委託起步十萬。陸一航是專座律師,對委託金額沒有要求。不過趙某在汽車論壇得到了大家的支持,眾酬了六萬元律師費,汽車論壇的網友對本案關注度極高。
按照官方數據,某些城市報警平台,日挪車求助超兩千,甚至到達四千,這已經算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社會問題。警方通常做法是通過電話聯繫車主,讓其挪車。
按照法律原則,404車位屬於趙某,如果被侵占,警方必然會受理。王女士汽車停在404車位外,不屬於趙某私產。如果發生刮蹭,交警可以介入,也必然會介入。如果只是被堵,警方沒有強制辦法,報警叫拖車屬於部分人認為可行的想法。按照法律(高岩)規定,交警對小區道路和交通秩序沒有管轄權。由小區物業和街道辦負責管轄。
以法律來說,趙某劃車肯定違法,這點毋容置疑,必須賠償對方的損失。現在問題是,警方給出損失鑑定書為五千元,王女士認為需要整車噴漆,4S報價一萬二。由於損失超過五千元,王女士不同意五千元的賠償,由此報案,案子就會轉為刑事案。趙某逼於無奈才同意一萬二的賠償。
趙某找陸一航說明情況後,也說明自己的要求。第一個基本要求:要回七千元。這個基本要求風險委託為一萬元。第二個基本要求,要回一萬兩千元,這個基本要求風險委託為五萬元。第三個基本要求,王女士道歉,基本要求風險委託是一萬元。
最好的情況,王女士道歉,拿回一萬二,這樣陸一航就可以獲得六萬元的律師費。
陸一航說明後期待看曹雲,他了解曹雲,這才事無巨細的把整件事說明,花費了二十分鐘。曹雲沒有馬上回答,站起來走到書桌。七八本法律書,桌子邊白板上寫滿了字,曹雲拿起其中一本書:緊急避險法。陸一航是被逼到絕境了。
曹雲把書蓋上,坐在椅子上看陸一航:「整件事非常清晰,事實清楚,警方,趙某,王女士都沒有任何疑義?」
陸一航點頭:「除了警方出具的損失鑑定書和王女士要求不符外。」
曹雲道:「這案子我可以翻,你翻不了……不是因為能力的問題,這其中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
「不理解。」
曹雲道:「一航,我一直在注意你,你走的律師路線是相對正義的,正直的。舉例來說,這是什麼?」
曹雲拿出打火機。
陸一航納悶,還是回答:「打火機。」
曹雲問:「還是什麼?」
陸一航愣住:「還是……塑料?」
曹雲道:「在我理解,它不僅是打火機,而且是易爆物,危險品。同時它是有毒物品,其內含的丁烷對人體有傷害。它到底是打火機,還是易爆品,還是有毒物品呢?不在於它是什麼,而在於你想幹什麼。我們是律師,如果一名律師只會說明事實,他是一位正直的律師。但絕對不是市場所需要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