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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落:「別那麼多廢話,會沖淡我方優勢壓迫感。」

    小子,你竟然敢這麼和我說話?好吧……目前你是大爺。鏡頭選擇閉嘴。

    司馬落道:「請證人出庭。」

    軒轅天河出庭,司馬落就剛才的控告對軒轅天河進行詢問,軒轅天河知無不答。司馬落詢問了原因,軒轅天河無奈回答,說謊話要死人的。

    軒轅天河和曉月是多年前的朋友,軒轅天河三十歲左右,是曉月父親的常年法律顧問律師。後來父親和兩個兄弟因為火拼死亡,曉月也脫離了家族,但是和軒轅天河還有一定的聯繫。

    范妻被釋放當天,范十一承認自己殺人當天,曉月找到了軒轅天河。軒轅天河很為難,說明範十一未必是真兇。曉月說,她肯定范十一和謝羽遇害有關,她不在乎范十一是不是真兇,范十一的一條爛命怎麼有謝羽的命金貴?既然和他有關,無論他是不是開槍了,他都得付出代價。

    曉月承諾了一筆不菲的錢,如果范十一聽得懂軒轅天河的話自盡,那麼軒轅天河就可以得到一筆巨款。

    假設范十一自殺了,死無對證。假設范十一聽不懂,不自殺,自己也沒事。

    軒轅天河是沒想到自己會上烈焰法庭。這就麻煩了,撒謊被揭穿會死的,沉默也會死。在鏡頭做思想工作後,軒轅天河承認了自己收曉月錢給范十一遞話。

    ……

    控方已經把牌全部打出來了,大家看向曹雲。

    曹雲深吸口氣,站起來走到證人席邊:「證人,你說曉月,是哪個曉月?」

    證人:「謝陸的妻子,曉月。」

    曹云:「你們在哪見面?」

    證人:「在XX公園。」

    曹云:「給你現金,還是匯款?」

    證人:「因為發生……」

    曹云:「給你現金,還是匯款?回答我問題。」

    司馬落:「因為范十一死亡當天,謝陸全家就接受警方的保護,所以不可能有機會給證人匯款。」

    曹雲恍然大悟:「也就是說,你沒拿到錢?」

    證人點頭:「沒有。」

    曹云:「那她答應給你多少錢?」

    證人:「她沒說具體金額,我們的關係不需要說的那麼清楚。」

    曹云:「她答應給你多少錢?」

    證人:「她沒說具體金額,我們……」

    曹云:「她答應給你多少錢?」

    證人:「……沒說給多少。」

    曹雲問:「那你怎麼知道她給你的錢,足夠你在失去買一套房子?」

    證人:「我猜的。」

    曹云:「按照我的了解,銀河律師所的專座律師,應該挺富有的。為什麼願意為了這筆錢而冒險?」

    證人想了一會,有些無奈:「律師收入沒有外面想的那麼高,我去年業務收入是三百萬,在同行業中算是很高的。但是律師所要抽17%,畢竟是律師所提供了案源,另外稅率為40%左右,拿到手也就一百多萬。我有兩個孩子,我老婆是全職太太,能存點錢,但是要買一套市區的房子,差的還是很遠的。」

    曹雲點點頭,問:「你和曉月是幾點見面?」

    證人回答:「范十一自殺當天中午12點左右。」

    曹云:「她穿什麼衣服?」

    證人看曹雲,低頭沉思一會:「紅色?我對衣服不敏感,應該是中裙……」

    曹雲道:「沒多久的時間吧,曉月很漂亮……」

    證人:「可能就因為漂亮……」怎麼說呢?

    曹云:「再想想吧。」

    證人:「我不太肯定,好像是米黃色的衣服是……我記不清楚。」

    曹云:「好吧,那你們在公園哪個位置見面?」

    證人回答:「有一些老人在唱戲亭子,我們坐在十幾米外的位置。」

    曹雲問:「附近有監控嗎?」

    證人:「沒有吧。」

    曹云:「也就是說,沒有客觀證據證明你當天和曉月在公園見面?」

    證人想了好一會:「沒有。」

    曹雲道:「那她總有給你電話吧?」

    證人回答:「沒有,不可能直接打我電話,我是范十一的律師,她有利益關係。」

    曹云:「那她怎麼聯繫你?」

    證人回答:「她給我打電話,電話號碼是陌生電話號碼。」

    曹雲看法官:「查到號碼了嗎?」

    一號法官回答:「號碼是公園附近一所寺廟內的公用電話。」在東唐有不少寺廟,這不特別。特別的是,現在幾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電話,在東唐還有相當的保有量。根據法律,市區五百米之內必須有一台公用電話。通常來說,都有監控,但寺廟沒有監控。

    曹雲問:「我相信應該不會使用電話卡,應該是投幣,請問有沒有拿到電話投幣的指紋?或者是公用電話的指紋?」

    一號法官道:「曹雲,這不太現實。畢竟過了十來天了,就算現在去取指紋,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紋。」

    曹雲點頭:「電話是唯一能證明曉月和證人聯繫的物證,本來應該可以比較輕鬆的取證。但是現在無法取證,為什麼?因為過了快半個月了。是什麼導致這個情況的發生?」

    曹雲一指鏡頭:「是他,他說他安裝了竊聽器,他知道證人和范十一說了什麼。但是他沒有取證,也沒有保護證據,沒有保護唯一的證據。鏡頭你在東唐策劃的連環案,就說明你對法律,對證據的認識超過常人,甚至不是司法人員可比的。而你怎麼會忽視唯一的物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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