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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雲和令狐恬兒互相看了五秒,再一起看白夢樓,曹雲問:「兩位是不是沒有諮詢過任何法律人氏的意見?」

    白夢樓道:「首席律師軒轅法自認為在法庭上被羞辱,怒而離職。呼延屏被吊銷律師執照。目前東方集團法務部可以完全信任的人比較少。」

    曹雲苦笑:「這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比如……」

    曹雲拿起筷子折斷,然後捏住斷處,似乎還是一根好筷子。曹雲放手,筷子落地:「哎呀,筷子摔斷了。」

    東方笑了,先是苦笑,而後無語的笑:「隔行如隔山,真沒想到這麼簡單。」

    十分鐘後在東方內院邊,肇事車輛追尾東方保鏢的車輛,保鏢報警,交警勘察後認定肇事車輛全責,也就是另外一名保鏢負全責。

    這是一種很糟糕的很陰暗的手段。有段子說,被查了酒駕,不開門,立刻喝一瓶酒,警方無法證明之前你是不是喝過酒。這是不對的。主觀存在惡意掩蓋的行為太明顯了,法庭是不會認可的,必然按照酒駕處理。而且因為加了一瓶酒,酒精濃度就更高了。

    接下來要說的就是保險和現場,做現場是一個上不了台面,但是大多數司機都知道的名詞。比如你朋友無照駕駛你的車輛撞樹上,保險是不賠的。這時候你開車,撞到其他樹或者水泥墩上,二次撞擊掩蓋第一次撞擊,保險自然就會賠償。  

    肇事車肇事了,警方就沒證據了,那所有事情自然就順之發展。如果是平民,經過警方思想工作,還是很可能坦白從寬。東方不一樣,人家有錢砸律師,一句不利自己的話都不會從他口中說出。另外,車不登記在他名下,和他並沒有直接的法律關係。

    東方也是有苦衷的。首席律師軒轅法一怒之下辭職,比較值得信任的呼延屏丟盔棄甲,沒了律師證。東方集團有法務部,但是本案比較敏感,東方需要自己能信任的律師來處理此事。簡而言之,自己沒幹好事,需要人擦屁股。東方也不信任曹雲和令狐恬兒的人品,但是他相信兩人的職業道德。

    這件事輕描淡寫的這麼解決了,讓原本比較隆重的晚餐變得索然無味。東方就和兩人多聊了會,一直到護士提醒,東方才和兩人告辭,讓白夢樓送兩人回去。

    曹雲和令狐恬兒自然站立送東方,不管怎麼說人家是主人。護士推東方經過曹雲身邊,曹雲微低頭,保持微笑目送東方離開。

    這味道……

    護士很專業,戴著口罩,黑色的馬尾辮顯得很簡單。不過護士頭髮的香味竟然和烈焰服務員一號的香味似乎很接近。曹雲不敢肯定,他不是嗅覺大師,只是注意過服務員一號的發香。護士的發香和服務員一號差不多。  

    不過就算是一樣的,那也只代表她們用的洗髮水是一個牌子,一個型號。

    曹雲和令狐恬兒落座,準備和代主人會客的白夢樓聊幾句後順勢告辭,馬上就走不合適。白夢樓深知待客之道,一邊給兩人加上茶水,一邊和兩人聊天。

    令狐恬兒問了曹雲沒敢問的問題:「白先生,我有些好奇,東方先生的護士好像很年輕……我沒有別的意思,東方先生身邊肯定都是最好的,最好的護士應該是年紀比較大的護士。」

    白夢樓道:「令狐小姐小看她們了,她們可是有專業護理資格的專業人員,並且都有藥劑師資格證。」

    曹雲納悶:「她們?」

    白夢樓沒有隱瞞道:「東方先生的專職護士一共兩人,是一對孿生姐妹。」

    「哦!」曹雲沒追問,看了看餐廳中的大掛鍾,站起來:「時間不早了,不敢再打擾。」

    令狐恬兒也站起來:「謝謝招待,晚餐非常豐盛。」

    「客氣了兩位,那我送兩位出去。」白夢樓從口袋拿出兩張支票,一人一張,每張一百萬:「一點辛苦費,千萬不要推辭。」

    這是封口費,曹雲和令狐恬兒沒有推辭接了下來。  

    ……

    兩人婉拒了白夢樓提出派司機送他們的建議,曹雲今天沒開車,上了令狐恬兒的車。

    令狐恬兒開車後道:「曹雲,我們這麼做對不對?」

    曹雲反問:「什麼對不對?」看支票,應該是真的,這錢還真好賺。

    令狐恬兒道:「明知道網紅之死是保鏢所為,我們卻出餿主意幫保鏢脫罪。」

    曹雲笑:「這貌似是很初級的問題。」

    令狐恬兒:「不,在知道是保鏢乾的之前,我們只是受邀晚宴,並不知道事情真相,也沒有接受委託。按照道理來說,我們應該勸說保鏢自首,而不是想辦法幫保鏢掩蓋此事。」

    曹雲問:「如果對方拒絕自首,你會舉報嗎?」

    令狐恬兒搖頭:「這是職業操守。」如同神父聽罪犯懺悔,他不能報警。

    曹云:「那……」

    令狐恬兒:「換個角度。不是網紅闖關,不是在東方半島。一對情侶駕車準備去拍婚紗照,被保鏢追尾墜落山崖,我們是不是也會幫著東方處理這件事呢?」

    曹雲道:「你這個假設沒有意義,如果是你這個假設,東方不會和我們攤牌說實話。怎麼了?看起來你有心事?」

    令狐恬兒:「我最近連續接了三個和司法部門有關的官司。其中有一個官司是一個入室搶劫傷人案。警方介入後,通過攝像頭鎖定嫌疑人,抓捕嫌疑人。持搜查令在其家中發現重要證據,也就是兇徒持有的一把匕首,上面還有受害者DNA殘留。我作為被告的律師在庭審中質疑警方提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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