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頁
輔導員證實了青松和四名女孩關係相當不錯。在曹雲和令狐恬兒的詢問下,就他所知點評愛子和幸子兩人平日的表現。
然後是愛子和幸子的老師出庭,幸子老師說明,幸子是一位比較有個性的女生,很樂意幫助別人,同時還是慈善機構的長年義工。而且提到幸子很可能在兩個月後參加國際大學生運動會,最後懇請法庭對幸子手下留情。
愛子的老師對愛子評價很高,愛子是外柔內剛的一名學生,很有正義感,同時又很害羞。愛子老師提到,愛子曾經在大一見義勇為打跑了欺負本校學生的小混混,事後報案,此事在派出所肯定有存檔。
壓軸出庭的證人是剛退休三個月,東唐大學前校長,七十歲的一位老者。
……
「法官大人,我手上有很多合法但是不合情的判決。」曹雲伸手指聽審席上的寒子道:「她叫嚴子寒,曾經是東唐大學的學生,父親因為被詐騙而自殺,她為了復仇傷害了別人。法官雖然非常同情他,判了緩刑和社區勞動,但是她的罪名成立了。她本應該有機會成為東唐未來驕子,而因為這個罪名,她只能在超市、加油站打零工。我這邊有一疊的卷宗,這裡的人都是在校學生,他們在犯罪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犯罪。他們被頂罪付出的代價是慘重的,自殺,自殘,被社會冷落,走上真正的犯罪道路。」
曹云:「他們真的是壞人嗎?有一部分確實是,但是還有一部分不是這樣。如同我的當事人,她的父親是一位箭術大師,教會了她什麼是正義。即使她在靦腆,再害羞,見義勇為需要她挺身而出的時候,她從來沒有猶豫過。只不過這次她做錯了。法官大人,我們無法改變社會對有前科的人的歧視,這也不是一時半會能改變的情況,我之所以願意接這個案子,是因為我不想又有一位女生淪落到嚴子寒這樣的困難處境。我知道她犯罪了,她也承認自己犯罪了,我只能懇請法官網開一面。」
曹雲轉向檢察官:「檢控官先生,你和我一樣的年輕,我們都知道法律並不只是為了懲罰而存在的,法律是人性的防衛工具,保護秩序的工具。本案不具備危害性,也請檢方能充分考慮存在的主觀和客觀原因撤回對愛子的控訴。謝謝。」曹雲入鄉隨俗,長鞠躬拜託。而後退回自己的席位,中途擦拭去眼角的淚水。
第八十一章 結案
令狐恬兒做結案陳詞:「對一位學生我們到底有多少要求?幸子的行為違法了,但是卻沒有違反人情,她認為只是拿回了自己的錢,並沒有多拿錢包中不屬於自己的錢。她很耿直,耿直的性格卻讓她站到被告席上。她信任自己如同大哥哥般的學長,學長因為僥倖心理,給她指了一條不歸路。」
令狐恬兒:「我們能要求什麼呢?要求每個學生都能背誦一千多部法律嗎?不,沒人能做得到,就算是我們律師在辦案前也需要翻閱大量的資料。她認為自己行為沒錯,但是這次她錯了。我們能不能給她一個機會呢?」
令狐恬兒:「事實上,她想做正確的事,她努力了,掙扎了,即使因為別人的勸說她也沒有放棄掙扎,只不過沒能再給她時間。庭審中,大家也聽出和看出幸子的本性善良,而且她還是明年全球大學生運動會參賽候選者,她本應該站立到領獎台上,聽著國歌響起,看起國旗升起。一旦被定有罪,她連簽證都拿不到,一切都成為泡影。」
令狐恬兒:「法律是無情的,但是人是有情的,學校的多位證人已經全方位的證實幸子是一位非常優秀,不可多得的人才。也許我的請求很過份,也許我的請求會讓大家為難,但是我還是懇請法官大人給她一次機會。」令狐恬兒對法官鞠躬,對檢察官再次鞠躬。
相比曹雲和令狐恬兒,另外兩名律師的結案陳詞就非常乾癟了,提出了危害不大,被告是在校學生,品行兼優。不過又沒有請證人來證明兩名被告品行兼優。而且開庭後他們的態度是在爭奪非首犯名額,而不是爭取法官和檢察官的諒解。同時兩人也沒有默契,不知道自己委託人是不是希望自己咬幸子和愛子。
他們能力也許和曹雲他們相差不大,但是從準備的工作上來看,兩者是天差地別。諸如令狐恬兒更是請動東唐大學剛剛退休的校長出庭幫幸子作證,證明幸子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女生。
法官:「擇日宣判,退庭。」
……
最終結果:福子因為挑動三位閨蜜為她復仇,所以確定為首犯,判處兩年監禁。
梅子為從犯,判處一年監禁。
考慮到青松等客觀因素的存在,檢方承認兩人在案發前均有悔罪情節,所以檢方同意撤銷對愛子和幸子控訴,免除她們的刑事責任。交由派出所,學校對她們進行教育和監管。
這是法律規定允許的,首先是從犯可以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其次有悔罪行為的罪犯可以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梅子和福子不服,當庭表示上訴。不過這對於曹雲來說案件已經結束了,只要控方放棄指控,二審就沒有愛子和幸子的事。因為有個二審不加重判決原則,除非是檢方對法官判決不滿,提出抗訴。否則只會減輕刑罰或者發回重審。接下去二審肯定狗咬狗推首犯。
雖然律師費高達五十萬元,但是愛子的母親在宣判之後,非常激動的擁抱了曹雲長達五秒時間。第二天更是帶了愛子和自己製作的便當到律師所再次感謝曹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