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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我可以幫你聯繫一架小飛機,費用比較高,可能需要數萬,甚至可能十多萬。」飛一趟不需要那麼多錢,又不是渦輪噴氣式小飛機。但是人家要賺錢,人家賺的就是有錢人的錢,不以萬為單位開價,都對不起乘客的身家。
「十多萬啊?」曹雲猶豫:「一個人?她可以坐船回去。」
死渣男!葉瀾拿枕頭橫拍了過去。
「別打,我錯了。我電話。」曹雲接電話:「你好,哪位?」
「曹律師,我是白夢樓。東方先生希望能邀約你晚上一起吃晚飯。」
曹雲本不喜歡飯局,和東方混熟對自己業務增長幫助不大。東方一種案子是商務糾紛,這種案子不是律師所能拿下來的。第二種案子是牽扯到刑事案,人家不會把寶押在一個人身上,肯定是律師團。東方同時是宇宙律師所的第二還是第三大股東。
交朋友?不好,不喜歡。因為財富懸殊的差距,自然而然的產生階級落差感。別說曹雲,就算孫雪衣見到東方都得畢恭畢敬。
比如老馬約你吃飯,吃嗎?好像也不太好意思讓他把資產和你平均一下。賺不到錢,飯局還得聽說教,吃的難受,為什麼要吃?
但人家有飛機啊!
曹云:「我非常樂意。不過我現在人在大宇島,原本今天要返回東唐。沒想到飛機出了問題,你知道的,我暈船。六個小時挺可怕的。」
白夢樓:「小事,大宇島是嗎?我讓駕駛員去接你,我就把你的電話給他,讓他和你聯繫可以嗎?」
曹云:「這多不好意思?」
白夢樓道:「只是小事,那我就恭候曹律師大駕。」
曹云:「那麻煩你了。」
曹雲掛電話:「為了蹭飛機,我又要去惹麻煩了。」
「什麼?」
「東方約我晚上吃飯。」曹雲道:「東方是真的分分鐘幾百萬的人,他浪費時間約我吃飯。以他的投資腦袋,肯定是有比幾百萬乘以吃飯時間更重要的事。」
葉瀾問:「會不會是你的人格魅力?」
曹云:「哇,這也有可能耶……」話沒說完,被葉瀾一枕頭砸倒。
……
直升機起降很方便,臨上飛機,曹雲和小郭握手:「你要不顧法律的公平,就提醒井下的律師何英一句:警方刑拘井下後,對其提審的時間總長度,將是打掉井下口供的關鍵。」
小郭抓狂:「你這麼告訴我,我是說還是不說?」
「自己看,再見。」曹雲和葉瀾走向直升機,上飛機,走人。
飛機先送曹雲回律師所,曹雲下飛機後,聯繫曾經一位客戶:「王經理,我是高山律師所的曹雲。我想弄本直升機駕駛證……你把需要的材料全部發到我郵箱好嗎?……好的……」
葉瀾問:「你真打算買直升機?」
曹云:「不買直升機,我賺錢幹嘛?」排骨一斤就算五百元,作為有錢人完全沒影響。吃排骨有意思嗎?花錢,就要花到有點心疼才叫花錢。
物價暴漲,洗劫的是窮人,對富人生活質量完全沒有影響。
曹雲問:「一起吃午飯?」
葉瀾問:「合適嗎?」
曹云:「也不是很合適,你過你的,我過的我,到了本書結束,我們混在一起算是交代了。你看這樣合適嗎?」
葉瀾:「同意,再見。」
「再見。」
……
曹雲回律師所才知道東方半島出事了。
兩個年輕人開車闖過半島的保安崗,在被保安汽車追逐時,車開到了大海峭壁下,兩個年輕人雙雙死亡。追逐的保安叫王石,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
類似事情很容易引發熱議。這就是壞人做壞事之後逃跑,到底追不追的社會問題。
這個問題不要被自媒體帶了節奏,追小偷是合法的,他死了是他的事。但是有幾個條件,總結來說不能威脅到小偷的生命。比如拿石頭扔他,比如開車撞他,比如圍堵,逼迫其走懸崖死路。這樣的行為導致小偷受傷或者死亡,是要擔責的,甚至是刑事責任。
如果就是在小偷後面追,小偷心慌被車撞死,沒事。連民事責任都沒有。撞死小偷的司機要賠點錢,交強險就足夠賠了。
特別強調一點,在高岩類似的案件判罰是不同的。追死小偷有無責無罪的。也有被判緩刑的。也有撤銷罪名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那追還是不追?在前文說的條件下,法律上是可以追的。但但但!只是法律上可以追。
按照法律來說,保安追人是沒錯的。但是問題在警方懷疑雙方車輛發生過撞擊。保安的車沒有問題,死者的車從四十米高處砸落在海邊亂石堆中,無法肯定車輛有沒有撞擊的痕跡。警方之所以懷疑是在道路上找到了一些零件碎片。
按照零件還原現場,物證組認為保安駕駛的車輛左側車頭撞擊在死者汽車尾部,撞擊處距離落海處只有兩百米。由此可以肯定可以肯定撞擊和落海是有直接關係的,保安必須擔責,並且有可能需要擔負刑責。
警方認為保安在撞車之後,調換汽車後才報警。如果是這樣,保安耽誤報警救人時間,屬於典型的東唐肇事逃逸,七年起步。
目前東方半島已經被封鎖,二十多名警察進駐東方半島,持搜查令在東方半島尋找肇事車輛。現在已經排除了大部分地方,剩下就是東方山莊。肇事車輛有沒有可能藏匿在東方山莊呢?